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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市委召开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我市稳定工作形势,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月日,省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各市、州委书记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汉源“”事件情况,学习了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指示,传达贯彻了全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观看了汉源“”事件资料片。李崇禧同志传达了中央会议精神,介绍了汉源“”事件情况,分析了我省维护稳定工作形势。雅安、达州、凉山市、州委书记发了言。省委常委、省人大、政协党组书记分别发表了重要意见,中伟省长对维护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学忠书记对会议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现在,我按照四届市委第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遂宁实际,提出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意见。
一、通报汉源“”事件有关情况
月日以来,雅安市汉源县瀑布沟电站建设工地和县城等地相继发生移民聚集的群体性事件,事件规模大,行为激烈,几经反复,个别不法分子煽动库区移民蓄意制造混乱,不断扩大事态,严重破坏国家重点建设,危害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极为关注,连续作出重要批示,中央还及时派出工作组来川指导工作,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汉源“”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了瀑布沟水电站工程的进展,也影响了汉源县、雅安市和全省的正常工作,再次说明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深刻道理,说明了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稳定的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稳定意识,任凭各种不稳定因素发展,我们就会丧失政权,甚至掉了脑袋还不知道是怎么掉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就会影响稳定局面,影响党群关系,甚至影响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一定要从汉源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汉源“”事件的教训,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移民房屋拆迁和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移民群众为自身利益而闹,形成有组织的诉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对稳定工作认识不到位,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靠上级解决问题的思想严重。没吃透情况,政策不统一,移民诉求不及时答复或答复不一致,处理问题不主动。与施工建设单位沟通不够,群情、社情不明,信息不灵,没有掌握为首骨干。党政班子一把手缺乏驾驭复杂局面的应急能力,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从政治上、工作上认识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工作措施不到位,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健全不落实。三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无战斗力。一些干部为了自身利益暗中支持,推波助澜。加之个别媒体和专家介入使问题复杂化。四是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有组织有计划地幕后操纵指挥策划,酿成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激化了矛盾,造成重大的政治经济损失。酿成“”事件的要害是利益,关键是干部。
二、正确判断形势,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责任,尤其要强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这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既是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纷繁复杂的矛盾凸显期。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已经基本达到人均美元水平,这是社会最不稳定期。加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加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社会利益复杂,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加大,统筹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容易诱发各种矛盾,处置不好就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工作,改革攻坚不断深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社会和历史的原因,我市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敏感问题:如房屋拆迁和征地安置补偿、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川林森工退休职工社保待遇诉求、企业改制及社会保障、拖欠农民土地租金、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问题,潜伏着一些不稳定隐患。?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处理解决得不好,必然导致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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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发展无从谈起。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一定要认真吸取汉源“·”事件的深刻教训,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抓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只有通过加快发展,才能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发展不动摇,决不能因为怕影响稳定而丧失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能否确保社会稳定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坚持用辨证、系统、全面的观点看待稳定,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真正确立“稳定无小事”的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当前,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研究和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实现由现阶段千方百计保稳定到齐心协力创稳定的根本转变,努力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局面。
三、坚持以民为本,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妥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学忠书记在分析汉源“·”事件的起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汉源“·”事件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移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没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呼声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如何建立使移民长久生计有着落的利益保障机制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加之,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在强调以人为本、依法执政的条件下,推进改革、发展经济,一方面人民群众本身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一些媒体炒作、国内外思潮的影响和一些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使我们面对着比计划经济、比改革开放初期复杂得多的情况,如何积极科学稳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现实考验。
老百姓非常现实,你讲再多的宏伟蓝图、整体利益,那个离他太远,他最关心的是田地、住房、果树、牲畜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你必须把这些问题给他解决好,他才能够放心。因此,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新情况、新矛盾大量涌现,尤其是一些群众确实面临着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有的被下岗分流,再就业困难;有的遭受自然灾害和疾病困扰,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在城市征地拆迁中,一些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没有着落。加之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矛盾凸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及时化解,很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要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必须真正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要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对于他们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表态不慎诱发新的矛盾。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各种政策措施出台,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的,或者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坚决不要实施,至少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绝不能贸然行事。这要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
