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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获刑:作为村里考出来的大学生 不能不管

时间: 2020-08-01 16:04:40 来源:女子因举报家乡环 作者: 女子因举报家

7月28日,安康中院:撤销本案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图/受访者提供

潇湘晨报消息,李思侠是陕西某国企职工,因举报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日前,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

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李思侠坦言,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村里环境遭到破坏,她有义务参与维权,“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也有人劝她别瞎掺和,她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不管。“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李思侠其人。图/受访者提供

对话当事人

【1】案子在向好方面发展

潇湘晨报:现在和家人在一起吗,身体状况如何?

李思侠:我现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儿坐飞机回上海,这会儿家里没有人。身体最近好一点了,我调整的还好。

潇湘晨报:听到案子要发回重审消息时是什么感受?

李思侠:总的来说,是向好的方面发展。安康市中级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对这个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视。特别是法官,自从接到我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后,他很认真地把整个卷宗都了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当然也有遗憾,我们希望这个案子在二审法院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一直是坚持无罪,现在是一审已经撤销了,那就看后一步情况怎么样,届时愿法庭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判。

潇湘晨报:二审期间怎么过的?

李思侠:这几天我的姐妹都过来陪我,我女儿是自始至终地陪伴。她自从接触我这个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请假,对她耽误很多,我心里过意不去。我快90岁的老母亲这次二审也说要来,可能法院担心她年龄大,不便旁听,所以没有去。

我早年和丈夫离婚,女儿14岁起就是我一个人抚养。这个案件也让她成长了许多,感觉一下长大了有担当了。特别欣慰的是,我女儿为我打点这一切,包括她上海的家人,公公婆婆都很支持,认可我做的事情是正义的,很感谢他们。

潇湘晨报:律师发现虚假笔录的问题是什么时候?

李思侠:一审之后。我的律师特别敬业,而且是行动力极强的一个精锐团队。他们一接触到我这个案子,第一时间就是要还原真相,这一点他们工作做得很扎实,多次到双喜村了解情况。从7月6号到19号,几个律师连续不断每天从早到晚看证人证言的同步录音录像,从中发现很多问题。

潇湘晨报:你怎么看?

李思侠:录音里面讲的跟记下来的书面材料不一样,这个事情我们还在继续提起公诉。另外就是对非法采矿行为,我们也会继续追究。

不管从主观,还是从客观,我的行为都是挽救双喜村的环境。我心痛村民出钱出力修的村道,自己还没有得到方便,就被采石场破坏。作为一个公民,作为那个地方的出生的人,我有义务呼吁政府解决问题。

【2】我对故乡很有感情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开始参与采石场维权?

李思侠:2008年这两家采石场经过拍卖,取得了采矿权,但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办理采矿手续。取得采矿证应该先做环评报告,然后有了生产许可证才能换成采矿证。但是他手续不齐全,就开始采矿了。

进村不到半年,采石场的车辆就把村道压坏了。这条路修好刚一年,村民当然心痛,慢慢就出现了矛盾。我经常回去探望父母,也注意到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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