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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一名村干部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15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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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名村干部

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目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做好一名村干部,如何搞好农村基层工作,如何更好地履行村干部的职责,是我们共同研究的课题。下面,我结合实际,讲六个方面的内容,供大家探讨。

一、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政治纪律

一个政党,就是围绕自己的政治纲领,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治集团,不讲政治,离开了政治路线和政治目标,离开了自己的纲领,也就不成其一个政党,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讲实现和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所谓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各级组织和干部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辩别力,保证在思想、政治、组织上的高度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在任何时候保持清醒头脑、科学认识、坚定的信念、重复考验、完成好各项任务。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最重要的是通过我们的实践,把我们讲政治落实到我们的工作和行动之中,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一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如果在思想上动摇了这些根本东西,也就动摇了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就必然偏离政治方向,党内多次进行的教育活动,都是要求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实践证明,有的同志对社会主义失去信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认识不清、认识上产生这样那样的动摇,有的革命意志衰退、思想空虚,沉迷于吃喝之中,或在封建迷信、,,,和其它消极行为中去寻求精神寄托,有的私欲澎胀,利用职权捞取好处,这些说明,必须对各级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要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我们党领导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既十分艰巨,但又十分复杂,矛盾众多,作为一级领导干部如果不善于从政治高度、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当今国际局势变化产生的影响,审时度势,就很难把握方向,很难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反之才能认识事物真相,坚定我们的信心和决心,才能统筹兼顾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其发展。

三是要同上级党组织在思想和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这种高度一致体现在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拥护贯彻上级组织的决定之上,体现在维护上级党组织的权威上,能否准确全面地领会和贯彻这是对各级组织和干部是否同中央同上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重要最实际的检验,党在几十年斗争历程中,早就形成了一个重要的规矩,这就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适当的职权范围,凡属全国性质的问题和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作统一决定的问题,应当由中央处理以利于党的集中统一,凡属地方性质的问题和需要由地方决定的问题,应当由地方组织处理,以利因地制宜,这种职权划分,归根到底,反映了党的根本性质和组织原则,反映了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地位及代表的利益关系。中央是代表全党利益,在全国性的大政方针以及必须由中央决定的问题上行使自己的权力,这就决定了任何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不能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如果公开或变相地进行抵制,或擅自推翻,这就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同理,对于全国、全市、全区性的问题,在中央、市、区没有发布意见和决定之前,各地方组织及其负责人,除有组织地进行讨论及向上级建议外不得自由发表意见和作出决定,一旦上级作出了正式决定就必须服从,在没有新的改变以前,应按上级的决定发表意见,不允许对上级的决议任意散布不信任,不满和反对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极为明白的问题。为什么有的同志态度不鲜明,甚至犹豫、动摇呢,我认为有其三:

其一,是在权威问题上存在糊涂观念。任何一个集体都是要有权威的,党也要有权威,人所共知,我们党是民主的,但同时又是集中的,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恩格斯曾批评一些人反集中、反权威的观点:不强迫某些人接受别人的意志,也就是说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一致的行为,没有这种统一的和指导性的意志,要进行任何合作都是不可能的。当然,这种强制服从,本质是服从党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我们有的同志正是在这一点上走入误区。

其二,是在利益问题上存在糊涂观念。也许是有的同志不懂或不大懂党的规矩,但的确也有人并非不懂,他们是不想不愿意遵守规矩,甚至想变通或打破这个规矩,说到底是一个利益问题,在关系本地、局部利益或涉及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问题上进入误区,甚至颠倒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暂时与长远的关系,把个人、局部置于党的利益之上,对上级的决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其三,是在发挥积极性问题上存在糊涂观念。我们党重视并注意发挥两个积极性。坚持四个服从,不是不要发挥积极性,而是使这种积极性组织的更好,发挥的更好,我们有的同志在对待处理这个问题陷入误区,不是联系地去看,而是将此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二是严守政

治纪律。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任何一个政党组织,都要求他的成员必须服从组织意志,支持组织的主张,严守组织纪律。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上级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和决议。加强政治纪律,关键的是要反对自由主义,否则将人心涣散、组织瓦解,一些组织和干部就会在政治腐化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如果容许和听任无视纪律、为所欲为,那么我们党就不成其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就是丧失战斗力,甚至瓦解。讲政治就必须讲政治纪律,我们应该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淡漠了,纪律松驰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干部中相当突出,严重影响了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提高。目前,存在不讲政治纪律甚至违背党的纪律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在思想政治方面,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任意散布不信任情绪,有的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重大决策采取阳奉阴违、合意者执行、不合意不执行。

