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男子“发酒疯”,小榄多部小车惨遭“毒手”!
时间: 2020-08-07 23:17:06 来源:一醉酒男子“发酒 作者: 一醉酒男子“吃饭聚餐,
免不了要喝上几杯,
可这酒啊小酌是享受,
喝高了、喝多了,
那是要出事滴…
真实案例
这不,近日小榄一醉酒男子
在街头“疯狂”破坏汽车,结果悲剧了…
小榄街头多车
惨遭“毒手”
8月3日7时许,李先生取车时,发现头天晚上停在东生中路的小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烂,车身多处有划痕,疑似被人为损坏。民警到现场取证时,发现与李先生并排停放的另3辆车亦有被人为损坏的痕迹,均不同程度被破坏。
经过现场勘查,办案民警初步认定此案无侵财目的。随后,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不到1小时,升平派出所民警在东生中路将该名嫌疑人抓获。
据郭某交待:8月3日凌晨5时许,其借酒发泄,将停于东生中路的4辆小车故意破坏。更震惊的是,皆因醉酒,其在7月24日凌晨4日在小榄五金城用石头破坏一辆银色小车后挡风玻璃、7月30日凌晨4时,在小榄五金城某卫浴店门口破坏多个卫浴用品。
嫌疑人郭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
酒后不能自控
做出不理智的事
造成不良后果
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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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而且
酒后犯罪同样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一般也不能作为从轻、
减轻处罚的理由。
没有人可以用醉酒来
减轻自己所应受的惩罚。
法 条 链 接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小编提醒您
喝酒可以
但不能过量
以免做出过激的事情
切记:莫贪杯,莫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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