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看九个社会管理创新样板城市如何提升民众幸福指数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看九个社会管理创新样板城市如何提升民众“幸福指数”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也指出,社会管理本身就是民生,要充分体现民生优先,充分地体现服务为先,充分地体现基层在先。
“社会管理”不是一个新词,但绝对是个热词。社会管理工作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
过程,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就越凸显。今天,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不仅要看其经济总量,也要看其社会是否充满活力,是否和谐稳定。而评价一个执政党的执政业绩不仅要看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也要看其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的生动体现,也是我国社会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的生动证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成绩令人鼓舞,挑战更令人警醒。如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被提升至更重要的位置,被寄予更高的期待。“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上升到战略高度,这既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选择。
行动凝聚共识,共识推动行动。随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在收获实践成效的同时,也收获着经验和共识。
社会管理贵在坚持“以人为本”,激活“源头活水”。我们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民主恳谈制度……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党委、政府决策时的“规定动作”,民意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时的重要依据。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依靠网络,广开言路,实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今日中国一道亮丽的风景。在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各地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活力被充分激发,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正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才使得社会每一个细胞都焕发活力,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有“源头活水”。
社会管理重在壮大和谐力量,夯实稳定基石。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各地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创造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内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正在神州大地推行的“大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夯实基层基础的“加固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几年前大家还很陌生的“网格化”已经成为城乡百姓耳熟能详的热门词,“网格化管理”已经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干部作风的转变,为社会管理注入了强大动力。而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社会和谐的基石日益巩固。
从理念到行动,从尝试到常态,从局部到全国,“社会管理”工作已经深入人心,基础日趋稳固。随着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不断显现,越往前走水越深。继续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选择。我们相信,随着一系列顶层设计的落实和难点问题的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将更加完善,社会管理工作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专栏12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政府管理不是目的,服务以人为本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除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以外的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社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利益的协调、社会矛盾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其核心要体现以人为本,把社会管理寓于社会服务之中。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并不意味着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育,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日渐显现。
针对目前我国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央对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在落实中央的这些重大部署中,有一个问题是尤为重要的,就是在社会管理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首先,要防止把社会管理和服务简单地演变为一种社会控制。从社会管理的本质来说,社会管理虽然有需要控制和监管的一面,但最终还是为了给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管理不是目的,服务才是根本。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的成败。如何把社会管理寓于社会服务之中,也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篇大文章。
其次,在社会管理中,一定要把以人为本放在突出位置,否则我们的社会管理就会走偏方向。因为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组织,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面对的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这些人不仅有自己具体的利益表达、利益诉求,而且还有包括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如果我们的社会管理忽视这些深层次的东西,也很难收到好的成效。
第三,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和创新,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逐步建立起多元社会治理结构。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同样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所必须坚持的方向。
资料来源:姜赟:《见解:政府管理不是目的 服务以人为本》,《人民日报》,2011年3月16日。
第一,如何将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镇管理,是破除二元化,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环节(刘云山、回良玉);
第二,通过何种方法将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末梢,是对社会管理工作是否全面覆盖、细致到位提出的切实要求(周永康);
第三,如何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薄弱的问题,是社会管理工作社会化要求的突出表现(刘云山、回良玉);