第二,在组织方面:有的喜欢按照自己的好恶拉拢一些人,排挤另外一些人,搞这样那样的危害党的团结和涣散党的组织的“摊摊”、“团团”,有的甚至搞封建式的结义,经常聚会。

第三,在经济工作方面:有的 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指使财会人员违规操作,有的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

第四,在群众工作方面:有的高高在上,不以平等态度对待群众甚至打骂群众,有的借权力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虽然存在少数干部之中,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必须加强干部特别是近年来新进班子的年轻同志政治纪律的教育,注重对他们政治意识的培养。

二、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则,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段的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的作用表现在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虽比过去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法制观念不强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较好地解决一些突出矛盾和棘手问题。有的村干部不注意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有的村干部囿于小团体和自身利益,执行政策走样。更有个别村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能依法理政,依法治村,时有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告状,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比如:焦点访谈曾经报道过有一个村为改善村里的办学条件,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树木。村干部认为树是村里栽的,伐了建学校,不偷不抢,又没有揣进自己的腰包里,合情合理,事后受到法律的追究,他们才明白过来。以上这些现象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究其原因,一是受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影响,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旧观念一时尚难以清除。如崇尚“皇权”,缺乏“法治”观念,总是寄希望于“开明”帝王和“清官”,对于法制则缺乏必要的信任;二是受宗族观念和家长意识的影响,“土法”高于“王法”在他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长官意识严重,作风专横,不讲民主等。这些旧意识还未清除干净,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农村地区,旧观念、旧意识的影响更为突出。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作为一个地方的负责人,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要做到这一点,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学法知法,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法律,特别是要下功夫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在土地方面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在农业方面要加强对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此外,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方面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比如,要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农村税费改革、粮食直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真正弄清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我们只有学好学透法律,并带头遵守执行,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将自己所有行为都置身法律的监督之下,群众才能信服。要坚持依法治村,就要掌握与农村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不能草率、鲁莽、意气用事;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如果我们的基层干部都不了解、不知道这些法

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说话办事讲不出个子丑寅卯,群众对你就不信任,不佩服,时间长了,就不会听你的招呼。

(二)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是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前提。我们的各项活动都必须坚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要依法办事,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用“人治”代替“法治”,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时,更不能搞“一言堂”,必须按照程序依法办理。在经济生活中要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根本任务。致富的路子千条万条,最重要的还是守法致富这一条。现在有些地方违法现象相当严重,特别是要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做出表率。凡是法律提倡的,就要带头去做并保证做好;凡是法律禁止的,就不做并劝说周围的人不做。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群众才能信服,在群众中说话办事才能有份量。严格依法办事,开展工作才能理直气壮,有说服力,才能树立起基层干部的新形象。

(三)要秉公执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办事公正,不做徇私枉法的事。农村基层干部要摒弃“人情那一套,不搞哥们江湖义气,不能只顾及家族利益和亲属利益,也不能厚此薄彼,有亲有疏,做到不袒护违法行为,更不包庇坏人”。要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做斗争,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必须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行事,决不做超越法律之事和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要以身作则,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要严格依法秉公办事,对任何人都应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要依靠法律和制度做好农村的管理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治村,民主管理,使村里各种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装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提高法律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要通过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程度和提高人的素质。法律素质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加上“文革”十年内乱,法律的尊严被破坏殆尽,这种影响依然存在。因此,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任务就更加艰巨,要求我们必须花更大的力气,把法制宣传教育这项工作长期进行下去。

三、增强团结意识,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

讲团结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全党同志一定要“倍加顾全大局,倍加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锦涛总书记强调:“一个民族要发展、要强盛、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首先要团结起来,同心同德去奋斗、去拼搏。”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集体,小到一个单位、一个村社、一个家庭,无不体现团结和谐的重要性。

我们坚持和提倡的团结和谐不是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而是一个集体为了实现共同理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它具备以下几个特性。一是原则性。讲团结必须以党性原则为基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无原则的团结和谐,防止庸俗化,更不能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作为一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讲团结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要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界限,使整个村班子充满正气、朝气与活力。二是

