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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民生保障制度,自建立、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数千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xx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促进会,其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我县低保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刚才 传达了《关于我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的检查,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20xx年7月2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全面普查工作的会议后,大部分乡镇都能按照会议要求强化措施,迅速行动。
8月22日至8月29日,县纪委牵头抽调县监察、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人员,组成7个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的形式,对全县农村低保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乡镇对农村低保普查工作重视,能按照农村低保规定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审核和申报,确定的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基本认可,但仍有部分乡镇对农村低保普查工作重视不够,操作程序不规范,群众反映较多。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的政策了解不清。二是部分乡村程序不规范,操作部透明,群众意见较大。三是个别乡镇对低保对象核查不到位,出现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四是一些乡镇没有把农村低保工作真正作为救助体系建设和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虽有方案和制度,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五是档案不齐全、监督不到位。不严格遵守低保评议、公示、监督等各项制度,导致办理低保的过程产生漏洞,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至今为止全县各乡镇的档案都没有健全;全县80%以上的村都没有公布举报电话,设臵举报箱,致使群众监督不能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低保普查工作涉及面大,情况复杂,也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因此,各乡镇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急事去办。
三、严格程序,落实责任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负责的做好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要实现农村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就要注重完善机制、注重强化责任、注重审批程序、注重解决问题、注重抓好落实,严把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关口,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类新闻和印发宣传卡册、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这一惠农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
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本次普查要切实解决过去存在的对象不准确、程序不规范、将农村低保与发展特色挂钩、轮流坐庄、抓阄定户、家族势力操纵评议结果、平分或变相平分等问题,今后决不允许这些问题再次发生, 真正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要始终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分清责任主次,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入户调查核实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基础性环节,乡镇必须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 100% ,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志们,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用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为我县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在全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和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顺利实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饭、穿衣、安居等问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从20xx年开始,我县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和月人均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19240名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救助,对145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定期定量救助,月人均救助60元。但由于财力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救助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相当部份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难以满足众多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加之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点多面广的特殊县情,弱势困难群体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仍然很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县还有未稳定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43079人。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地方。从贫困现象的深层次成因分析,有生产发展条件较差导致的条件型贫困,有经济结构单一和增收渠道不畅导致的结构型贫困,有社会事业发展不足而导致的素质型贫困,有因灾、因病致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灾害性贫困,多种贫困相互交织,共同存在,使我县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机遇,建立起一套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多手段、多举措抓好弱势困难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以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契机,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既是一项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善举工程。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是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必将极大地提高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真正构筑起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贫困群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更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以兜底的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让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和完善标准适度、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也是首先要做好的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将我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大家都知道,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和国家级的贫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1%,农村现有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8.04%。市政府依据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数据,综合考虑20xx年底极端贫困人口数、绝对贫困残疾人数、未纳入供养新增加的五保人数、困难优抚对象和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我县20xx年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41238人。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准确核定辖区内农村低保人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根据不同的贫困状况、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下达各乡镇保障指标人数既不能突破,也不能减少。
(二)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按照保障标准实施差额补助,是低保制度区别于传统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我县今年农村最低标准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93元,凡达不到标准的农村居民,按家庭年人均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为防止平均主义、懒汉思想的出现,要根据特困家庭主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将绝对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分,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种类别,针对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程度实行分类救助,对A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40元,B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30元,C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20元。分类救助的目的主要是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救助,对一般保障对象实行一般救助,对特殊保障对象实行特殊救助,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障各类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要通过政府一定的救助支持,鼓励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摆脱贫困、脱离保障范围。
(三)统筹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足额筹措到位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保证。省里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村低保人数、贫困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情况,确定了各州市低保资金的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昭通被确定为三类地区,月人均补助所需的30元资金中,由省补助22.5元,市补助1元,其余6.5元由县人民政府配套解决。我县按市政府下达指标控制数41238人计算,省、市、县每年共需筹集资金1484.5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13.4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9.49万元,县级财政需筹资321.66万元。尽管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县政府仍决定将农村低保资金县级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使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的底限。
为使农村低保金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汇集、核拨、发放等业务,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完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督管理的问题,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封闭运行。
(四)严格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发放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要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来定范围;要立足于解决温饱来定标准;要摸清底数,慎重定案,按规办事;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稳步推进;要注意与农村五保、优抚、扶贫、灾民救助、移民救助、临时救助相互衔接;要充分考虑部份农村特困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水平低、居住偏僻分散、不愿甚至不敢向政府讲述自己困难的实际,搞好入户调查,做到胸中有数,防止在户主申请才解决的大原则下出现应保未保的现象;要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适应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核实测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形成符合农村低保工作需要、适合我县实际的低保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为主,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为辅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按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档案;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工作服务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体,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如期建立和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资金落实、保障有力。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要为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听取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在7月底前将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存折转发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县民政局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作用,深入一线,深入村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各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好农村低保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解决和落实好一折通发放农村低保金的各项准备工作;扶贫、统计部门要掌握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民宗、农业、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及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县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如期使用一折通发放兑现农村低保金。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切实解决保障对象在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农村困难群众生产自救,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县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少事多,既要采取措施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进展,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低保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实行一人多职、一职多岗等办法,集中优势人力来抓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做好低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农村低保对象服务,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