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各级领导要坚持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宣传好党的法律、政策,理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方法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过细工作,争取大多数群众。对少数违法者要依法处置,涉及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
要讲究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影响我市当前稳定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切实化解房屋拆迁和征地安置补偿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尤其要加强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严防发生事端;必须把房屋拆迁和土地安置补偿依法足额到位,保证被拆迁户、被征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二是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和川林森工退休职工的稳定工作。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坚持“内紧外松、关注动态、靠前工作、讲究方法”的原则,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企业军转干部和川林森工退休职工非法串联聚会和集体上访。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从优从宽、实事求是地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积极配合省林业厅解决好森工合理合法的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认真解决好农民土地租金、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切切实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农民的土地租金和民工工资的兑现。四是切实解决好企业改制和社会保障中出现的涉稳问题和改制中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企业改制要坚持“改制、安置、维稳”三个方案一齐制定,一并实施。要严格改制程序,妥善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困难救助,做到既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又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稳定大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努力认识和研究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要素和内在规律,形成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和长效机制,以利更好地掌握工作主动权。”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强调预防为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相结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群众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与注意妥善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
(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努力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⒈预防为主、防范未然。要在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程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群体性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区县党委、政府负责处理,必要时由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引发事件的问题由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决。责任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
⒊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⒋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坚持攻心为上,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晓之以理,明之以利,言之以法,动之以情,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⒌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警力和强制性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得携带和使用武器。
⒍及时、果断处置。对发生暴力行为或者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三)建立和完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如果信息了解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渠道不畅通,好多情况市上没有能够及时掌握,就会失去化解矛盾的有利时机。因此,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系列机制,在重点抓好社会稳定的同时,继续抓防灾救灾、环保治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疫治病等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当前重点要建好五大机制:一是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二是涉稳重要信息报送机制。三是维稳工作预测预警机制。四是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机制。五是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机制。市政府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五大机制的实施办法,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开发区、创新工业园、河东新区作为实施上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项机制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严格付诸实施,切实狠抓落实。
(四)坚持防患于未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首先要集中精力进行妥善处理。但我们工作的着眼点要放在防患于未然上。事情处置得再好都不如防患于未然好。各地、各部门要善于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这个脉络去把握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预防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要对近年来发生的不稳定事件进行梳理总结,得出带规律性认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定点定期排查。做好防范工作还必须有深入的作风,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到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去接触具体矛盾和问题,从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前并不是没有苗头和征兆,绝不能等到事情闹大了才解决,那样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付出惨重的代价。要善于见微知著,有情况要迅速掌握,有苗头要准确判断,有倾向要及时制上。千万不能听之任之,看准了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党政“一把手”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明知道有的干部在应对突发事件上经验欠缺、能力不足,就不能勉强迁就,酿成祸端。迁就一个干部,就可能影响一地工作,贻害一方群众。
各地、各部门在这次会后要立即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定领导、定部门、定方案,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务必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要坚持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采取坚决措施,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事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此外,还要注意重视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新闻宣传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防止炒作涉及稳定的敏感问题。事件发生后,更要严格控制,统一口径,使之由热变冷。我们要从汉源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牢牢控制舆论阵地,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警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的维稳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以及议事、信息报送、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协调督办、联系会议、表彰奖励、经费保障、责任查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规章制度,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灵敏快速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摸排,对有可能或曾经引发过群体性事件的行业、部门、部位,对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等重点人员的动向进行预察、预控,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动态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做到情况清、动态明,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牢牢掌握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主动权,增强维护稳定的防控、处置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点放在基层,善于抓苗头,善于控制源头,善于就地化解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