发展性。团结和谐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具体到一个村、社区,人们在某一件事上认识统一,在另一件事上可能有分歧;此时这样,彼时可能那样。没有一成不变的统一或分歧。要在动态中把握团结、营造和谐,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新的理念、新的标准、新的方法长期保持和发展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三是联系性。客观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团结和谐更是与各项事业、各项工作息息相关。能不能做到团结和谐,受原有工作基础、当前工作力度、人们思想认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工作基础好、推进力度大、人们思想统一,就有利于形成更加团结和谐的氛围,并为长期的团结和谐提供持久动力。四是广泛性。团结和谐是立体的、多维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牢牢把握团结的广泛性,既注重村干部的团结,又注重群众的团结;既注重在任村干部的团结,又注重与离任村干部的团结;既注重村内团结,又搞好同村外的团结。特别是注重村上书记、主任两个“一把手”的团结,形成全村团结和谐、同舟共济的整体氛围。实践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加强村支两委的团结至关重要。

一是团结和谐能够形成凝聚力。古人说:“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一个村虽然只有几百人到1千人,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如果没有团结和谐,只能是一盘散沙,很难干成事、干好事。团结群众必须依势而为、拥势而动、乘势而上,最根本的是贯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团结和谐能够提高决策力。村班子决策的过程,归根到底是凝聚智慧、统一意志的过程。

只有保持团结和谐的氛围,才能够最广泛地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村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团结和谐能够加大执行力。干好一项工作,科学决策是前提,抓好落实是关键。只有保持团结和谐,才能保证在贯彻执行决策时做到上下齐动,形成合力,有效地推进工作。四是团结和谐能够增强攻坚力。经济还比较落后的村、社区还面临较多困难,特别是“吃饭”与发展的矛盾相当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靠上下团结一致,形成攻坚力最关键。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有不少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确实有不团结不和谐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是两个“一把手”之间不团结。首先在村、支两委的关系上,突出的问题是村党支部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好,未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是在两个一把手的关系上,突出的问题是各自摆不正自身的位置,角色“反串”带来工作上的碰撞,不协调。在两个一把手的关系上,还有另一种形态上的关系,一些人为了求得形式上的“团结”,互相迁就,放弃原则,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求得相互之间的“一团和气”,使党内生活庸俗化。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例很多:比如有的村支部书记不敢碰硬,个人能力不高,班子力量不强,长期处于软弱状态,什么事都作不了主,没有充分体现作为村上班长的作用;有的作风霸道,无原则,一言堂,唯我独尊,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发扬民主,也没有正确的集中;有的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主动维护村支书的地位和核心,认为自己是村民经过合法程序选举出来的“当家人”,理所当然是村上的“一把手”、“老子天下第一”;有的村书记、主任不团结,在财务支出审批上,不商量、不通气,特别是较大支出不讨论研究,财务管理混乱,相互猜疑,互不信任,告状不断。

二是“一把手”与副职不团结。在村上主要体现书记、主任与副书记、副主任之间不团结,有的村书记、主任天天忙里忙外,跑村上、乡上、区上找资金、项目、款项,为民办好事、实事、难事,确实也很忙,而副职呢?在家闲着,只顾做自己家里事,而且闲着没事还要到处惹事。

三是副职与副职之间不团结。在村一级主要体现在副书记和副主任之间不团结,今天你说张家“长”,明天他说李家“短”,心思没有花在村上的工作,而是想自己的事情,从而导致干工作时不知道自己是干部,领工资时又晓得自己是干部,还有的副职对各自分管的事情不是互相支持,而是竟相拆台,已严重的影响工作的开展。

