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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动物做宠物? 你可能已经违法!

时间: 2020-08-04 08:50:34 来源:网购动物做宠物? 作者: 网购动物做宠

太阳锥尾鹦鹉太阳锥尾鹦鹉、牡丹鹦鹉等不可以买卖及无证饲养。图为警方在嫌疑人家中查获的太阳锥尾鹦鹉。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绿鬣蜥 美洲鬣蜥属所有种(犀牛鬣蜥、绿鬣蜥等)同样不可以买卖及无证饲养。(资料图片)

缅甸陆龟黑池龟、黄喉拟水龟、闭壳龟属所有种(金钱龟、黄缘闭壳龟等)、陆龟科所有种(缅甸陆龟、苏卡达陆龟等)均不可以买卖及无证饲养。(资料图片)

近年来,买卖、饲养另类宠物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但是,有些动物不是想养就能养,有的可能来自野外或是野生种源人工繁育的后代,有的可能“漂洋过海”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甚至还有可能是被列为濒危保护范围的野生物种,一不小心收买饲养就有可能触犯法律。

记者从近日广州警方破获的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较多案例是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常见的以鹦鹉和乌龟类较多,不少嫌疑人是宠物“发烧友”,大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买卖,有的买回家自己饲养当宠物,有的回家饲养繁殖后,对外销售,从中牟利。警方提醒市民,购买和饲养宠物,应首先确认其是否为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黄泽森、陈玉敏、郑何平、张毅涛

网购三只鹦鹉当宠物被移送检察院

近日,广州增城警方在推进“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今年先后侦破6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只。

今年2月初,增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塘镇某小区有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逐步锁定谢某(男,广州增城人)有作案嫌疑。经过实地摸排,办案民警在新塘镇某小区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谢某,在其住处查获太阳锥尾鹦鹉一只。

经审讯,谢某交代其先后三次通过网络非法购入太阳锥尾鹦鹉、锥尾鹦鹉、和尚鹦鹉。之后,锥尾鹦鹉挣脱飞走,和尚鹦鹉则因饲养不善死亡,只剩下一只太阳锥尾鹦鹉继续饲养。

经司法鉴定,涉案的3只鹦鹉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涉案价值达3万元。

目前,嫌疑人谢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移送至检察院等待起诉。

发烧友非法买卖鬣蜥被“一窝端”

近日,广州海珠警方在深入推进“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捣毁一条跨广佛两地非法贩卖鬣蜥等野生动物犯罪链。

5月,海珠警方通过网上巡查,发现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有人多次发布在广州市内买卖蜥蜴、龟类等野生动物的信息。

专案组针对此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交易主要通过网络联系、人员圈子相对固定等特点,开展了线上线下同步追查,最终排查出一个由广州、佛山两地人员经营,涉嫌非法收购、饲养、出售鬣蜥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链条。

6月9日,专案组掌握到,有人将于当天下午在海珠区工业大道北某处交易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专案组迅速部署抓捕警力,将在此处非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3岁)、钟某(男,25岁)抓获,现场查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所列的犀牛鬣蜥1只,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IUCN)列为易危(VU)级别的古巴鬣蜥1只。

2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继续深挖扩线,先后在广州和佛山两地抓获张某(男,30岁)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犀牛鬣蜥、黄喉拟水龟等保护动物14只,彻底捣毁了由上述人员经营的跨广佛两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链条。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交代,其均为“爬宠”发烧友,通过非法渠道购入犀牛鬣蜥、古巴鬣蜥、鬃狮蜥蜴、苏卡达陆龟、黄喉拟水龟、中华草龟等重点保护动物,并进行非法饲养繁殖后,通过非法买卖,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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