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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社发展情况视察汇报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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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发展、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县政协确立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成立了以县政协主席为组长,各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县农业局干部组成四个调研小组。历时3个月,深入各乡镇(管理区)进行调研。调研组在认真听取县农业局、各乡镇(管理区)关于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实地察看了43家合作社,举行24个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汇总分析。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县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在大力推动合作社发展中,我县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积极引导,稳妥推进,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引导规范发展。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确定工作职责,加强考核。并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边发展边规范”的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一是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帮助畲仙高山蔬菜、稻花田鱼等16家合作社制定生产标准,推动标准化生产;二是开展品牌化经营建设。目前已有19家合作社申请注册或使用商标,其中自强稻田鲤鱼合作社的“山哈”牌鲤鱼干获省农业博览会得金奖,馨香吊瓜合作社的“休休”牌吊瓜子获省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称号;三是开展产品安全认证。目前镇的雪梨、蕃薯、杨梅等11家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基地以上安全认证;四是开展社员培训,分批分期组织社员参加“绿证培训”、新型骨干农民培训,并鼓励和支持骨干人员参加农广校等学历教育;五是开展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加以督促落实,促进了内部管理运作的规范。

(三)认真组织包装,指导示范评选。在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包装,使大际雪松茭白、自强稻田鲤鱼、畲野高山蔬菜、畲仙高山蔬菜、望野农副产品、稻花田鱼等6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成为我市省级示范性合作社最多的县(市、区)之一,使蕃薯、敏湖渔业等31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规范化合作社,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和加快全县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四)积极争取资金,大力扶持发展。在引导和规范合作社发展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发展。2004年至2008年先后组织12家合作社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390多万元,用于扶持合作社发展。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县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多合作社能够做到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流动,发挥了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有力推进了农业主导产业的形成。如大际乡雪松茭白合作社以市场为依托,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到、等地开拓市场,指导会员有序竞争、抢占市场,经过多年积极运作,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良好局面。在该合作社的带动下,2008年大际、景南等乡镇种植茭白达到6000亩,已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乡天堂玉茗茶叶、镇敕木蓝氏茶叶合作社带动农户发展万亩茶叶基地,使茶叶成为附近一带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是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近年来,我县合作社注重打造优质品牌,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自强稻田鲤鱼、稻花田鱼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挖掘应用传统工艺,制作鲤鱼干,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目前产品供不应求。

三是降低了农户市场经营风险。多数合作社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一般都有订单合同作保障,一旦市场发生变化,能够把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东坑镇望野农副产品合作社向农户提供红米种子,提供技术指导,并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价统一收回红米,降低了社员的市场风险。

四是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由于部分农产品产量少而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造成销售成本高,农民个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把某个区域的农民组织起来生产某类或某种产品,就能实现“抱团合作”的组织优势,以较低成本进入市场。如畲仙高山蔬菜合作社组织叶桥、李处等12个村1000多农户,种植1500余亩小尖椒,由于组织化程度高,产量大,引来磐安等地的蔬菜公司竞相收购,产品打入了、上海等大城市的市场。

三、存在问题

(三)管理松散,运作不够规范。总体上看,我县合作社内部管理上较为松散,自身运作不够规范,离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要求较远。生产方面,虽然茶叶、茭白、水果种植、禽畜养殖等有严格的技术要求,但一般农作物还是以传统生产为主。生产基地获得无公害以上标准认证的仅有11家;品牌建设方面,目前注册或使用商标的合作社19家,仅占总数的15%,而且品牌知名度较低,品牌作用还有待发挥;管理方面,在注册时均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制订《章程》等制度,但大多是简单地相互套用,针对性不强,在落实过程中流于形式。只有少数合作社会举行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大多数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而且有的合作社社员互相之间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如金钟雪梨、蕃薯合作社都遇到这种情况,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时,农户就将产品直接卖到市场上,低于“订单”价时,却又要求卖给合作社,对这种现象,合作社难以进行有效管理;社员知识化方面,社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其中理事长高中以上文化的不到15%,更不用说其它普通社员,而且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合作社组织过社员培训、考察;产品安全方面,产品采购供应基本没有台帐记录,没有一家产品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获得QS认证能直接进入超市的只有3家(另有3家正在认证)。

