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高空坠物案|四川女孩被天降钉锤砸晕 谁该承担责任
时间: 2020-08-03 16:54:55 来源:又见高空坠物案| 作者: 又见高空坠物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是本案的具体侵权人,应该承担侵权赔偿等责任。
事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小女孩人身损害各项损失。
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第7点意见规定: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本案是李某在安装住户的窗户玻璃时,由于疏忽大意而不慎坠落钉锤,导致小女孩头部被砸伤而昏迷,目前未脱离生命危险,因此,事故最低会造成小女孩重伤的结果。
据报道事实情况可知,李某的行为排除其主观故意动机,李某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行为属于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根据本案事实及上述规定,李某完全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网络图
注:本文仅代表人民律师评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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