一是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发生地的县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赶赴现场处理,决不能拖延、推诿。要带头面对面做群众工作,诚恳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在现场处置工作时,公安机关应当派便衣警察或少量着装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要把握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防止激化矛盾,一定要慎用警力、警械,不能把警力轻易推到第一线,造成与群众的对立。
二是要千方百计控制事态。群体性事件现场发生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重点要害地区、部位,进入城市中心地段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卧轨拦车,械斗、骚乱以及呼喊、张挂诽谤性口号、标语等严重情况或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或即将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根据县区以上党委、政府的决定,立即出动处置性警力进入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使用必要的警械,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事件的为首骨干分子,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拒不改正,继续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要落实好事件善后工作。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各级党委、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对工作亟需而尚未出台的措施、办法,要抓紧制定。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对已经解决好的群体性事件,也要密切注意,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情绪平息工作,确保不发生反复。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稳定压倒一切,真正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是本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积极抓好与分管部门、单位有关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请示报告,凡有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市委维稳办。当前,各位分管领导、各部门和当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将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作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由信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督查部门配合参与,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对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五、必须紧紧抓住干部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了特别是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省委学忠书记反复强调“关键在干部,要害是利益”。这次汉源“”事件再次证明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汉源当地干部大多数本身就是移民,既是做工作的主力,也是做工作的对象。在县、乡干部中普遍存在着对补偿政策的抵触情绪,有的干部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希望群众闹点事,以引起上级重视。还有极少数干部与当地的不法企业主紧密联系,深陷非法利益格局难以自拔,成为不法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正是由于这样一个特点,在事件发生后,当地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显得软弱乏力,根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与汉源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甘洛县的情况。甘洛与汉源同属库区,同样面临移民问题,但在这次事件中,甘洛的干部群众表现得十分坚定和冷静。甘洛这次没有因修建电站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而且在汉源事件发生后,当地的干部群众主动给驻守工地的武警官兵和工人送粮送后勤物资,成为处置这次事件的坚强后方。同样一个事情,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区别?原因就在于凉山在整治矿山秩序中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碰了硬、动了真,挖出了一批腐败分子,震慑了黑恶势力。领导班子配强了,干部队伍纯洁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了,干部积极主动去做群众工作,群众拥护、信任干部,才有这样一个好的局面。同志们想一想,如果甘洛也与汉源一样闹起来,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我们总结这次事件,一定要进一步坚定“关键在干部,要害是利益”的思想。干成事,关键在干部;干不成事,阻力往往也在干部。特别是要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县乡领导班子。基层到底有哪些问题,什么样的问题最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县乡两党委、政府应该最清楚。所以,我们一再强调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特别是把县委书记、县长选配好,就是因为这个岗位太重要了。县乡是我们政权的基础,责任十分重大,作用非常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强弱,直接关系着我们政权的稳定,关系着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汉源“”事件再次深刻地说明,建好县乡基层领导班子,就是打牢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别是要有一支坚强的执政骨干力量,各级一把手就是我们执政的骨干力量。省委要求我们选好区县一把手,在这里市委再次要求,各区县委一定要按照爱民、亲民、为民的要求选好乡镇一把手,任用抓发展有水平,保稳定有能力,特别是有驾驭复杂局面的应急应变能力的干部,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想,努力争创“三个一流”,求真务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增强执行力,致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
与此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惩处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处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要认真清理,摸清底数,明确政策,教育大多数,坚决打击深陷非法利益格局、与党和政府对抗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事实证明,没有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就没有关键时刻的坚定性。在这个问题上,各地绝不能有任何暧昧和动摇。省委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凉山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就是下决心一抓到底,态度要坚定,措施要果断。只有把领导班子抓好了,把干部队伍建设好了,我们才有一支值得信赖的、坚强可靠的执政骨干队伍,在关键时刻才能够挺身而出,在复杂形势下才能够经受住考验。
六、认真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
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了,做好近期的工作,对于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以及确保明年开好局、迈好步都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的工作都要理一理,找准差距,明确重点,增添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把所在地方、所在单位的工作做好了,全局工作就有了保障。一是扎实做好今年的收尾工作,不能因为换届影响当前的各项工作,要努力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积极筹划明年工作,力争明年工作“开门红”。此外,要关心和安排好困难群体,特别是下岗职工、“低保”人口、拆迁户、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众越冬过节的生活。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在领导班子中及时传达,统一思想,研究部署稳定工作。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巩固和发展我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好形势,不断提高我们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