第四,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管理工作系统化、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乐泉、刘云山、回良玉);
第五,要不断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破解公共安全管理的难题(周永康、刘云山、回良玉)。
广东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
自被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围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深圳提出的“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着眼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进,科学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合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2012年初,中央综治委决定将深圳作为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都市整体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典型,要求深圳市整体规划设计、解决重点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率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6年“推居”,初步建立新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2006年3月,深圳市决定举全市之力推行居住证(“推居”)制度。6年来,深圳“推居”创新不断,为全省乃至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深圳,居住证弱化了户籍观念,强化了居民意识,带来了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如今,流动人口在深圳要办理居住证早已深入人心,居住证更成为方便来深建设者在深圳学习、工作、生活的“通行证”。其管理内容之丰富在国内属首创:凭居住证可以办理车辆行驶驾驶证,可以申办往来香港自由行和商务签注,能够优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截至2012年3月31日,深圳累计受理居住证1630万余张,其中持居住证实际居住生活在深圳的约1100万人,居住证覆盖登记实有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因居住证受惠的群众近千万,适合社会管理实际需要的新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在深圳已经初步建立。其主要创新举措包括:
创设“休眠激活”动态管理机制:证件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在深圳的实际居住状态变化相一致,通过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信息的应用结合,初步做到居住状态与市民待遇分享相结合,“人、业”要素管理相结合。
提高居住证含金量:落实凭居住证享受子女义务教育、人才入户、积分入户、廉租安居房办法等。据统计,2011年全市新迁入深圳户籍人员中,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有近9万人,约占当年新入户人数的60%。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双免政策,累计受惠人群达到70余万。居住证的地位不断提高,赢得了全市广大居民的拥护和信任。
在服务来深建设者的同时,“推居”也使深圳社会管理的难题纷纷得以破解。截至2011年底,以办理居住证为平台,深圳对全市1004.7万间(套)房屋进行了地址编码,使全市出租屋管理精确到位,“人、屋”管理要素通过居住证得到紧密结合。就业信息系统采集了17.3万家企业、累计登记就业人口信息1340.6万条,居全国首位。
社区管理实行“居站分设”和“一站多居”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2005年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和《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正式拉开了深圳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帷幕。在社区设立工作站,实行“居站分设、一站多居”成为这次改革创新的突出特点。
深圳“居站分设、一站多居”的社区管理体制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推广,关键在于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保障措施的系统性。全面启动“一站多居”社区管理体制后,政府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通过工作站这样一个“抓手”,承担政府下沉到社区的治安、安全生产、维稳、城管、计生、社会事务等行政性工作,提高了政府在基层的执行力和为民服务能力;工作站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计生、法律、教育、再就业等各种便民服务,基层管理得以细化,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股份公司脱钩后,其法定代表人、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人员不再在居委会任职,保证了股份公司人力、精力的投入,同时作为驻社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不再负担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每年的各项费用开支。居委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作为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的桥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维护居民权益的功能,有利于依法强化居民自治,有效化解社区管理面临的新问题。至此,初步形成工作站和居委会相分离、社区承接行政事务与开展自治事务相分离、政府管理职能与居民自治功能互补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各尽所能,各尽其责。
政府向民间社工机构购买服务
在社会公共服务上,“官退民进”是发展的大趋势。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深圳即已开始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尝试,最早的购买尝试从城市环境卫生领域开始,此后逐渐延伸至行业服务、教育、医疗、养老、纠纷调解、社区服务等公共领域。当前深圳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模式主要有采购、转移委托和资助三类。
作为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方式,直接采购社工服务对社工岗位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按每个社工每年7万元的标准给付资金。采购过程中,深圳对这一模式的招投标引入了竞争性谈判,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在竞标中,会从采购人代表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社工、财务、法律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最终按照机构上年度评估结果与机构表述、答辩情况7∶3的比例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选择中标机构。近4年来,市区两级用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资金达3亿多元。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建立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1月9日正式公布的《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规定:一是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调解小组;二是市、区、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可以更好地适应化解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需要。
