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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停车场咋变出租公寓了

时间: 2020-08-09 23:18:47 来源:说好的停车场咋变 作者: 说好的停车场

相关政策

简化手续 规范流程

2014年,北京市交通、规划、国土、住建委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机械式和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及使用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可以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鼓励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投资立体停车设备。

该意见公布时,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停车管理处介绍,以前北京市没有明确立体停车设备是按设备管理还是按基本建筑物管理,这次明确了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属于临时停车资源。这样就不用办理规划、建设施工许可、国土用地等手续,环评手续也不用提前办理。

该政策的核心是简化手续、规范流程,所有涉及到立体停车投资、后期运营的政策“放得比较开”,但是必须遵守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建设质量和运营服务规范。

记者手记

好政策还要好好用

正是在2014年《意见》的推动下,潘家园街道建起了这栋停车楼。但有居民质疑:供热厂改建的是一栋停车楼,属于政策支持建设的停车“设施”吗?退一步说,因为停车楼的建设和运营成本高,难道就可以部分改为商业设施经营吗?这样做恐怕不妥。

居民认为,当初大家同意建设停车设施是出于停车楼将会服务社区的公益目的。但目前每月600元停车费定价高了,居民难以承受。记者了解了一些类似的社区停车设施,收费一般在一年两三千元,折合每月不超过300元。

考虑到该停车场产权方所说,为了减少对环境污染,停车楼改建的前期投入高。那么这样的社区停车设施如何定价,才能既让居民承受,又让停车楼的产权方收回投资成本,并持续经营下去?建议相关各方在街道的协调下进行商议。与此同时,停车楼的经营单位可以公开投资和收益的账目,让居民们了解真实情况,并进行监督。

总之,应把政府制定的好政策用到实处,让周边居民把车停进停车楼,从而兑现当初改建停车场的初衷,真正缓解社区停车难。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罗乔欣 实习生 耿瑞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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