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列表

这样驾驶!判刑!

时间: 2020-08-01 16:54:56 来源:这样驾驶!判刑! 作者: 这样驾驶!判

一直以来

对于酒驾、醉驾等

交通违法行为

洛阳警方始终保持

严管、严打、严治的高压打击态势

但仍有一些司机朋友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

洛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在洛宁县局交警大队院内

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

一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

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对9起案件中的9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此9人分别被判处二个月到三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这是洛宁县首次集中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当日送押。

庭审中,洛宁县交警大队邀请本地客货运输企业、驾校、保险公司约300余人参与旁听,以案为鉴。

9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案件回顾

1、2019年11月5日00时28分许,贺某波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京宁路与永宁大道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值为159mg/100ml,后抽取血样检材鉴定,贺某波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6.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2019年10月25日9时34分许,李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长虹桥南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78mg/100ml,后抽取血样检材鉴定,李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1.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3、2019年9月21日23时50分许,王某毅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路边停放的小型轿车相撞后,车辆失控冲入路边边沟内,造成两车损坏。后经鉴定,王某毅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8.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4、2019年9月29日21时28分许,李某军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北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96mg/100ml,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2.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5、2019年7月10日20时49分许,雷某锋驾驶轿车在洛宁县富宁大道与翔梧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94mg/100ml,后抽取血液检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3.0mg/ 100ml。犯罪嫌疑人雷某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6、2019年5月28日7时53分许,李某平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长虹桥南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7.3mg/100ml。犯罪嫌疑人李某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7、2019年9月7日3时20分许,邱某星驾驶一辆出租车,民警检查时发现邱某星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74mg/100ml,后抽取血样检材,邱某星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8. 4mg/ 100ml。邱某星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8、2019年12月25日0时4分许,周某勇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洛浦路棉麻公司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29mg/100ml,后抽取血样检材,周某勇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1.1mg/100ml,周某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9、2019年7月18日9时26分,袁某韦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非营运)行驶至洛宁县长水桥南处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后抽取血样检材,袁某韦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1.4mg/100ml。犯罪嫌疑人袁某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这样驾驶!判刑!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