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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新《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并举办专题培训。会前,市党政联席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上,市委政法委康书记将带领大家学习《信访条例》,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的负责同志将进行业务培训和辅导,市委刘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珍惜这一难得的学习机会,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通过专题学习、交流,正确理解、全面把握新《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新《信访条例》的自觉性,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全面推动新《信访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一、准确把握新《信访条例》的内涵,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初,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将于5月*日正式施行。瞄访条例》的修订,是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新《信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信访条例》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的,人民群众有意见、有问题、有困难、有要求,必然要向党和政府反映,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寄予希望的表现。党和政府通过信访渠道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也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重要体现。可以说,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头堡”,是了解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处理信访问题的实质,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在于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在群众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就能够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就能够使党的宗旨得到充分体现。这次修订的《信访条例》,就是为了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错。从工作实践看,引发信访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又有社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其中,不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有密切关系。有的地方在土地征用和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地方在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有的地方在建筑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这些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引发了不少信访问题。实际上,人民群众通过写信上访,提出投诉请求,反映意见和建议,既是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信任,也是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利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依法政,建设法治政府。新的《信访条例》,保障了信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可以由此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三)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信访条例》,既能够依法合理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依法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这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进社会诚信友爱,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我们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用信访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顺应信访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重要窗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我市人均gdp已经突破****美元这个标志性界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这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既是社会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时期,又是维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的时期。这个时期,各种利益关系愈益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与此同时,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看,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信访量居高不下。去年,全市党政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件次,比上年上升*.*%。其中,集体访***批*****人次,批次上升**.*%,人数上升*.*%。二是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突出反映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和社保问题、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和山林水面纠纷问题、涉法诉讼问题以及其他一些特殊群体要求解决或提高政治生活待遇问题等。三是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部分上访人员跨县市区串联活动,经常有组织地到各级党政机关缠诉缠访。四是异常上访时有发生。去年市委市政府大门被堵就达**次,鳌峰大街被堵*次;还有的上访人员打标语、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道路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全市信访战线上的同志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热情待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些突出问题,一是信访渠道还不够畅通,有的地方、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或者简单应付了事,致使应该解决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信访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对信访问题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三是对规范信访秩序缺乏有效手段,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新的《信访条例》,在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南。二、全面落实新《信访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主要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的内容,以更好地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增加了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的内容,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是完善了切实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以更好地保护广大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增加了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以促进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问题及时得以解决。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全面、准确把握《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落实《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扎实开展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新《信访条例》的正式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培训,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确保《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编印宣传提纲、宣传材料、送条例下乡、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信访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使广大群众了解《信访条例》的基本要求,使广大干部了解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使广大信访干部能够熟练地运用条例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四五”普法教育内容,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内容,纳入党校授课内容。各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融于接访和办信过程中,通过办宣传栏、复信、下访、回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让信访群众做到“三个明白”,即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明白信访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明白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同时,要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觉遵守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抓紧开展《信访条例》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分级分批举办《信访条例》专题培训班,务必于4月底前将培训工作延伸到乡镇、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干部,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信访条例》创造有利的条件。(二)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目的是为了通达民意、体察民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要求,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畅通信访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疏通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信访渠道,让人民群众知道遇到问题应到什么部门去反映、怎样去反映。各级各部门应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咨询、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妥善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做到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交办、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在接待信访群众的过程中,要坚持“话让说完、人要劝走、事要解决”。同时,也要教育和引导群众转变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拓展解决信访问题的渠道。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防止片面强调表面的稳定和秩序,压制或阻拦人民群众依法信访,也要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信访人不适当或违法的信访行为,削弱管理、害怕管理甚至放弃管理,导致发生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情况。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尊重客观事实,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接待场所提出,不得违堵、冲击党政机关大门,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堵塞、阻断交通,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今年,我市要着力防止围堵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等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问题出现。(三)加快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信访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快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要继续把“六有六无”乡镇(办事处)创建活动推向深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切实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关口”,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要加强信访苗头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倾注足够精力,投入极大热情,高度负责地处理好信访问题。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长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投诉等窗口作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有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源
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否则,老的信访问题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在不断产生,信访上升的势头就难以遏制。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把群众利益在第一位,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解难题,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要坚决纠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要把稳定群众思想、理顺群众情绪的工作做在前面,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零距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心诚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倾向。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把期望值定得过高,更不能靠损害群众利益来谋求一时的“政绩”。在做信访工作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办事。要多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上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来看待,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真诚与群众对话,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问题。要多做引导和调解的工,多做释疑解难、化解矛盾的工作。要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遵循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五)重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是核心,是衡量信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宣城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工作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重点信访单位的管理、重点信访问题的处理和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处,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量调查处理和清理一批信访老户案件。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坚决遏制我市赴京访、重复访、异常访不断上升的势头。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解决农村征用土地、城镇建设房屋拆迁、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帮助信访量较大的重点地区做好信访工作。针对信访的突出问题,要本着排忧解难、办实事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对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立即办、尽快办;符合政策但一时条件不具备的,要创造件,想方设法抓紧办、努力办;不符合政策的,要耐心做说服解释工作。通过对信访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争取全信访秩序有一个明显好转。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把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进—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强化工作责任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尤其是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认真地抓好分管和主管工作,又要积极主动地抓好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真正担负起抓改革发展、保社会稳定的双重政治责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和完善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信访条例》规定,坚持阅批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做到“三个亲自抓”,即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要亲自抓,涉及全局的重要信访件要亲自抓,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件要亲自抓。同时,在信访工作中,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如果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对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尽‘陕形成重责任、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二)进尸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督查督办是新《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信访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来进行督查督办工作,要扭转对群众来信一转了之、一交了之、不督不办、不问结果的现象,确保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县市区“两办”的督查、督办室,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信访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当前,市信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去省赴京集体上访等重点案件,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办,密切动态掌握,全程进行跟踪,直至问题的解决;对重大信访案件,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三)进尸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培养和建设一支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信访工作岗位上来,不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实行信访专员制度,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积极为信访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广大信访干部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政策和法律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同志们,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在全省奋力崛起中争先进位,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