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回应“高管**女职员”:李某不是公司正式员工 在走司法程序
时间: 2020-07-24 08:20:56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中国人寿回应经查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报表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经理郭新光为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东营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罚款1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郭新光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外,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那娜2019年1月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7月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对工作人员那娜给与警告,罚款1万元。
就上述情况,中国人寿回应时间财经称,“我们会根据银保监会的处理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因为我们的业务量是全国最大的,看起来多,如果平均下来的话,我们是远远低于平均值的。我们每年都在改善,都在变得更好。我们会跟着银保监会的规定走,支持机构的处理结果。”
二季度原保费收入下跌逾六成
据中国人寿公司最新公告,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4280亿元(未经审计)。此前,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3078亿元(未经审计)。
由上可知,中国人寿公司二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202亿元(未经审计),与一季度相比,原保险保费收入大幅下跌逾六成。
据年报,中国人寿2019年营业总收入7451.65亿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377.72亿元,同比增长8.2%,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9亿元,同比下降34.4%。
2020年一季度,中国人寿实现保费收入3077.76亿元,同比增长13%。首年期交保费达760.56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253.69亿元,同比增长2.1%。续期保费达1983.26亿元,同比增长11.2%。短期险保费328.16亿元,同比增长23.9%。
“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低于去年同期。”兴业证券分析认为,国寿投资收益率较低的本质原因主要包括:1.投资资产规模远高于同业,资产配置的难度更大,因为优质的资产有限,包括能够拉长资产久期的长期国债和回报稳定且风险相对较低的基建类非标债权等;2.国寿作为国内市场份额第一的寿险公司,对风险控制的要求高,部分存在风险但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难以通过内部审核;3.内部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相对不够市场化。
对于二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大幅下跌的原因,中国人寿方面回复表示,各个季节销售不同产品的原因,这是正常的业务调整。如果拆开的话,新单在二季度增长是更快的。新单保障型在二季度价值利润率更高,一季度一般是做量的比较多,价值利润率相对低一些。(北京时间财经 谭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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