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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的工作成果,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局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科技局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将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阶段及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自通知之日起至年12月中旬,局属各单位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局属单位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表》准备相关的佐证材料。
2、考核阶段: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按照《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考核办。考核办将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对各单位完成目标责任制的情况逐项进行打分。
3、审核阶段:年1月初,考核办将考核结果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4、表彰阶段:年1月中旬,在局系统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对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考核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考核,应实事求是,客观评价自己的工作。
2、各处室负责人应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