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村级干部队伍不团结、不和谐的原因因然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最重要最关键还是在两个“一把手”,具体原因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体制方面,体制不顺畅。现在,县、市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体制强调的是党政分开,但具体到乡、镇、村、社区这个层面,运转却十分吃力。这是因为在一个微观层面上的村支部、村委会,其工作职能和任务不能也无法分开,基本上什么事都必须在两个一把手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两个领导对村上同一事务实施领导,就必然会出现碰撞。同时,这一体制的要害还在于,它自身缺乏自动调节矛盾的机制,在长期工作磨合中,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掺和着个人的恩恩怨怨,最终会形成大的矛盾。二是在职能方面,职能不清晰。乡、镇、县区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职能在要求上是明确的,但是具体到村、社区一级的职责并不明确,在具体事务的操作层面上很难把握、很不规范。首先村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职能互相覆盖、相互交叉。其次是两个一把手的工作职责不清,力量叠加。由于职能不清,体制不顺,相当部分的村两个一把手在工作的切入和推动上难以准确定位;在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参照系数下,只能随着感觉走,这样必然经意、不经意地要发生冲撞。三是在制度方面,制定不严密。应该说,为了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各地对乡、镇以上班子自身建设上制定了若干制度,也有对权力进行制约的规定。但是,对村、社区一级干部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要求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一些村上两个一把手在合作共事中产生矛盾,不协调、不合作,搞“内耗”、影响工作而不能自拔,制度建设缺乏制约功能和纠错功能,不能不算是一个重要原因。四是在自身素质方面,素质不高。有些村干部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政策水平和理论修养差,党性意识不强,不注重加强学习,还有些村干部组织观念很差,对党组织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对党组织交给的工作好干的就干,困难大的就绕着走。还有的村干部不把组织放在眼里,不愿意服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这些都是自身素质较差的表现。从而造成两个一把手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也会造成他们之间的不团结。

树立团结能力也是执政能力的意识,是每个干部必须具备的品质。“虽有老子之智,而无众人之助、大功不立”。班子要团结,团结才有力量,团结才能干成大事,团结才能成长干部。特别是各村上两个一把手要团结,要以身作则,要为其它同志树立榜样。村上主任、副主任要注意摆正位置,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大家在村上讨论问题时可以畅所欲言,但只要形成了决议,就必须共同维护,坚决执行,出去是一个声音、工作是一个目标、行动是一个方向。各村的党支部书记必须首先要明确这一点。现在,不少人(包括部分村上两个“一把手”)都说村上工作难搞、困难大、矛盾多,但我认为越是困难大、矛盾

多、越是艰苦的地方越锻炼村干部毅力,越体现村干部水平,越显现村班子团结的力量。具体到一个村,我想主要应在五个方面加以注重:一是明晰原则界限,保证团结和谐的正确方向。一个村的主要负责人心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是非界限,并通过座谈、会议、调查研

究等多种方式和场合,及时准确地向全村老百姓明确传达。凡是有原则的团结就大张旗鼓地保护和发展,凡庸俗化的团结要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抑制,使全村干部群众都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二是以事业为主导,激活发展动力。“发展是硬道理”。营造团结和谐的局面,就要把干事创业作为统领全局的指挥棒,引导全村上下一心一意干事业,不遗余力谋发展。三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打造团结和谐的长效机制。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团结一致的法宝,是营造团结和谐局面的基本制度保障。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尤其重要。四是发挥人格力量,引导团结和谐向深层次推进。人格力量是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上级决议指示与个人良好的道德品质相结合的产物。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既不能只会坚持,而缺乏良好的个人品质;又不能只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却不能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否则就不能形成优秀的人格力量。优秀高尚的人格应表现为:忠于职守、勤于政事、善于共事、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心胸开阔、一身正气、光明磊落、实事求是、严格自律、宽以待人。村党支部书记在协调村级班子内部关系、处理一些疑难问题、部署某项任务时,不仅要依靠职务和权力的力量,而且要依靠个人人格力量。要形成这种力量就要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对待同志一视同仁,主动化解矛盾,大度容人,关心爱护同志,勇于承担责任。只有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修养和高超的政策水平才能形成坚强的政治核心,从而带出一个团结的班子,营造一个和谐的局面,开创一个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五是正确处理村、支两委班子和两个“一把手”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首先是正确认识村、支两委的关系。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与村党支部是被领导与领导关系。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支部的领导,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创造性的开展好自己的工作。党的领导在村级组织中的重要体现就是党支部的领导。党领导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反映群众意志,所有这些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执行和落实的。现在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群众自治就是群众说了算,群众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党和政府不管不用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这就明确了村级组织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村党支部是各类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其次正确认识村、支两委两个“一把手”的关系。从村、支两委的关系不难可以看出村书记、主任的关系,也就是说书记、主任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一点必须明确,村主任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执行党支部的决定和决议,自觉维护支部的权威,维护这一个核心,同时,也要讲原则、讲正气、讲大局。讲原则是讲团结的前提,讲团结不是讲一团和气。同时,也要讲方法,方法就是要沟通。要多关起门来研究、沟通。但要注意,在村级班子中,村书记是班长,只有一个班长,这是组织原则。一个班子在村子内什么意见都可以讲,但是出了门来就只能有一个声音,只能有一个行动。意见不一致,方向要一致。大家同乘一条船,同唱一台戏,要团结起来抓发展,为本村百姓实实在在谋利益。

