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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反映在案件发生渗透到了新领域,案件表现变换了新形式。反腐败工作正在由治标转向治本,由惩治转向预防的轨道上来。如何加强国土队伍廉政建设,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勤政廉洁的国土队伍,确保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观现在,国土部门腐败案件主要发生在八个领域:
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后,较好堵住了经营性土地出让造成的漏洞。但黑手们又把手伸向了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一些地方为扩大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制定了许多土地市场健康发育的优惠政策,以廉价土地吸引工业项目给投资者。但据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工业开发商取得低廉的土地后,无心办工业,而是以此为幌子圈占土地。进行少量投入后,便从转让土地中获利。属划拨土地的,只要补交50%的土地出让金后,便改为出让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转给他人获取高额利润。
二是矿业权出让。矿业权包括采矿权和探矿权,由于矿藏深埋地下,需要一定的科技手段才能比较准确的了解其矿种、储量、品位和开发价值。尤其是矿产资源储量,作为矿业权出让价款的依据,必须科学评估。但有的矿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手段,在做手脚,压低储量,压缩矿种,隐瞒伴生矿、共生矿等,低价竞得采矿权。有的钻政策“空子”,先取得探矿权,再按优先拿到采矿权,规避采矿权招拍挂出让。
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多,投资也随之加大。由于田间工程比城市基建工程施工安全要求低,利润空间大,部分老板想尽办法、挖空心思争取项目,有的挂靠有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有的把手伸向招标单位买通工作人员从中做手脚,规避招投标或明招暗定等等。
四是土地收购储备。主要在对收回收购土地的价格上慷国家之慨,让个人得利,工作人员从中捞取好处费。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国家和省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有的地方没有把资金全部用在工程上,“移花接木”,挪作他用;有的层层转包,捞管理费。
六是土地、矿业权评估。评估机构走上社会,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是改革带来的新成果。但有的评估机构为抢占市场,招揽业务,按利润提成的形式给工作人员好处费;有的违背评估操作程序和基本原理,随意更改评估成果,利益的天平向私营倾斜,给国家造成损失。
七是财务管理环节。易发生设置帐外帐或设立“小金库”,发包工程项目不签定经济合同,不按经济合同进行财务结算,不专款专用等。
八是人事管理环节。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任人唯亲,唯财是用。
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案件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第一,附和大政策,高举大招牌,吊以大利税,背靠大领导。在掀起大办开发区,大办工业,大力推行城镇化进程热潮时,附和国家的大政策,摇身一变,有的成了外商中方代表,有的成了港澳台老板,高举外商投资大招牌,设计一些项目,宣称每年可上交多少可观税收,找准某个领导为靠山,打着招商引资和某领导的招牌,给有关职能部门施压,导致一路“绿灯”关照,有的国土资源部门只好照章为之“圈地”。大政策为老板带来了丰厚的利润,给政府带来了土地资产流失、土地市场混乱的“大包袱”。
第二,内外勾结,串通作案。有的工作人员吃里爬外,与外面的不法分子勾结在一起,弄虚作假,伪造用地批文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联合骗取外地老板上当。
第三,入股分红,从中谋利。这种现象在矿产管理方面表现最突出。有人做了一个推断,治理整顿矿产开发秩序,凡是治不了的,治而反弹的矿山,背后必有某些领导或工作人员入股办矿,或者从中得到了好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给矿山老板撑腰,当黑后台。
第四,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有某些地方征地中,把旱地改水田等形式,提高征地补偿,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私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败坏了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第五,唯财是用,贪污受贿。
从以上种种分析中可以看到,国土部门的反腐败工作已经提到了日程上,如何构建什么样的约束机制是现今国土部门的重中之重,只有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国土部门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廉政建设关键是在于教育、制度、监督,加强国土队伍廉政建设,就必须在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注重监督的时效性上下功夫。具体措施如下:
一、构建成效显著的教育机制
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教育侧重于教育化,解决“不想腐败的问题,关键是要增强教育的感染力,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教育的吸引力。
(1)改进学习方法,注重教育成效,提高自我预防能力。现有的学习方法难以起到应有的学习效果,必须加以改进。应改分散学习为集中学习,每年应拿出一定的时间集中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改自愿学习为强制学习,每年规定的学习内容必须完成,通过考核、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形成自觉学、互相学的良好学风;改领导讲为专家辅导,举办由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党校等领导授课。常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和警示片;改单一在机关听为到实地听看结合,如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等。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受到教育,触及灵魂,自觉在思想上筑起防腐“城墙”。
(2)搭建电子平台,推行阳光工程,增强相互监督能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阳光工程必须借助于电子平台,依靠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增加办事透明度,增强内部和外部互相监督的能力。这是廉政建设最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提高办事效率的根本出路。应尽快在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内部网,不涉及保密的应及时向外公布。把国土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置于上级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中。
二、构建强而有力的制度约束机制
廉政建设,制度是保障。制度侧重于规范,解决“不能”腐败问题,必须在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完善制度及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上下功夫。
(一)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制度既是行为规范,又是对行为的一种引导,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切实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强化制度就是高压线,生命线意识。根据国土部门是个权重的单位,坚持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制度制定与行政法规相协调,制定了各项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符合国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错案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小车管理办法》、《述职述廉制度》、《督察通报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会审办法》等等,全面提升国土队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执行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目的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勤政的国土队伍,而任何制度都必须靠落实和执行,执行制度必须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都是要不得的。
(三)在执行中完善制度。廉政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完善既要从战略上进行统筹考虑,也要加强前瞻性分析研究,既要注意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又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既要讲究持续性,还要把握好渐进性,国土部门工作任务重,权力集中,处罚裁量大,时效性强,反腐倡廉制度必须从源头上治理,严格规范,逐步完善,比如,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度、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工作绩效评估制度、执法监督和办案全程监管制度等。
三、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监督侧重于制约,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
一是强化动态监督机制。根据国土部门职能特点,必须对执法办案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在工作中严把立案、审核关,把反腐倡廉贯穿到国土部门的全过程,既要有动态的跟踪,又要有静态的监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实施执法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国土部门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服务。
二是有效利用监督资源。建立举报和投诉信箱,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行风政风评议、述职述廉、执法监督员等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部门舆论监督等作用,采取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方法,拓展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专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收集、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及时整改,以保证群众参与监督的实效。
三是提高科学监督水平。建立具有国土特色的廉政体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执法实际中,为保证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注重从监督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执法源头、执法过程及监督主体上,严格落实监督措施。要明确监督理念、监督基础、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科学进行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开辟网上受理群众举报,开创国土监控制约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国土工作监督的科学水准。
新形势下,加强国土队伍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必须从国土部门的实际出发,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制定新方案,构建强有力的国土队伍廉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