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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老人被狗绳绊倒头部撞地,不幸身亡

时间: 2020-08-18 20:09:42 来源:广东一老人被狗绳 作者: 广东一老人被

楚天都市报8月18日讯(记者刘孝斌 视频剪辑李仪)今日,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佛山罗水市场一个集市上,宠物狗追逐中将老人带倒至其重摔在地。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获悉,摔倒的老人已不幸去世。

今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视频上看到,事发时间为8月17日下午5时15分许。视频中,两只宠物狗在街上飞奔,其中后面一只大型白色宠物狗身后拖着狗绳,狗绳没有人拉着,跑动中狗绳将路上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带倒。老婆婆额头先着地,一只鞋子飞起,然后婆婆倒地不起。一名身穿黑色裙子的小女孩,快步跟在狗后面不远处。看到婆婆倒地不起,小女孩从旁边走过,将狗追回后,没有在现场停留,带着宠物狗快速离开现场。

多名网友称,事发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老人和小女孩都是本地人,老人90多岁,小女孩12岁左右,小女孩不是狗的主人。

附近居民陈先生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被绊倒的老人是一名婆婆,婆婆头先着地,流了不少血,当场昏迷。事发后,附近居民报警并拨打了120,救护车随后赶来,将婆婆送到附近医院救治,但是婆婆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晚不幸去世。

至于狗是谁的,陈先生说他不清楚,当地传的都是狗是其它人拴在门口,被那个小女孩牵出来玩。

记者从杏坛派出所证实,确有老人被狗绳绊倒离世,事件正在调查中。

今年年初颁发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成晨先生表示,《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付成晨称,视频中两只宠物狗没人牵狗绳,说明饲养人对宠物狗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存在过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由两只宠物狗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付成晨称,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两只宠物狗是被其他人私自牵出去玩,从而造成老人受伤去世,则由牵走狗的人承担主要责任,宠物狗的饲养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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