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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10日!柳州一女子遛狗不牵绳 还放狗咬伤辅警

时间: 2020-08-16 17:41:14 来源:行拘10日!柳州 作者: 行拘10日!

日前,柳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辅警李兰庆巡逻到柳州金沙角路段时,发现一名女子没有给自己的贵宾犬系上束犬绳,于是上前劝阻。不过,女子对于他的劝阻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辅警 李兰庆:“我叫她拴狗绳起来,她当时手上没有绳子,她说绳子放在车上,就没有拴,她说我又没有影响到谁。后来我说那你等一下,我通知我们民警过来,她就一直走,就不听我的劝阻。”

随后,这名女子走向马路另一边自己的电动车旁打算离开。李兰庆只好上前阻拦。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后,这名女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柳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辅警 李兰庆:“又想开车走,我就拦着她,几个来回这样,拦着她不给她走。她就可能心情不好,就叫她的狗来咬我了。”

辅警:麻烦你,配合...

女子:麻烦什么......配合什么......

辅警:你想干什么,想罚款是吗?

女子:你拿走了,我不要了,我捡得的,流浪狗。

辅警:别动啊,你想怎么样?

女子:点点,咬他,真的是, 它真的咬你,我跟你讲。

女子原本已经把贵宾犬栓在了电动车上,在僵持中,她解开犬绳,贵宾犬从车上跳了下来冲着辅警开始吠叫。 在这个过程中,李兰庆的左腿膝盖被贵宾犬咬破,还好随后赶到的民警控制住了女子,并把她和贵宾犬一起带走处理。8月14日中午,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这名女子。女子姓莫,今年50岁,她承认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

莫女士:我心里觉得没有钱,就不想被罚款,我就有抵触心理就这样了,因为当时找不到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了。

放狗咬人已违法 女子被行拘10日

因违反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女子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此外,她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身体,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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