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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院:案件当事人托人送锦旗谢法官

时间: 2020-07-28 15:22:08 来源:亳州中院:案件当 作者: 亳州中院:案

7月27日,市民顾女士受远在北京的张芝存委托,为亳州中院法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官们为其化解纠纷。“他说法官们多次进行调解,特别辛苦,对处理的结果也比较满意。”顾女士说。

张芝存委托他人为亳州中院法官送来锦旗

张芝存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席某某承建了5栋楼,他负责支壳子,每栋楼的工钱为12000元,共计60000元,席某某已支付45000元。后房东王某发现房屋少建了一道梁,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15000元。席某某认为少建梁是张芝存造成的,故拒绝支付张存芝剩余工钱15000元。张芝存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席某某应支付张芝存4栋楼剩余的支壳子费用3000元,另外王某的12000元支壳子费用,因房屋少了一道承重梁,双方发生争议,属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应另案处理。

张芝存不服一审判决,起诉至亳州中院。

亳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张芝存和席某某都未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少建一道梁的过错是谁造成的,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席某某是总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担王某拒付款15000元的70%,张芝存承担30%。

“案件的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我们做了不少调解工作。”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皮桂山介绍,通过法官们从法律到情理多方面的劝说,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并达成一致意见,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宣教处 作者: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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