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列表

医疗污水往哪排?涉案企业诉不诉?公开听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时间: 2020-07-18 22:32:31 来源:医疗污水往哪排? 作者: 医疗污水往哪

经过现场释法说理,朱某对检察机关的公开答复结果表示信服。

“公开听证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尊重,让司法公开在阳光下,是倾听诉求、化解矛盾,让群众顺心满意的暖心之举。”会后,听证员李亚成表示。

对涉案企业诉不诉,听听大家意见

【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纠错的机会,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犯,也会尽我所能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4月28日,周某从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而就在一天前,该院举行了一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诸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十余名人员受邀参与,大家就该起涉企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这个案件是有争议点的,一般来说周某的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作不起诉的情况较少。考虑到周某犯罪情节较轻和其企业实际困难,我们决定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来听一听多方意见。”承办检察官何琼表示。

2018年9月,周某经营的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拍得一块工业房地产。拍卖公告明确说明本次拍卖存在瑕疵,即该土地上尚有其他相连的建筑不属于拍卖范围。2019年7月至9月期间,周某贪小便宜,通过搬入机器设备的方式强占了与之相邻的不属于拍卖范围内的某针织厂厂房,并与对方发生冲突。经有关部门劝说后,周某仍不予理会,继续占用,造成针织厂损失。2020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诸暨市检察院。

本着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的理念,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卷后,多次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到周某被羁押后,企业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综合考虑周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后,该院依法对周某作出有罪不捕的决定,并督促周某将所有强占的厂房等建筑恢复原状,积极赔偿损失,化解双方矛盾。之后,承办检察官提出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意见。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大家不要捕、不要杀、不要吃!”7月12日,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农贸市场,村民陈某和他的两个伙伴钟某、张某向过往的村民进行宣传。

从曾经的狩猎者到如今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者,三人的转变缘于今年5月下旬的那场公开听证会。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陈某、钟某、张某三人头戴照明灯,手拿气枪,正在稻田里“狩猎”,脚边放着一袋战利品——3只竹鸡。经讯问,这已经不是陈某第一次出来猎“野味”了。一天前,陈某与钟某就用气枪在一个小竹林里打到了5只竹鸡。

后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陈某、钟某移送吴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和钟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由于狩猎数量不大,二人主观恶性不深,能够积极承认错误,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张某被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

“灰胸竹鸡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评估为低危物种,你们三人在国家禁猎期非法狩猎并食用灰胸竹鸡,损害了本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社会公共利益,还须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检察官告知陈某等人。该院经层报浙江省检察院后,依法对陈某等三人提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什么?我只参与了一次,也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了,为什么还要对我提起诉讼?”起初,陈某等三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不太理解,尤其是张某更不理解。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三人逐渐对公益诉讼有了认知,并表示愿意对公益损害作出赔偿,希望达成和解。

今年5月21日,该院决定对这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诉前赔偿公开听证会。多名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案发地所在村委代表受邀到会,现场见证和进行监督。

“陈某等三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国家禁猎期间非法狩猎灰胸竹鸡8只,价值8000元。”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陈某等三人的违法事实一一举证,并对公益损害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和处理意见作出了说明,陈某等三人均表示无异议。

“三名侵权行为人认罪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建议起诉人和侵权行为人达成和解。”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医疗污水往哪排?涉案企业诉不诉?公开听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