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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六五”普法之我见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六五”普法之我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又在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难看出,中央两位首长在讲话中都着重强调了只有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基础,是内部因素,而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显得更为重要。尤其是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泱泱国度内,做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三农问题”,在当今农村,广大农民朋友的文化水平有限,内涵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加之农村是一个矛盾易发生区,“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不及时进行化解就会酿成大祸,涓涓细流可以形成江河,久而久之就给社会增添很多不和谐的因素,给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怎样才能解决问题呢?我认为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遵法,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时间飞逝,瞬息“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开展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我认为应该从“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上下功夫,应该有一部适应社会和谐需要的普法规划。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群众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来;要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公民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尤其是要用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要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以便保证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的相互协调。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必须不断创新(来源:
http://www.tkpao.com)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四、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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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五、要强化考核评议。“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加大奖惩,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六、要强化监督激励。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七、要加强队伍建设。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区来说一人所相当普遍,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八、要强化经费投入。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司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摄像机等基本设施。九、在实践的基础上强化理论研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