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 官方回应
时间: 2020-08-18 14:34:15 来源:江苏一女生在校昏 作者: 江苏一女生在上游新闻记者从滨海县官方获悉,经信访部门调查,在卫生院时李某洁就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根据相关规定需要送至殡仪馆。但由于患者母亲一直不愿下车,因此对患者母亲采取了心理应急救援措施,再次对患者进行了“急救”,救治及转运符合规范。
▲6月15日,院方在病例中并未明确载明李某洁转院前就已失去生命体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6岁女生急救途中被送殡仪馆
6月15日下午,盐城市滨海县陆集中学初三女生李某洁在教室内突然晕倒,校方随即将其送到当地界牌镇卫生院抢救,同时拨打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
“接到电话后,我就赶紧去卫生院。卫生院医生说孩子状况不好,要马上送县人民医院。”李某洁的母亲韩翠萍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在卫生院的救治过程中,滨海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也参与了抢救,随后告诉她孩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卫生院医生说送到县人民医院再试试,于是,120就把孩子抬上救护车。”韩翠萍回忆,在救护车上,孩子戴着氧气罩,还一直在打点滴。双腿也偶尔有抖动。
让韩翠萍没想到的是,说好的去县人民医院抢救,结果救护车却将李某洁送去了殡仪馆。“我当时人都气炸了,随车的老师也在问为什么来殡仪馆。车上的医护人员都不回答。因为县殡仪馆没有看到任何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拒绝接收,在我们和学校领导、老师要求下,才将我女儿转送到县人民医院,组织抢救40多分钟后,最终未能挽回我女儿生命。”韩翠萍说,到目前孩子的遗体还被放在殡仪馆里,死亡证明也没有拿到。
家属:医院耽误抢救是失职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从界牌镇卫生院到滨海县人民医院全程13.6公里,驾车约21分钟。从界牌镇卫生院到滨海殡仪馆全程14.9公里,驾车约22分钟。从滨海殡仪馆到滨海县人民医院全程2.7公里,驾车约9分钟。
因在转运途中,李某洁被先送到殡仪馆,再被送往滨海县人民医院救治,韩翠萍认为这期间至少耽误30分钟的抢救时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韩翠萍认为,滨海县人民医院耽误抢救时间在先,至今未出死亡证明确定死因,50多天来,她多次和家人向信访、卫健委等部门反映此事。她也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多次与滨海县人民医院协商处理,但暂未有结果。
韩翠萍认为,事发当天,界牌镇中心卫生院以及120随车医务人员没有给家属出具死亡证明,所以家属认为孩子还没有死亡,有救治的必要,因此要求立即转送到医疗条件最好的县医院做进一步抢救,然而120随车医务人员在转送孩子去县院抢救的途中,在没有征得家属同意,不做任何提前告知的的情况下,就直接拉到殡仪馆,属于违规行为,也耽误了抢救,最终导致李某洁死亡。
针对韩翠萍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全程陪同李某洁救治的校长及班主任,两人均未作出回应。陆姓校长以正在听课为由拒绝了采访。
▲8月8日,滨海县向家属送达信访回复意见称转运和救治过程均符合规范。受访者供图
官方回应:救治及转运符合规范
8月1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滨海县官方获悉,8月7日,信访部门已就此事做出回复。
官方提供的信访回复内容显示:经调查,患者李某洁,6月15日在校期词因突发疾病被校方送至滨海县界脾镇中心卫生院抢救。当日15点18分,滨海县120急救站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出车,于当日15点48分到达界牌镇中心卫生院,到达后立即参与抢救,经120急救站医务人员检查后认为:“虽经滨海县界牌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但李某某已经死亡。120急救站的医务人员为安抚患(死)者母亲亲属及其老师,继续组织抢救约30分钟,但仍然无法挽救患者李某某的生命。
当时患(死)者母亲情绪激动,不愿接受女儿死亡的事实。急救站医务人员从心理应激救援角度出发,根据患(死)者母亲、学校领导及老师的要求,还是将患(死)者抬上救护车,仍计划送至滨海县人民医院继续“救治”,努力从人道角度安抚好家属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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