《办法》还指出,要“建立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专家库成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从具备法律、医疗卫生、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中聘任。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情况也会向社会公示。《办法》还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担任人民调解员或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此外,该法规还对法院该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作出新规定,具体包括“建立、健全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制度,定期通报调解情况;定期选派法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培训人民调解员;邀请调解员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等。深圳市拟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组织建设和调解案件业务补助。
“织网工程 ”提升市民幸福感
2011年,深圳市在包括南山区花果山社区等16个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织网工程”试点,将各类服务资源编织在网络上,建立起“覆盖到边、管理到底、责任到人、联动到格”的网络型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新模式。
以“织网工程”为依托,全市的社会服务中心热热闹闹办了起来。以社工为主体的专业服务也被引入社区。坪山、光明两个新区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网”全覆盖,零距离服务社区居民;并把特殊和困难人群纳为重点对象,提供更为个性化、多元化服务。“织网工程”目的不仅在于社区服务,更在于社区管理:把街道管辖的社区细分网格,社区管理按网格包干,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同格同责,同奖同罚。经过不断创新、积极探索,“织网工程”织造着一张张服务居民的“服务网”、化解矛盾的“工作网”、维护平安的“防控网”,社区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今后,深圳市将在16个试点基础上,把社区服务网络“织”遍全市600多个社区,这些服务网站与各个社区服务中心一起,“虚实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浙江宁波:社会管理创新整体性规划与项目化推进的示范典型
服务管理创新:81890,便民利民,有求必应
2001年8月18日,宁波市海曙区整合“政府、市场、社会”三大资源,财政投入56万元,租用4条电话线,仅10名工作人员,初步搭建了81890热线和信息平台,在海曙区范围内无偿为企业、市民提供信息服务。通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如今,81890在宁波除老三区外成立了8个分中心,服务遍及宁波11个县市(区)。人们只要记住一个号码,中心便能依托强大的数据库,对于群众的问题,给予有效的解答。
81890以社会多元化需求为立足点,搭建起各类服务载体,先后成立81890志愿者协会、短信求助平台、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开发“遥控一键通”话机、“一找灵”GPS定位系统、外商投资热线、企业服务平台、来甬就业短信服务平台、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物业报修平台、婚庆服务平台,为盲人开设光明电影院、图书馆、网吧、俱乐部等,涵盖社会服务领域的方方面面。
网络社会管理创新:“1234”促进网络规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思想舆论的集散地、社会矛盾的放大器。针对网络社会发展的现状,近年来,宁波市不断创新理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种被称为“1234”的网络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变“被动防守”为“主动应对”,变“以堵为主”为“疏导为主”,变“单兵作战”为“整体联动”,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如今,宁波市网上发言人制度已经全面铺开,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上发言人队伍体系。同时,宁波市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网上发言人制度的试行办法》,明确网上发言人对网络发布平台上网民提出的问题,在24小时内受理,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针对一些公共突发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宁波市专门建立了一系列网上快速反应机制。
矛盾联合调解创新:“老娘舅”走进基层
随着改革进程加快和利益格局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以及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引发的各种矛盾交织叠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原有的社会矛盾化解模式比较单一,众多调解资源“单兵作战”,未能统一运作;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和有效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矛盾不上交”的信访维稳责任并未真正落实,很多问题在“中转”后往往落不到实处,导致诉求不畅通、解决周期长、群众不满意,一些原本可以解决的矛盾纠纷逐步积累和爆发。
目前,宁波市已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劳动、卫生等各方矛盾化解资源,形成综合优势和整体效能,以一站式服务来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联合解决机制,宁波市重大矛盾纠纷攻坚能力和维护大局稳定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新机制的建立,使群众诉求表达有门可进,有人可找,有效提升了社会和谐水平。
劳动关系创新:和谐企业创建
宁波经济以民营企业为主,一些企业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职工利益,引发劳资纠纷等矛盾,上一轮金融危机使这一状况更趋显性化。2008年,宁波在全国率先创建和谐企业,引导企业发展,实现企业、员工、社会共赢。
所谓和谐企业,就是能够体现科学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劳动关系融洽、资源环境友好、富有人文精神这样“五位一体”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谐企业创建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工会牵头,劳动、环保、司法、工商、安监等33家市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抽调8家主要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人大、政协对此进行经常性专项督察,对于创建存在的难点和突破点,专题向市政府提交。
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培育“第三方”促和谐
到2012年7月,宁波社会组织已超过15000个,平均每个社区就有近10个。为了让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更给力,海曙区成立全省首个区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政府扶持、民间运作、专业管理、三方受益”的运作模式,通过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器”作用。中心在政府和社会之间搭建了互动合作的平台,通过创建社会组织参与准入机制、服务需求与资源信息搜集机制、公益项目创投机制,促进了社会服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使更多的公益性服务在这个平台上生成输出。服务中心就是“小政府、大社会”治理模式的一个雏形。
贵州贵阳:以群众工作系统创新推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贵阳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领导体制和基层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大城市整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
创新社会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
