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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酒驾,结果两人都被判刑了

时间: 2020-08-10 12:08:12 来源:借车给朋友酒驾, 作者: 借车给朋友酒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邗检 记者 顾潇)扬州一男子小刘酒后驾车因罪获刑,坐在副驾驶上的朋友小卢,也因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刑。原来,小卢在明知小刘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借给小刘使用,构成酒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小刘和小卢俩人是好兄弟,今年4月的一天,两人在一起吃晚饭,其间,喝了半瓶白酒,之后,小刘开车载着小卢,打算去街上买点生活用品,路上正好遇到交警查酒驾。测试显示小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3.5mg/100ml。

被交警查获后,小刘表示自己肚子疼,急需上厕所,于是一个人跑到了一边。结果,小卢和交警怎么也等不来小刘。小卢赶紧给小刘去了电话,“你跑哪去了?交警还在这等你呢!”哪知道,电话那头的小刘也是急得满头冒汗,原来,小刘因为醉酒,又对所在的地方并不熟悉,走了很久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正好这时小卢给他打电话,小刘才想起来让小卢给他发个位置定位,最终在夜里11时许,顺利和小卢和交警“会合”。

很快,小刘危险驾驶一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小刘和小卢俩人的供述中可以得知,案发当晚,小刘驾驶的轿车是小卢父亲名下的,一直由小卢使用。虽然二人对于到底是谁提议小刘开车说法不一,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当晚,小卢明知小刘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出借给小刘使用,并且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该案经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卢的行为构成酒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于是,在7月3日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对小卢发起追诉。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小刘和小卢二人因危险驾驶罪,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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