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爬上引擎盖大闹测酒现场 扬言律师来了才配合检查
时间: 2020-08-02 13:40:36 来源:广西一男子爬上引 作者: 广西一男子爬本文转自【柳州交警】;
8月1日凌晨,柳州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执勤人员按照部署在友谊路路段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生了一件荒唐事,一男子涉嫌醉酒驾驶后大闹现场,并对民警扬言要律师到场才配合检查。
凌晨2时许,一辆桂A39***牌奔驰小轿车驶入检查卡点,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在检查期间,吴某表示自己对第一次酒精检测数值有异议,要再一次检测。经过第二次酒精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仍为110mg/100ml ,与第一次检测结果相同。吴某便向民警请求过一段时间再检测一遍,并说道 “我就喝了点啤酒,我的数值不是特别高,大家都是柳州人,你让我缓一缓不行吗?”民警表示将依法带吴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将以酒精检测结果为准。
随后,民警带吴某进行车辆指认时,吴某竟借着酒兴爬到了车子引擎盖上面,并对民警表示,自己家里是开公司的,自己对处理酒驾的工作和流程不清楚,要求律师到现场帮他解决,律师未到之前自己不接受任何处理。民警告知吴某要配合执法工作,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吴某听后感到情况不妙,便向民警认错,表示配合执法。
据吴某交代,自己大概喝了两件啤酒,在哪喝的已经不记得了。民警依法将其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期间,吴某又开始胡言乱语,“这血不是我的,我要求去做DAN检测。”随后,民警将吴某带回警务站醒酒,并通知其家人将他接走。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柳州交警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广大驾驶人切勿酒后驾驶。如遇交管部门执法,应主动配合检查,切勿阻挠、妨碍执法,以免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Copyright © 2013-2020 www.tkpao.com 泡谜语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