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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打造xx璀璨明珠》。众所周知,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创建园林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大发展、城市骨架大拓展、市民观念大转变的黄金时期,是实施园林城市建设的绝佳战略机遇期。相时而动,顺势而为,积极启动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机不可失。
一、省内外园林城市创建风起云涌
二、我市创建园林城市优势明显
(一)难得的自然禀赋。我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植物种类多,生长快。城区为平原,周边是丘陵,城内宜水、潭水汇流,水系发达,城边有山,山中有城,城内有水,只要稍加装饰点缀,就是一座绝美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丰厚的人文底蕴。xx唐天宝元年置县,已有一千二百多年历史,这里物华天宝,人才辈出,人文资源丰富。城内有双蹲书院、谷家洲学堂、将军巷、培元塔等历史文物古迹和天开石榜、地涌魁星、湘寺晓钟、茭潭晚渔、桃洲春浪、泉峰夕照、西桥夜月、南岭霁雪等历史上著名八景。为我们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提供了大量宝贵、独特的人文资源。
(三)可喜的经济形势。近年来我市财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正在为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市而冲刺。2013年我市财政收入为13.64亿元,而临武为10.13亿元,我们是他们的1.35倍。临武能在一年半时间内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我们也完全有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底气。
(四)良好的创建基础。首先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有着深厚的干部群众基础;其次是领导对“创园”工作越来越重视,把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列入了施政纲领,把“创园”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我们有着牢固的领导基础;再其次是近年来我市开展的“四城同创”收到了良好成效,市容市貌得到很大改变,城市品位得到很大提升,这其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作法,我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基础。
因此,可以说我们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正逢其时!
三、对我市创建园林城市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新城建设规划先行、绿化先行,老城改造优先绿化、尽量增绿”的要求,根据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大型公园为面,溪河两岸为带,主干道路为线,广场、街头、小区、庭院绿地为点”的绿化总体布局,高起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以此为指导,最大限度地、巧妙地融合当地人文、历史、自然山水、地域风貌,科学制定具体的园林绿化景观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打造点、线、面结合得当,乔、灌、草搭配巧妙,城市园林与山水景观融为一体,独具特色,别有情调的生态园林城市。同时,抓紧完善城乡绿化规划体系。规划一经产生法律效力,就要一年接着一年,一任接着一任去遵从和实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变更和违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绿地系统专业规划和城乡绿化规划体系。
(二)强化审批,执行规划不走样。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绿化建设审批制、绿线和绿色图章制。将绿规、绿化作为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批和实施的前置条件,先行绿化到位,再实施项目开发。对未取得绿规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律不许施工。对未取得绿化验收审批的,一律不得进行工程验收,一律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手续。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征收惩罚性的异地绿化补偿费,将城市绿化补偿费纳入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范围,让“逃绿”的无利可图,无机可乘。
(三)理顺职责,各方联动成合力。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共同努力。当务之急是科学、具体、明确界定住建、规划、城管、建工、国土等部门在园林城市建设和管理上的职能。确立主管单位和协管单位,按照权责一致、有利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创园”特别是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环节详细分工。规范园林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程序。对环保、卫生、水利、林业、公安、司法、宣传、财政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乡镇(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也要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职能配合、群众动员、矛盾化解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上下一心,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创建”合力。
(四)整合资源,众人划浆开大船。创建园林城市投入数以亿计,但只要整合资源,资金不是问题。一是整合项目资金。借鉴临武、宜章经验,凡需要由财政投资兴建的大型公园、绿地、绿带,根据项目特点、上级可争取项目名称及部门职能来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如塔元湿地公园可由水利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砚池山公园可由林业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冷水游乐园可由旅游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积极争取并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园林绿化建设;二是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资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普遍不差钱。可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精心指导各单位对照指标,采取“拆违建绿、破硬改绿、见缝插绿”等措施,想方设法增加绿化面积,提升庭院园林景观效果和综合功能。临武县鼓励有独立庭院单位积极参与“十大园林式单位”评比活动,促进绿色资源开放共享,在42家单位中大力开展了拆墙透绿工作,拆除单位临街以及两单位间封闭隔墙6000余米,有效扩增了城区单位(小区)庭院绿化面积29.21万㎡。三是整合地产开发资金。小区内的绿化建设与管理一律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四是整合社会资金。励社会捐资兴绿、认建绿地和认养古树名木,营造全民造绿护绿的良好氛围。鼓励市民开展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鼓励社区开展小区绿化。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鼓励有技术、有资金、懂经营的绿化公司和能人大户,到规划中的公园或绿化带,在不影响整体形象的前提下,高密度植树育苗,适当采挖销售,及时进行补植,实现动态循环式绿化建园;对城市规划区短期内尚不开发的建设用地,允许园林公司或个人先行建设苗木花卉基地,用苗木花卉的市场化经营扩大城市绿化覆盖。五是整合流动资金。对一些投资大的园林建设项目,可采取协议分期付款形式,整合流动资金付款结算,缓解资金压力。
(五)加强领导,增强“创园”执行力。创建园林城市投入多,工作量大,牵涉面广,甚至触及到小部分人的利益问题。兄弟县市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开展好这项工作,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只有领导重视了,认识才会到位,态度才会坚定、组织才会有力、措施才会过硬。建议我市成立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规划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负责“创园”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汇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创园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和具体负责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办事处)都要向市政府立下创园工作责任状。各级各单位均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块块抓、分级管理层层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责任体系。要把创园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占具体分值),每年年初出要出台考核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各级各单位的年度“创园”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评分办法和奖惩措施。象抓计划生育和综治一样,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级各部门的真抓实干,有全市人民的努力参与,一座充满历史古风神韵和现代文明气息的山水园林城市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展现在世人面前,到时让我们共同幸福地分享宜居环境、绿色福利和“xx明珠”的荣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