四、增强民主意识,严格民主管村

民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广大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具体表现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宪法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健全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已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和愿望。

随着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村社工作出现了被人们形容的“小抓小难,大抓大难,不抓真难。”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农村形势和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现行政策在贯彻中与农村实际情况存在一些差异,明显表现出有的干部束手无策,“老办法不管用,破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有法律难以用”的问题,村干部埋怨群众“不听话”,群众抱怨干部“不象话”,农民与村组织的关系是“有吃有穿不找你,有车有牛不靠你,履行义务不理你。”作为在村乃至镇上工作的基层干部的确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存在着工作的艰难,基层干部越来越难当,农村工作越来越难做,形成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在调查和分析中觉得原因是多方面

的,既有群众方面的因素,也有干部方面的因素,就农民群众而言,主要表现在“四强四弱”方面:即民主意识增强,法律意识相对较弱;权利意识增强,义务意识相对较弱;参政意识增强,参政能力相对较弱;对干部的监督意识增强,配合干部工作的意识相对较弱。就干部而言,主要表现为三个不适应:

一是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方法与社会形势发展和农村管理主体的变化不适应。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带来信息传播的现代化、交通便捷化、交往的广泛化、农民群众对外面的事情知道的逐渐增多,眼界开阔,思想观念也较从前发生变化,面对这种变化,过去那种“家长制”式和“行政命令”式的,官治模式已不适用,但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存在老办法不适用、软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

二是政策水平不高,有私心杂念,与群众要求公开、公正、公道的迫切愿望不适应。现在的农民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也越来越懂得监督干部,村级干部本质就是农民,既要带领农民致富,又是自己致富,如何处理好“自家”与“大家”的关系,就自然成为干部关系的热点,而有些干部对农村政策和法律规定把握不全面,执行中常出现一些偏差,有的干部怕群众明白多了会找茬,不愿向群众宣传政策和法律,而是千方百计截留政策,有的干部办事仍习惯于藏着掖着不公开或假公开,应付检查,由此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弱与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适应。家庭联产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农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关注村中的事务,迫切要求参政议政,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证经济上的自主权利和利益,现在村干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已由过去的指挥者变成指导者和服务者,不仅要带领群众致富,而且要依法执政、民主行政,但在一些干部中不善于学习政策法规,工作中存在随心所欲的现象,有的不会用政策法规和示范引导等综合手段推动工作;因此,极易站在群众的对立面,甚至激化矛盾,使一些问题、困难解决起来更加复杂和困难,在调查中一些老党员说,过去毛主席讲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严重的问题应该是教育干部。这话值得我们深思。

综上所述,要切实解决在新的形势下,村级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的不适应问

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实施民主管村已是大势所趋。所以,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村民参政议政为重点,全面提高村委会民主决策能力。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决策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需要村民会议决策的内容有: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如:村镇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讨论通过规章制度,如《村委会章程》、《村规民约》;依法产生村委会成员;依法撤换或补选村委会成员;听取审议并通过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并就内容进行质询等。需要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有:讨论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听取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制定和修改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同时,对村上重大事情的决策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

(二)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全面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村级组织。包括:党支部坚强有力,班子团结,内耗少;村委会管理有序,村民满意,治、调组织机构人员、工作报酬落实;共青团、妇联、民兵、老龄组织健全;普法依法治村工作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有保障措施,有年度总结,有工作档案。法制教育经常性,包括:法制宣传有计划、普法宣传有队伍、有墙报、有广播、有教材、有记录;二是依法办事规范。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或村民认为需要知道的事项,都要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制定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三是达到了“五小”目标。各个村是一个“小社会”,相应地民主管理要体现在“五小”上,即:“小宪法”——《村民自治章程》,“小刑法”——《村规民约》,“小议会”——村民代表大会,“小公安”——治保会,“小法庭”——调委会。从而进一步充实了依法治村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机制。

(三)以村务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村务公开是实现民主管村的核心内容,以村务公开为突破口,以“照章办事民主理财,依法行政两务公开”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工作要制度化、长期化,要坚持到底。我区从2000年开始率先在全市推行村务公开,取得良好效果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当前不能满足于公布而已,必须在经常、真实、规范上下功夫,首先,要注重村级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统一规定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范围,保证内容更真实、形式更规范、时间更及时,从而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其次,要抓好公开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完善公开审核制约机制,提高干部和群众参与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完善监督制度,建立落实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和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做到按

