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踪女子被杀案”曾经有过“芜湖版”
时间: 2020-07-25 17:44:23 来源:“杭州失踪女子被 作者: “杭州失踪女专案组多次找吴某的儿子小吴和所在学校领导了解吴某的性格、喜好、弱点以及专业水平、工作表现,特意赶至其家中翻阅吴某的藏书,强记美术发展史和美术专业术语。这些准备,为审讯中拉近与吴某的距离、彼此产生更多共同语言打下了基础。
审讯中,审讯专家多次录制吴某的儿子规劝爸爸的视频,然后播放给吴某观看,用亲情感化他,同时对他进行刑法解读,提高他对坦白交代的认知。在斗智斗勇中,审讯民警适时抛出重要证据,罗列吴某的每一句谎言,成组炮轰,迫使他彻底打消了抵抗的念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丈夫为何向妻子挥起屠刀
吴某和许某夫妇,一个是美术老师,一个是音乐老师,夫妻俩学的都是艺术,按理说夫妻生活应该浪漫而文艺。然而,生活往往并不如人所愿,用同床异梦来形容他们的夫妻生活恐怕并不完全是捕风捉影。也许,正在大学读研究生的儿子小吴使他们的婚姻得以勉强维持。
多年的感情不和,使得许某和吴某经常为情感和“一地鸡毛”的家庭琐事吵吵闹闹、动手动脚,家庭矛盾日趋突出,到2014年的6月23日,两人的矛盾渐渐升级到了临界点。
这天晚上吴某和儿子一起在九莲塘公园钓鱼,因未带矿泉水,吴某便独自返家去取。此时他和许某正在“冷战”,此前的22日是星期天,晚上许某在外应酬到家后已经是23日凌晨1点,夫妻二人再次发生了争吵。
23日晚上许某独自在家,吴某进门取矿泉水的时候,夫妻间的争吵再度爆发,进而升级为推搡、厮打。激烈的冲突中,吴某发现客厅电视柜上有一把钉锤,是他前几天拿出来修鱼竿支架时使用的,便抄起家伙将许某推至主卧室。在持续的争吵、厮打中,已经失去理智的吴某持钉锤朝妻子头部左侧太阳穴猛击,致许某当场瘫软,一场不该发生的命案就这样无可挽回地发生了!
杀了妻子后,吴某用被单盖上尸体,然后继续外出陪儿子钓鱼。晚上9点多钟,他找了个借口再次独自返回家中,将妻子的尸体拖到书房里藏匿,拖拽中他能够感觉到尸体的冰冷。
清理了现场痕迹之后,他将妻子的拖鞋放到门外,将大门在外面锁上,伪造许某外出的假象,然后又回到九莲塘和儿子继续钓鱼。直到晚上12点多钟,他才和儿子一起回家。儿子以为母亲锁门出去了,并没有察觉家中的异样。
儿子洗完澡进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吴某却没有洗澡,他在思考下一步该如何处理尸体。24日凌晨4时许,吴某在书房里向妻子的尸体挥起了屠刀!
吴某用菜刀将妻子的尸体分成大小17块,装在十几只红色塑料袋里,然后堆在书房电脑桌底下。此时地板上满是血迹,他就用浴巾反复擦拭,然后将浴巾在洗衣机里进行清洗。
在其后的几天里,吴某陆续将尸块移至楼下的画室中藏匿,并继续在那里对部分尸块进行分割并重新装袋。画室一角有一个简易厕所,吴某将切割下的小块人体组织丢进厕所的蹲坑中冲走,又骑电动车分数次将大部分尸块运到袁泽桥边抛入了青弋江中。
他以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在警方缜密的侦查和凌厉的攻势面前露出了狐狸尾巴。
愿这样的血案别再上演
2015年8月24日,吴某杀妻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没有被害人存在的尸体,没有直接的或者单独的证据证明被害人是否死亡,但现有查证属实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运用这些证据进行的推理也符合逻辑和经验,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并没有影响法院对吴某的定罪量刑。
与往常刑事案件审理不同的是,中院在庭审中首次采用多媒体展台进行证据展示、引入专家证人出庭发表意见等举措。在吴某的正前方,法庭设立了一块用于突出证据展示的多媒体设备,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现场勘验笔录、提取检材和物品、视频截图、监控录像、图侦报告……一份份证据通过多媒体展台清晰地呈现在被告人、辩护人、审判人员的面前,形成证据链,锁定被告人犯罪事实。
控方申请的专家证人到庭后,应用PPT课件对血迹形态分析学的刑事科学技术予以阐释说明,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血迹大小、形态的分析,给出了血迹成因系钝器打击造成及出血点位置的专家意见,有力地证明了法医出具的鉴定意见。随着庭审活动的推进,该案的事实愈加明晰,吴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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