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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加强社区建设是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城市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有更多的经济社会组织、更多的离退休人员、更多的待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到社区落户。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退位,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进入社区,给社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压力。社区的工作对象扩大了,工作内容更丰富了,工作任务也更繁重了。另一方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来承担的一些任务,如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功能也从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逐步剥离开来,交由社区承担,社区的职能增加了,社区工作的难度也增加了。因此,只有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的功能,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才能适应并且为我市的深化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社区在为区内企业和各类组织提供服务、创造环境的过程中,可以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社区服务业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城市中具有广阔前景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就业增长点。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群众的消费,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2、加强社区建设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的内在要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住房、医疗、养老和就业等项制度的改革,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非典疫情发生后,人们的生命健康意识、公共安全意识日益增强,革除陋习、健康生活、善待自然、珍爱生命正成为共识,居民对生活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凝聚力、亲和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3、加强社区建设是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社会组织的多样化,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区将逐步成为各类矛盾的汇集区,成为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加强社区建设,全面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网络和安全防控机制,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和处理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整个城市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有了保障,人民就能安居乐业。社区居民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作用,做好社区的群众工作,就能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4、加强社区建设是加快池州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趋势。池州市城市化水平还很低,远远低于全省全国的水平。加快池州的城镇化、城市化进程,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从池州的市情出发,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实质上就是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城乡一体的过程,就是减少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过程,也就是更多的农民通过社区变成市民、融入城市的过程。可以说,社区建设是城市化的支点。支点越多,整个城市化的基础就越坚实牢固。随着城市人口增加(主要是农民进城),城市规模扩大,社区在城市正常运转、快速发展中的组织作用、服务功能、稳定机制日益凸现,只有加强社区建设,才谈得上加快城市化进程。二、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切实解决社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1、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把解决社区“四有”问题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提出到2005年全省要彻底解决,其中规定市辖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就我市“四有”问题解决情况看,其程度也是参差不齐,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各县、区一定要针对目前实际,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投入,加大力度。一是有人办事问题。要激活社区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选前试用、依法选举”的办法,切实将那些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有知识、有文化、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社区领导班子中来,特别是要选准、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要建立起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将社区干部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安排社区干部参加专业学习,切实提高他们的素质,
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社区建设新形势。实行社区干部全部持证上岗,推进社区干部职业化、专业化的进程。今后,凡从事社区工作的,要做到逢进必考,先培训后上岗。二是有钱办事问题。目前,社区建设经费主要有三块:一块是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费,一块是办公和活动费用,一块是办事费用。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经费要由市区、县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按月足额拨付到位。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除个人缴纳部分外,也应由市区、县镇两级财政按比例予以缴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经费要由县、区财政解决,同时社区在开展公益性活动时,可向社会和驻区单位募集一定经费,
以补充活动经费的不足。办事费用实行谁交办谁出钱;必须办,又没有钱办的由政府拿钱。社区居委会要逐步与所办企业脱钩,不得直接从事创收,
以集中精力搞好社区的服务和管理。三是有地方办事问题。祝安同志讲得很具体,我不再多讲,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各地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4号文件规定,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切实解决好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四是有章理事问题。各地要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规范社区工作,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功能,确保社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各项事业。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等工作,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抓出特色。这里重点强调一下社区服务工作,这是目前居民群众最关注、要求最迫切的一个问题,也是社区建设能否深入开展的关键,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区能否落实的具体体现。一是从满足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适应社区发展趋势出发,大力开展社区服务,让群众得到服务,得到实惠。要把居民的要求作为社区建设的第一信号,按照群众的要求去做,并超前去做,力争在解决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二是在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增强服务功能。要实行纵向延伸,把城市管理服务向社区延伸,促使社会保障、再就业等服务工作进社区,引导市、县、区属医疗单位以及商场超市进社区设点。同时要实行横向开放,动员社区内各级各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把社区内单位的服务设施、服务场所以及服务项目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三是运用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贵池区、各街道都要逐步建立社区服务网络,每个社区都要建立社区服务站,进而形成统一的、高效运转的、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把社区服务分别交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去办。对一些诸如文化娱乐、康乐保健、购物饮食等,要逐步形成规模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向产业化方向发展。3、着眼于推进社区自治,规范社区工作的运作机制。在现阶段,关键是政府要明确定位、转变职能,既要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又要改变传统的依靠行政命令管理社区的方法,逐步从领导转向指导、从管理转向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社分开,架构“小机构、大服务”的新格局。一是理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关系。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第一,要明确划分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工作职能,明晰相互之间的关系;第二,要保障社区依法履行民主管理权利。各部门尤其是街道办事处(城关镇)不能任意干涉社区自治管理范围内的事务,不得随意向社区居委会摊派任务,要还权于社区,让社区有充分的自主权;第三,要坚决防止行政职能向社区居委会延伸,绝不能把社区建成“小政府”,当作政府机关的“腿”。要确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权威,今后凡是涉及在社区建立组织、交办任务、进行工作考核等,均须报请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二是探索社区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职能、权利、关系要进一步明晰。三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区工作的运行机制。要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委会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防止出现“穿新鞋、走老路”和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积极推进社区自治。三、加强领导,探索创新,推动社区建设工作上台阶。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加强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分管领导更要全身心地抓。街道(镇)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社区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这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一个原则。各街道、城关镇及有条件的建制镇都要把社区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摆上位置。?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个专业指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特别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引导、指导、协调、帮助的职能,并且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是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职能作用,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来完成,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推进。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进行业务指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进社区建设。2、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抄照搬,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在社区规模调整和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之后,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一些体制上、机制上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凸现出来,如何适应社区建设的新要求,实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比如,①社区发展在布局、规模上如何与城市规划相衔接,新增社区的标准,社区与街区、小区的关系问题;②如何建立起适应社区建设要求、区别于过去居委会工作模式的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如何实现社区组织扁平化、属地化,社区管理民主化、社会化,社区服务产业化、市场化;③如何理顺政府、社区、市场三者间的关系,使之在不同的领域发挥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政府、社区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区共建机制,社区与物业、房产商的关系,如何统筹协调,形成合力;④如何建立起快速有效的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⑤如何加强创新社区党建工作;⑥如何有效解决村改居、农转非的遗留问题,加快整合资源、提升素质的步伐等等。只有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所突破,有所进展,社区建设才能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持久发展道路。各地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善于总结提炼基层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大胆探索,努力在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促使我市社区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