贵阳市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首先是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出发,从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入手,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服务管理平台、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突破。
2011年5月,贵阳成立了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并加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牌子,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群众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风险评估、群团组织干部协管等10项职能。各区(市、县)也相应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同年6月,在市、区(县)两级成立群众工作中心,乡(镇、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站,村(居)设立群众工作室,形成四级群众工作网络。
贵阳市群众工作中心在市委群工委的领导下与市信访局合署办公,市纪委(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28家职能部门派工作人员入驻市群工中心,设立14个接待服务窗口,建立部门调处、中心牵头调处、领导调处“三级调处”机制,为来访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实现信访工作由“中转站”向“终点站”转变,着力打造“责任明晰、调处有力、决策快捷、权威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群工委的建立,党委变“各自为政”为“有效统筹”,变“单兵作战”为“齐抓共管”,真正将“党委领导”落到了实处。
多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成立“和谐贵阳促进会”
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向基层延伸
改革管理体制:“三优化一回归”
在改革管理体制方面,贵阳市实行了“三优化一回归”,即优化新型社区的设置模式、功能定位和管理网络,回归居委会的自治功能。
优化新型社区设置模式。在区域划分上,新型社区以地域面积和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兼顾人口数量、居民认同感、治安管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一般每个社区面积2~3平方公里、人口2~4万人,形成15分钟服务圈。同时,打破“一社一居”模式,按照“一社多居”的架构,在每个社区设置3~4个居委会。与此同时,新型社区实行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个纳入”,即社区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四个纳入”使新型社区实现了更高层次的“四个有”,即“有机构管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这样的模式,有效解决了街道办事处失之于大、居委会失之于小的问题,有利于最佳配置社会管理资源,做实做强新型社区。新型社区与原来的街道办事处相比,更加贴近居民群众,专注于便民利民;与原来的居委会相比,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较强的统筹能力。
优化新型社区功能定位。新型社区作为城市最基层的管理单元和服务平台,直接接受区(市、县)党委、政府的领导,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新型社区建立后,街道办事处原有的民政、计生、城管、文化、卫生、治安等事务性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全部划转到社区服务中心;经济管理、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统一收归区(市、县)相关部门承担,或采取委托社区服务中心管理、派员进驻社区服务大厅办理等方式开展工作。这样一来,既提高了社区的服务能力,又强化了社区的“兜底”功能,使新型社区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作用。与之相对应,贵阳市明确规定,新型社区不再承担经济职能,不再接受经济指标考核,在新出台的《贵阳市社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中,群众满意度占到了50%的比重,成为核心考核指标。“指挥棒”的转向,促使基层工作重心从过去的“围绕经济指标转”彻底转变为现在的“围绕群众工作干”。
优化新型社区管理网络。在构建管理网络上,新型社区依托信息化手段,“对上”,社区服务中心与市、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资源共享、联网办公;“对下”,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管理员作为一岗多能的“全科医生”,做好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基础工作,做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服务全覆盖”。这种方式,使社区的嗅觉更灵敏、反应更快捷,最大限度地将党委、政府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一竿子”插到底,真正落实到群众中。
回归居委会自治功能。在新的管理架构中,居委会实行“居政分离”,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职能以及出具证明等工作,统一由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居委会去行政化后,在社区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群众自治活动,对需要居委会协助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养事不养人”。为确保新型社区规范、高效运转,贵阳市2012年正式颁布了《贵阳市社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巩固改革成果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依靠政府规章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避免新型社区走回头路。
全新运行机制:“一委一会一中心”
解决了新型社区如何替换“街居制”的体制改革,接下来,关键的问题就是新型社区应该采取怎样的运行机制。为此,贵阳市在新型社区推行了“一委一会一中心”,即社区党委、居民议事会、社区服务中心的全新治理模式。
一委——社区党委。社区党委是城市基层区域性建制党委,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社区党委按照区域化“大党委”的新架构来组建,党委书记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党委副书记或委员从社区内有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选聘兼任,形成以社区党委为核心、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联建共建的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一会——居民议事会。居民议事会是新型社区治理模式中重要的一环,也是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作为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居民议事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采取“群众意见收集会广听民声、议题讨论会汇聚民意、议事决策会兑现民愿、述职评议接受民评”的“三会一评”工作法,对社区事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公众参与”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一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直接体现,作为政府设在社区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事业组织,它直接面对社区群众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一委一会一中心”的治理模式,将“社区居民提议,社区党委决策,社区服务中心执行,群众评议成效”有机地衔接起来,找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载体。从“衙门”到“家门”,这是老百姓对新型社区最直接的感受,而更深层次的变化,却是干部角色从“领导”向“社工”、服务方式从“间接”到“直接”、基层民主从“虚化”到“强化”、基层基础从“薄弱”到“坚实”的转变。
江苏南通:“五个注重”树立中等城市社会管理创新样板