(四)人才紧缺,业务难以开展。在现代企业经营中,软件工作非常重要。由于合作社经营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加上自身难以吸引高水平的人才,不能跟上形势需要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如项目申报等要临时找人帮忙,帐务方面只作“流水帐”,商标注册不知从何着手,产品推广手段单一,信息不能借助网络获取等。目前,许多合作社这方面的工作做得非常不够,使他们在争取政策扶持、提高知名度等方面处于劣势,制约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五)意识偏弱,认识尚未到位。部分乡镇对发展合作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把合作社与农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甚至认为农民成立合作社只是为了争取政策奖励资金;没有落实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没有出台发展规划、具体措施,个别对本辖区内合作社的总体情况都掌握不够。对合作社缺乏引导、服务和支持,其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决。同时,县级职能部门也存在分工不明确,职能不具体现象,目前的情况是工商部门只负责登记发照,合作社的业务指导以农业局、供销社为主,由于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对合作社在指导上不能到位,甚至缺位,特别是在项目申报方面有时会出现重叠现象。

四、对策建议

(一)结合实际,因势引导发展。一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依托各乡镇、管理区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组织当地能人、回乡创业人员,引导支持他们成立能够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合作社,重点围绕“茶、菜、菌、竹、花”五大产业及当地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如库区乡镇的渔业、旅游业等,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真正起到“依托产业兴办合作社,借助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二要根据各合作社发展情况,重点引导帮助一批基础硬、设施全、前景好的合作社,开展“五化”建设工作,以规范内部管理、运作,争取使每个乡镇、管理区都能有一、二个影响面大,带动力强的示范性合作社。将合作社发展由当前的“数量型”向“质量型”推进。

(二)有的放矢,积极开展培训。针对部分乡镇、农村对发展合作社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不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相对较弱;社员和农户科技素质普遍较低现状。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一是对乡镇领导和农村干部要开展以合作社相关法规、政策为主的政策理论培训,以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发展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要开展以经营、财务、管理、合作理论等为主的业务和经营管理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合作社更好发展;三是对社员和农户要开展以种植、养殖、加工技术为主的技术类培训,提高种养科技含量。

(三)出台政策,进行分类扶持。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扶持是发达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目前,中央、省、市对合作社的发展都有专门的扶持政策,具体到我县,要制订一个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项目申报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工作;细化人才培养规划,提供人才支持;加强考核管理,强化业务部门职责;开展等级评选,促进规范建设。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财政、税收、信贷及土地厂房、物流运输等方面扶持,并要优先对三类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一是有利于促进全县或乡镇主导产业发展的合作社;二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异地转移农民增收的合作社;三是有利于促进库区乡镇及畲族群众集聚地方发展的合作社,点面结合,通过扶持重点带动全县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四)整合资源,提供全面服务。为尽量减轻人才、信息、资金等弱项给合作社带来的不利影响,各涉农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尤其是农业局和供销社两家要加强沟通合作,以社为本,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提供服务和业务指导。一是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如建立网上平台或依托政府网,统一对全县合作社的品牌、产品等进行宣传。二是积极指导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基地认证、产品包装、健全财务等工作,以促进“五化”建设。三是统筹项目申报,帮助合作社开展项目筛选、规划和申报工作。主动向上级推荐帮农、富农的农业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四是积极争取信贷支持,探索农信担保工作,互助联保方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急需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五是要积极对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提供服务,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六要提供人才支持,探索将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安排到合作社兼职、帮助合作社工作、提升合作社的整体能力。

(五)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确保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六)跟踪了解,进行必要监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一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二要对合作社存在虚报、谎报及伪造现象的,要及时纠正。三要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合作社只是为了争取补助资金,而不进行实际经营现象的,给列入“黑名单”。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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