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村务、政务,村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开、民主意识,提高落实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以民主公开的真实性来取信于民。村务公开的内容有:村上的工作政策、目标任务;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务收支情况;集体实体的承包、租赁和集体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经济指标;村民建房用地和征用土地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国家扶持、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物资;村干部任期帐目情况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各类干群矛盾,增强廉政意识,实现有效监督。

五、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

胡锦涛总书记曾要求各级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之心”在农村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增强村级干部的自律意识,提高农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对于维护村级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坚持廉洁从政,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典范”。

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应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是清政廉洁的,能够严于要求自己,深得群众信任和拥护。但也必须看到在我们干部队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反映村组干部贪污集体公款,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突出;二是反映组财务不公开,财务制度不完善,群众意见大;三是一些村组干部违反退耕还林政策,从中虚报面积,套取钱财粮为公,为已的问题;四是在换届选举中,反映村、组干部拉选票、违反选举程序的问题突出。针对上述的反映,告诉我们抓好干部的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我们永恒的主题,这里特别强调三个方面:

1、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

学习,是人们获取知识的主要方式,也是领导干部加强自我改造的重要途径。是每一个干部的必修课,面对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历史变革,各级干部都要始终经受住权力、金钱的考验,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对此,着重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二要明白为谁用权的问题。一个人走上领导岗位,获取一定的权力尽管与个人的努力和领导的关心分不开,但归根结底是人民和组织的信任。所以,当人民信任你,组织器重你,把权力交给你的时候,就要时刻“饮水思源”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愧民。同时,要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意味着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只讲权力,不讲责任,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将你推向人生和事业的颠峰,也可使你跌入万丈深渊。问题的关键是树立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如果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必然为权所害,身败名裂。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首先要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各级干部手中掌握着各种权力,在资源利益分配中占据着有利地位,属于强势群体,如果能够处理好个人和社会利益关系,就能影响和带动一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其次,要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作为一个地方或部门的领导,当然要考虑自己所负责的那个地方和部门的利益,但不能一切都围绕着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而转动,如果只从这一点出发必然不顾全局利益,丧失原则立场。

再次,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奉献中实现人身价值。各级干部要始终明白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其一生的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为党为社会为人民奉献了多少,付出了多少,而不是得到了多少。多年来,很多的干部都在忠实地实践这一宗旨,我们应以为榜样,淡泊名利,不求索取,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2、防微杜渐,筑牢防腐防线。自我约束,清正廉洁是各级干部具备的党性修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努力做到“四慎”。

一要慎独。古人说,君子慎独。众目睽睽之下,谨亮慎引,严格要求自己并不难,难的是在没有监督

之下,也能严于律已,时时处处加强自我约束,告诫自己不越雷池半步,真正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

二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蚊穴”、“小不忍则乱大谋”话虽简单,却富有哲理。纵观一些落马的贪官。开始都是在一些小问题上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最后深陷泥潭而不能自拔,小节不保终累大德。所以,必须善于从最细小的事情做起,真正达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之”的思想境界。

三要慎始。人生贵善始,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握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各级干部在各种不法之举面前应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接受了第一次,将会有以后的十次百次,一发而不可收。警惕了第一次就筑牢了第一道防线,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较量中,永立不败之地。

四要善终。善始不易,善终更难。一些干部开始很不错,但最终还是出了问题,被当今社会学家所称谓的“51岁”现象,就其原因,是心里失衡千方百计寻找和利用机会大捞一把,以弥补

损失,同时,对违法违纪存在冒险和侥幸心里,最终不能守住阵地,不能划上圆满句号,千万能不能出现“吃了一辈子斋,最后却坏在一碗狗肉上”的事情。

3、坚持自省,做遵纪守法的典范。各级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除了健全完善各种制度规定之外,关键是要经常性反省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修正错误,净化心灵。自省必须做到“三自”。

一是自珍。各级干部要时刻珍重自己的人格和名誉,不轻浮名利,不狂妄自大,不自轻自贱。为人处事与自己的身份相符。话不乱讲,事不乱做,权不滥用,自珍自爱,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人格魅力去感化下属和群众,正人先正己。