强势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阶段性社会矛盾多发高发的态势,南通坚持从源头治本入手,通过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良性均衡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公平基础,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着力抓好“六个同”:
推动“同医”。把加强卫生事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努力让老百姓少生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病更方便。9类2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及人口覆盖率达100%,新农合参合率达99.65%,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74%。
推动“同保”。构建“三个衔接”机制,即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机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机制,全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推动“同住”。把住房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和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行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衔接互补机制”,确保拆迁安置户尽快就近就好住上安置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实现“应保尽保”。
推动“同享”。从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
推动“同享”。从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为老百姓提供全面、便捷的公共服务。持续推进区域供水、公交优先等10件40项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引江区域供水工程实现乡镇全覆盖、人口普及率达90%以上,村级通公交率达到75%。
专业化的大调解机制
作为大调解的发源地、发展地,为更好地发挥这一机制在维护区域和谐稳定中的综合性作用,南通市按照“系统化提升、专业化拓展、源头化预防”的方向,不断创新发展“一综多专”的大调解体系:着力拓展综合平台,推动县、乡两级大调解中心从单一调解功能向矛盾研判、排查预警、直接调处、对接互动、管理考核、指导督查、培训基地等综合功能转变;着力探索专业机制,面对近年来涌现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矛盾纠纷,探索构建医患、劳资、环保、征地拆迁、交通事故赔偿、消费价格以及公调、检调、诉调等十多个专业调处新机制;着力深化源头预防,引入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对话等制度,重大政策、决策出台,都事先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
“1+X”社会管理信息化格局
建立社会管理信息综合平台,成立社会管理信息中心,通过有效整合10个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实现区域、系统内矛盾排查、来信来访、综治维稳、社会治安、应急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风险评估、涉法涉诉等数据信息“一网式”汇聚,采集、分析、交办、监督等功能“一体化”运行。全市有4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信息中心,其他县(市、区)正在加速推进。目前,全市已重点建成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外来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舆情汇集研判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系统、特殊人群管理定位系统、虚拟社会管理系统、涉法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公安110指挥系统、城市智能防控系统等16个专业应用系统。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已形成以市级为龙头,覆盖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19个专业调处机构及市区55个综治成员单位六个层面的大调解信息应用系统,实现了人员管理、滚动排查、信息流转、责任查究、矛盾预警等功能信息化流转。
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南通市县两级通过大调解信息化管理平台排查矛盾纠纷43600余起,调处31100余起。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视频指挥中心,乡镇(街道)建立视频工作室,并覆盖到村居。“1+X”的信息化新格局,有效整合了各类信息资源,拓宽了信息时代社会管理领域,为南通市社会管理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河南新郑:“三个十”打造中小城市社会管理创新样本
新郑市自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以来,以推行“十个所有”惠民生政策为根本,以深化“十类人群”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搭建“一办十中心”服务平台为保障,探索建立与新郑实际相适应、具有新郑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着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和安全指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办十中心”搭平台,增强城乡群众的安全指数
新郑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编制不突破、机构不增加的前提下,整合职能相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市“110”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一办十中心”服务平台。
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是新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的试点,诉前调解员由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担任;职能涵盖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和法律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以及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对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进行确认等;它填补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盲点,综合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优势,促进了法与情的融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司法调解职能前移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
新郑的城乡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6.58%,位居全省第三位、郑州市首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中原平安杯”,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称号。“十个所有”惠民生,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 指数
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和源泉,新郑市坚持把民生优先的要求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在全市推行了 “十个所有”惠民政策,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围绕“让所有弱势群体有保障、享温暖”,在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机制,为散居、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分别发放600元和1000元的养育金。设立救助基金,让人民群众真正从社会管理创新中享受到方便、得到了实惠。
