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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隆重纪念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3·15”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为重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主要内容,强化消费维权知识和维权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3·15”纪念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远军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办公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信息股、行政许可服务股、市场股、产品质量股、特种设备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注册分局、经检队、食品药品稽查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三、活动安排及内容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6年1月26日至3月14日)
1、制定工作方案;
2、下发活动的通知;
3、印制、收集各类宣传资料。
(二)3.15 活动现场宣传阶段。时间:2017年3月15日 9:30—15:00。主要内容:1、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资料的发放工作。2、积极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面对面地回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为消费者答疑解惑。3、介绍购买相关商品应注意的事项及识假辩假方法等。4、成立打假维权应急小分队,快速出击,及时查处消费者现场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5、邀请xx县电视台对活动宣传报道。
四、活动地点
县局主会场设在xx县苗乡广场。
五、参加人员及工作任务
3.15 活动当天,从县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工作人员,与12315中心一起负责活动当天现场宣传、受理、维权、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等工作。
六、活动现场的分组及人员安排
本次活动设现场协调总指挥一人。(总指挥由刘远军副局长担任,负责活动现场的协调指挥)。活动共分六个组:1、法律法规宣传组,负责现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工商业务的咨询、质量知识咨询服务、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咨询服务及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工作。2、消费投诉举报受理组,负责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等工作。3、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负责现场假冒伪劣商品的管理、展示以及识假辩假相关知识的讲解工作。4、打假维权应急小分队,负责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查抄黑窝点及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5、后勤保障组,负责与活动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6、新闻报道组,负责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做好本次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场地联系、邀请新闻记者参加3·15活动系列采访报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12315申诉举报中心:牵头负责 3.15 活动方案的制定;邀请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参加在苗乡广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商品展示活动;活动现场的安排布置,宣传展板的制作,宣传资料的印制;组织受理、处理现场消费者投诉举报。
(三)投诉信息股:负责现场受理、处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四)产品质量标准股:负责质量知识咨询服务。
(五)市场监管股:负责《商标法》、《广告法》、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发放工作;现场受理消费者商标、广告相关业务的咨询、举报和查处工作。
(六)涉食股室: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咨询服务。
(七)药械化品股:负责药械化品安全知识咨询服务。
(八)特种设备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咨询服务。
(九)注册分局、行政许可服务股: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受理解答消费者相关业务的咨询工作。
(十)经检队、食品药品稽查队:负责组织对近年来没收的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负责案件的查办工作,收集各类违法案件线索,开展现场查处、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行动;负责活动现场假冒伪劣商品的收集、管理、展示、销毁等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小分队依法查处黑窝点、假冒伪劣商品、小作坊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
1、“3.15”宣传活动是一项政治性与新闻性强、社会影响广泛的工作,活动涉及各个方面、多个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2、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尽早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3、现场活动期间,相关人员要严守纪律,注重仪容仪表,自觉维护市场监管人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