二是自勉。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提出的“两个务必”精神,这就要求各级干部要经常勉励自己,鞭策自己,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事业心、艰苦奋斗,建功立业,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三是自律。自律就是要求各级干部要有意识地自设监督关口,自设防线,心存党纪国法按照党性原则和法律法规划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行为,还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家属,使其能够自律,人作为凡夫俗子生活在现实中,都有私心杂念和七情六欲,自律关键是要能够心底无私,遏制欲望。

六、增强发展意识,为民多办实事好事

对于在基层的村级干部来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本质上讲就是坚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职责。而人民的最大利益就是加快发展、脱贫致富、所以在职一任、致富百姓是我们换届后所有村级干部的责任和使命。

中区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幅员面积中大部分地区仍处在农村,农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一半以上,农业仍是作为中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我区发展的状况。近年来,我区农村有所发展,但总的来说发展速度仍较缓慢,归其“症结”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观念还较陈旧。村组干部头脑中的“山沟意识”、“小农意识”、“温饱意识”还根深蒂固,还缺乏开拓意识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意识还较浓厚。二是科技意识、开发意识还不强。群众虽然对新技术感兴趣,但不去学、不敢应用,认为“太冒险”、“不可靠”,能真正掌握应用新技术的人很少,大多还停留在传统技术的运用上,对新技术、新信息的接受能力还较差。三是村支两委引导和服务力度不够。这些年来村支两委虽然在引导、投入和服务上虽做了一些实事,但离农民的要求及经济发展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引导工作还远远“滞后”,投入上更是“力不从心”,服务工作更是“纸上谈兵”。四是内、外环境制约。部分村组目前还存在着交通落后、信息闭塞、市场功能差等诸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五是产业的粗放管理及产品质量不尽人意。由于农村群众掌握应用技术的能力不高,农业投入过高而效益低等因素,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使生产普遍处于粗放管理状态,形成不了市场优势和整体规模效益,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这些原因既有客观,但更主要的是主观人,从主观检查这种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低与群众期盼致富的迫切心情形成巨大的反差。当前,农民盼的是致富,要的是服务,求的是保护,这就是民心,这就是民声,这就是民愿,作为新一任基层干部如何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多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努力工作。

(一)抓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努力搞好经济建设。

发展既是时代主题,又是村民对村干部的殷切期盼,这就要求新一任村级干部必须把发展作为兴村富民的第一要务,提高发展经济的能力和本领,夯实为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和办理各种事务的经济基础。

1、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意识。应该说,绝大多数村干部想发展,盼发展,但苦于没有发展门路。要选准一个突破,要有一个好的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思路也是效益,好的思路就是好的突破,对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要究其根本,对症下药。比如一个村的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是由于缺水造成的,那么就要下决心解决好水的问题。如果是由于班子不稳,经济基础本来很好,但农村经济仍然没有发展起来,那么就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加强班子建设上来,通过加强班子建设来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抓发展。深刻认识自身所处的环境是做好村干部的前提。我们在座的,都是村上的主要干部,我们自身所处的村发展环境如何,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经济发展环境等都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为什么我们自己所处的村没有发展、没有富裕、落后了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它的问题在哪里呢?它最主要的、根本的原因在哪里呢?我们是不是发现了?找到了?不仅要找到问题而且要找到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源。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同的村有不同的原因,有的村落到后面是班子的问题,有的是干部的问题,班子不团结,干部不齐心,本来自身条件很好,基础很好,也搞不好;有的是人才很匮乏,党团员中找不到合适的人才;而有的村是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有些地方是群众思想观念的问题,长期的接受不了新思想,思想不解放,还有可能就是地方比较偏僻,交通、信息比较闭塞;还有的是自身问题。要透过贫困落后的现象去把握实质,找到最根本的原因然后

去着手解决,深刻认识了解我们自身的问题对做好我们的工作,当好村干部很有好处,要学会这个办法。

(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当好村干部是真心为群众着想,还是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老百姓一看就能看的清清楚楚,只要是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带领他们致富,带领百姓奔小康,为百姓谋利益,百姓就会真心实意对你,如果只做表面文章,长期“浮上水”,短时期也许可以,时间一长肯定不行,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比如说有的地方没有桥,农民子女上学不方便,村干部带头架了一座小桥,哪里路不好了,干部带头修一修,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情群众都会记在心里,在你离任的时候,甚至是多少年以后,他们仍然记得,他们会说某某人在当村干部时架了一座桥;农民在致富这一块,遇到困难你能帮他解决,你这

样做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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