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多元化救助,检察机关助力精准扶贫
时间: 2020-07-27 19:19:03 来源:开展多元化救助, 作者: 开展多元化救“我们是检察院工作人员,这是给孩子和老人的救助金。”
“我们是民政局工作人员,您家这个情况符合低保条件,按程序纳入低保。”
“我们是莱州市慈善总会,这是送给您家的营养品。”
“我们是莱州市慈善义工助学部,您家孩子符合我们助学条件。”
“我们是掖南义工站,这是给您家的爱心救助。”
......
这是发生在莱州市夏邱镇李某某一家的一幕。
2019年李某某的丈夫王某某肇事死亡,被告方因无赔偿能力,只支付了丧葬费,剩余赔偿款无力偿还。孤儿寡母一家老小失去家里的顶梁柱,生活难以为继。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
但钱只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并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李某某一家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困难?
李某某家庭有老有小,唯一经济支柱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初步审查后认为李某某家可能存在就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承办检察官决定去实地走访,全方位了解李某某家庭情况,找到他们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以求持续性地保障正常生活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质效,莱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局、慈善总会、义工团体等进行实地走访。
了解发现,李某某婆婆已经70岁了,身体不好,每年光医药费就要支出一万多;李某某大女儿上初二,学习优异,墙上挂满了奖状,但每年学杂费、书本费、寄宿生活费加起来一年也要一万多;二女儿还在上幼儿园,整个家庭所有的经济压力都在李某某身上。但李某某没有一技之长,单靠自己很难摆脱因案致贫的困境。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次性救助,资金有限、资源有限,无法全方位保障李某某家的正常生活。如何能够持续性保障李某某一家人的正常学习生活,成为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
首先,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民政局凝聚帮扶共识,按照《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启动快速审查通道,从村委、镇街到市局按照法定程序将李某某一家纳入低保户,低保政策从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等方面,确保李某某一家最低生活保障。
其次,检察官为李某某联系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培训帮扶,该机构可以培训对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院、中式面点师、电焊工等工种,李某某可以进行免费学习。
另外,针对二女儿年幼,未来生活学习费用较高,需要长期性资助的情况,莱州市慈善义工助学部为二女儿寻求一对一帮扶助学活动。
时值暑假,掖南义工站还为李某某大女儿联系了一家暑期辅导机构,免费接受辅导。
国家司法救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分支,客观上存在着救助形式单一、救助资金有限的问题。以往各部门救助往往单打独斗,总有重复或者疏漏的层面。本次司法救助活动中,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社会团体三方互联互通,紧密对接,互相配合,教育、就业、生活等各方面保障迅速就位,实现从单一简短的“一次性救助”到立体的“多元化救助”,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辐射效应,从而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丨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丨崔鹏飞、杜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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