“十个所有”惠民政策,从“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医教保”入手,着力破解政策性难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率分别达到99.67%和90%,城乡居民幸福感达到95.1%。
“十类人群”重服务,增强城乡居民的满意指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特别是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基于“分类指导、因人施策”的理念,新郑市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两劳”人员、残疾人及精神病人、虚拟网络人群、学前儿童、青少年及在校学生、老年人、复转退军人、“两新”组织人员、农村及社区群众等“十类人群”的服务管理。
其中,特别是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实行从“户籍管理”到“行迹管理”,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校管人”模式,建立了覆盖辖区所有人员的动态管理体系,全市暂住流动人口17万人,登记率达98%以上。在农村及社区群众服务管理方面,坚持“新农村建设到哪里、社会管理就推进到哪里,新型社区建设到哪里、社会化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与物业公司“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模式,全市30个社区均成立为民服务站,使社区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阵地、社区服务站成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港湾。
甘肃嘉峪关:三大工程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
打破城乡壁垒,取消“农业”与“非农”的户籍界限,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撤销所有街道办事处,将社会管理服务基本职能下放到社区,形成“市—区—社区”的三级社会管理架构;在家庭、社区、校园、企业等10个领域开展“平安和谐细胞工程”,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因素参与社会管理,将“小和谐”凝聚成“大和谐”……作为全国9个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培育城市之一,甘肃省嘉峪关市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点的社会管理模式,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社会管理创新政策。眼下,这座现代化的工业旅游城市正在朝着打造全国中小城市社会管理创新样板市的目标稳步前进。
推进城乡户籍一体化,村民变居民
从2012年1月1日起,嘉峪关市取消了城乡户籍差别,全市30万人口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只是在原有农业人口的职业栏内标注“农业劳动者”。同时,在全市17个行政村设立了综合服务中心。
嘉峪关之所以要一步到位打破城乡壁垒和户籍界限,目的是着力营造城乡统筹发展无差异的制度环境,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同城化。嘉峪关城市化率高达93%,而且呈现出城市大、农村小,工业大、农业小的鲜明特点。2011年,嘉峪关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万美元,城市经济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这正是嘉峪关突破户籍壁垒、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的机遇和基础。
嘉峪关的户籍制度改革严格遵循六项原则:一是政策性原则,合乎现行法规;二是群众性原则,发扬民主,集中民智;三是创新性原则,取消户籍身份后,农村居民在继续拥有土地财产权、享受现行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四是彻底性原则,实现城乡居民在各项待遇上的完全平等;五是开放性原则,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服务亲情化、待遇市民化;六是可行性原则,改革的力度深度与可承受程度平衡协调。
为了避免农民因为身份的转换,失去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资格,嘉峪关明确规定,原有的农业人口,继续享受惠农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农业劳动者”仍按照农业人口统计,“确保中央和省市的每一项惠农政策、惠农补贴,我们的农村居民都能够享受得到”。与此同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同城化的要求,嘉峪关出台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8个配套政策,涵盖了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入学入伍就业等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把农村居民整体纳入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保障体系。
户籍制度壁垒的突破,加速了嘉峪关城乡协调发展的步伐。城市发展规划,完全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之中;城市的工业、文化、旅游等产业与农村资源实现了紧密结合。城乡户籍一元化综合改革的深度推进,也推动着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向民生倾斜。近年来,嘉峪关市政府在民生方面的资金投入已经超过了整个财政收入的70%。
推行社会管理扁平化,街道变社区
为了解决社会管理结构中间层级过多、条块分割,权责不清、错位缺位,基础薄弱、服务缺失以及街道机关化、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嘉峪关市按照“精简管理层级,优化整合资源,实行区域化管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思路,确定了建立新型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现领导体制扁平化、运行机制规范化、党组织设置网格化、阵地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的工作目标。2012年4月,嘉峪关市进行了建市以来最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次性撤销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按照“1万人左右,15分钟办事服务圈”的标准,将全市69个城市社区整合为30个社区,实行区直管社区,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架构,由社区直接面对群众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街道撤销后,原有街道干部都在整合后的社区分流上岗。把社会管理服务的基本职能下放到社区,把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网络下移到社区,把社会管理服务的主要力量下沉到社区,理顺条块分割,健全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以此提升社会管理的整体效率。这正是嘉峪关撤销街道办事处、推行社会扁平化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街道撤了,街道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到了区上和市直部门;社区成立了,街道原有的社会服务职能全部下沉到了社区。社区正式入编,成了事业单位,并确定了“一委一会一中心”的组织运行结构。“一委”即社区党委;“一会”即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并在每个社区设立居民议事会,作为民主议事的自治阵地;“一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是政府各部门向社区延伸的综合服务平台,承担着70多项社会服务职能。与此同时,嘉峪关还制定完善了城乡新型社区建设标准:新整合的社区服务场所不小于1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按标准分设了社保、综治、民生服务等6个办公室和开放式的便民服务大厅。此外,警员、综治员、联防员等力量整体下沉到社区,实行包片责任制,大大提升了社区治安的防控能力。如今的嘉峪关社区,已经不再是过去街道办事处那样的管理机构,而是成为了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从管理职能到服务职能的转变。
开展“平安和谐细胞工程”,整合资源求创新
