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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社会事务处围绕全局中心,突出“依法登记、便民服务”主题,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办理三项登记。
认真执行婚姻、收养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办理国内婚姻、涉外婚姻和收养登记。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 对,离婚登记 对,补领婚姻证书 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 对(结1510对,离89对);办理收养登记 件。
(二)开展了两项便民服务。
2、开展了涉外婚姻登记声明中外文对照直译服务。为了方便外国婚姻当事人了解我国婚姻登记政策,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能够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表达个人和知晓对方当事人结婚意愿,发表个人结婚登记声明,我们根据目前涉外婚姻涉及国家不断增多和相对集中的实际,在原有单一实行中文婚姻登记声明书的基础上,又将中文声明直译成英、日、越三种文字,形成了中英、中日、中越文相互对照的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从7月1日起正式启用,极大地方便了外国婚姻当事人。
(三)开展了三项调研活动。
1、开展了婚姻登记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状况专题调研。为了加快推进全市婚姻登记联网,解决联网、运行和升级中存在的问题,7月份,我们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婚姻网投入使用一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共梳理出涉及软件功能性、可靠性、效率性、维护性和维护费用等五个方面26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积极查找和联系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一方面查找婚姻网开发建设的相关资料,了解网络建设情况;一方面争取局领导协调落实婚姻网管理主体,并主动向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婚姻网的正常运行已经得到保障,功能完善与开发、县(市)联网以及与省厅平台对接还有待于下步解决,保证2012年上半年与国家联网和适应登记需求。
(四)开展了两项创新试点。
1、在道里区开展了离婚预约登记试点。针对近年来离婚率较高、办理离婚阶段性集中,特别是冲动型和政策型离婚较多的实际,去年下半年,我们在深入调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选择在道里区开展了离婚预约登记试点,通过采取初审受理、善意提示、冷静思考、自愿预约的方法和步骤,为离婚当事人提供了冷静思考期和矛盾缓冲期,也为政策性离婚设置了一道门槛,并为合理调配登记时间和力量创造了条件,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2、在南岗区开展了婚姻法律免费咨询服务试点。针对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和出具各类证明工作中经常出现的当事人对婚姻政策法规不清、工作人员解释不明,群众误解、投诉,甚至个别当场发生矛盾的问题,去年下半年,我们选择在南岗区开展了婚姻法律免费咨询进登记机关试点,由登记机关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每周固定一天时间派律师进驻登记机关,免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律师的现场解答,使当事人了解了婚姻政策法规、法律要件,既方便了当事人,也减少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误解和矛盾的发生。
(五)加强了四项管理。
1、加强了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了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婚姻登记印章管理制度、婚姻登记证书发放和销毁制度、婚姻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数据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政风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等活动,实行了工作人员“四不准”制度,即不准上班时间迟到影响登记办公,不准登记办公时间无故推托、刁难当事人正常办理登记,不准工作时间拒绝当事人电话或现场咨询,不准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诸如娱乐游戏等活动,从制度上规范了行为。
2、加强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针对去年以来涉越婚姻登记数量增多、经常出现一些新情况的实际,我们加强了涉外特别是涉越婚姻登记的管理,一方面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并在受理工作中注意发现可疑问题;一方面实行中越文对照发表结婚声明,出现法律责任当事人自负;再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和安全机关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提供登记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婚姻犯罪。
3、加强了国内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指导和管理。建立了婚姻登记管理群,实时在线进行政策指导和处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针对明年国家民政部开展的婚姻登记机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加强了国内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的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回复群众网上咨询,耐心解答群众电话咨询,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全年回复群众涉及婚姻政策、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证明和收养政策、收养登记等方面网上咨询1014条,解答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2760个,处理群众投诉34件,方便了群众办理婚姻服务事项,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