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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总的思路是:贯彻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致力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为服务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重点是:
一、深入开展旅游质量“综合诊治”活动
要围绕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建设,加大暗访覆盖面和暗访频率,给我市旅游质量“号脉”、“开方”,查找问题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并借助多方力量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开展A级景区游客满意度测评
市旅游监察大队适时联合县区旅游执法部门对3A级以上景区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测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景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三、重点开展四个专项整治活动
(一)开展挂靠承包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治理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对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旅行社门市部违反“四统一”要求,擅自开展组团业务、不与游客签合同等问题。开展门市部专项整治活动,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查门市部是否合法,要逐一检查,登记造册;二要检查门市部是否私自经营旅游业务。
(二)开展“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导游计分管理,完善检查计分工作,发挥导游计分检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旅游合同监管,制止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集中力量打击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三)开展赴台旅游等出境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赴台游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旅游合同和行程报价。对于存在“零负团费”、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的企业,以及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企业,要严格依据《旅行社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坚决打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
(四)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旅游业务行为。依法打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千名眼线卧底,暗访旅游质量”活动
充分利用贺年会、“五一”、“十一”三个节点,在报名参团的游客中,招募“眼线”全程监督旅游过程,加大执法人员对重点旅游市场随团暗访。
五、加强旅游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实施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继续做好旅游投诉受处理工作,及时答复市长公开电话,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小长假、黄金周投诉值班工作,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六、加强质监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努力学习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积极参加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尽快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