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嘉峪关把“平安和谐细胞工程”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家庭、社区、校园、医院、企业、商店、机关、公交、景区、餐饮业等10个领域广泛开展,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因素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构筑了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和谐建设管理体系,使“小平安”铸成了“大平安”,“小和谐”促进了“大和谐”,形成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调动各方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一切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资源,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探索具有地方特点的社会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的整体突破。这是嘉峪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典型特点。
在整合资源、建设硬件的基础上,嘉峪关还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在服务民生、化解矛盾、扁平管理、服务均等、全面覆盖、平安创建等方面均实现了新突破。完善“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探索养老新模式,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
这一项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机制,全面提升了嘉峪关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初步构建起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山东诸城:创新社区化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两公里内尽享基本公共服务
近年来,诸城市坚持全域一体、统筹推进,以社区化发展为平台,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组织、综治维稳、为民服务、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体系,初步构建起“一个平台、五大体系”的社区化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实现了以行政村为单元的传统社会管理向以社区为单元的现代社会管理的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多村一社区”的“诸城模式”
为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诸城市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综治工作站、群众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站、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学院教学站(居民学校)、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和综合服务厅“六站二室一厅”,近距离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性服务,打造起“2公里公共服务圈”。每个社区都成立社区党委(党总支),社区党委(党总支)之下,打破村庄及单位界限,成立若干个服务型功能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下设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发展、社会保障、调解维稳5个委员会,并成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定位很明确,它不是一级行政机构,不是经营性组织,它的职能主要是服务。通过农村社区化建设,在农村基层以社区为单元,实现了农村各类事务的社区化管理。
农村社区化托起城乡社会管理“五大体系”
诸城市在推进农村社区化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了城乡社会管理服务“五大体系”。
健全城乡一体化为民服务体系,高标准建成为民服务中心,51个市直部门集中办公。该市13处镇街均建起规范化的为民服务中心,通过扩权强镇下放108项审批管理事项。建立市、镇街(部门)、社区、居民小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扎实开展“民情台账”工作。健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已办理网上审批事项14.6万多件、网上服务事项16.3万多件。
健全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支撑。积极培育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社区特色园区发展到200多处,100多家城区企业将生产链条延伸到社区,15万农民在家门口变成产业工人。稳妥推进聚合居住,已开工建设76个聚合居住区,竣工面积97.4万平方米。
四川绵竹:“六大体系”探索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管理新经验
民生优先,大力扶持产业发展
结合灾后农户由散居到适度聚居的实际,绵竹市顺应群众“既住上好房子,又过上好日子”的热切期盼,将地方财政的76%用于民生建设,制定出台了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大力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结合沿山旅游开发战略的推进,绵竹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市休闲农业和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对老百姓开办农家乐给予小额贴息贷款,三户联保最多可贷30万元。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收入比重占到17%。以《绵竹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为引领,绵竹突出抓好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引入业主、组建协会和专合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完善38家龙头企业、310个专合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联结方式,引导群众共同增收致富。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为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基础配套的原则,绵竹目前完成了13.9万户农房重建,建成了1000余个集中居住点、50余个特色生态聚居点。完善了聚居点的水、
纳入各种经合组织之中。
群众组织建起来,党员有了“大舞台”
农村无职党员如何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作用,一直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难点。2010年以来,肃宁县发展各种大大小小群众“自组织”7000多个,这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了一个“大舞台”。按照“群众走哪里,党组织就跟到哪里”的原则,肃宁县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村建立党总支,再按行业、产业和党员分布情况设立党支部。同时在农村经合组织、维稳组织、民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选拔确定各类群众“自组织”负责人时,优先考虑优秀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全县新建党总支10个,党支部18个,党小组1641个,全县10760名农村党员中50%以上成为“群众组织”的负责人或骨干。
肃宁县还注重农村党组织后备力量的培养,把各类群众“自组织”中的骨干全部列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打破名额限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一批有本事、有威信、懂经营、会管理、群众认可的“能人”,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农村党员491名,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