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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在我镇范围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4〕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06〕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漳政办〔2006〕52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海市地震应急预案》(龙政办〔2006〕6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
我镇地震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和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二、我镇基本情况
1、角美镇概况:镇总面积163 平方公里。辖有32个行政村、6个街道居委会和2个镇办农场,总人口11. 7万人,旅居海外和港澳台同胞4万多人。拥有5所中学(2所完中校)、35所小学、42所幼儿园。
2、交通情况:鹰厦铁路、海沧铁路、国道324线、福厦漳高速公路穿越境区,境内有角美、西山火车站及白礁工业站、一个汽车站,遍布全镇各自然村的公路网络,完全覆盖整个辖区。镇所属各部门、各机关单位皆有车辆,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若干,能满足抗震应急征调需要。
3、通讯情况: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和广播、有线电视已覆盖全镇,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设固定电话:6777121,各村委会办公电话、传真即村抗震联系电话、传真。
4、卫生情况 :全镇有中心卫生院2所、村卫生所116个。
三、机构与职责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1、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镇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镇范围内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郭进福(龙海市委副书记、开发区党委书记、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阮亚祥(开发区管委会书记、镇长)
基本成员:开发区党政办、武装部、宣传部、建设局、经发局、农村工作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民政部门、综治办、司法所、爱卫办、角美交管站、派出所、消防中队、水管站、广电站、海管所、国土资源分局、供销社,供电、供水、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村(居、场)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村(居、场)、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方案。
(3)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区进行紧急救援。
(4)协调各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动。
(5)决定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6)组成前方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灾区的救援工作。
(7)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和终止应急期时限。
(二)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医疗救护防疫组、人员疏散安置组、工程抢险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救灾物资保障组、通讯联络保障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八个现场应急工作指挥组。
1、震救灾指挥办公室由党政办主要领导负责,由党政办、各应急指挥组联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办公电话:6777121。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上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指导;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政府报告;负责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
(3)根据震情和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4)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协调、督促各组的工作;
(5)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组织培训及演练,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医疗救护防疫组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负责,由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所、各社会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职责:
(1)抢救生命、医治伤病;
(2)及时提供救灾所需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
(3)对灾区群众实施紧急卫生保障,控制灾后疾病发生和流行;
(4)及时处理尸体,防止疫情的发生。
3、人员疏散安置组由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负责,由社会事务局、纪委、农经中心、民政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制定疏散路线和地点,组织灾民、在校师生安全疏散,设置救济物质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搭盖防震棚,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用等急需的生活问题。
4、工程抢险组由分管农业和建设的副镇长负责,由开发区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经发局、水管站、消防中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组成。主要职责:
(1)抢修、加固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2)抢修市政设施;
(3)抢救国家重大工程;
(4)加固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等,防止重大次生灾害发生;
(5)必要时请求驻军支援。
5、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城监中队队长负责,由城监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组成。
主要职责:保障震后交通运输的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抢修道路、桥梁、铁路、港口等设施,必要时应实行特别时期的交通和车辆管制。
6、救灾物资保障组由开发区经发局局长负责,由经发局、财政局、工商所、角美供销社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和灾区群众生活所需的物资供应。
7、通讯联络保障组由开发区经发局局长负责,由经发局、电信局、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组成。主要职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通讯联络的畅通,尤其是要优先保障指挥部和震灾区通讯。
8、社会治安组由综治办主任负责,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各村联防队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必要时颁布、执行紧急状态下的特别治安措施。
9、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委员负责,由党政办、广电站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地震和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平息地震谣传;
(2)必要时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消息,以稳定人心;
(3)宣扬抗震救灾重中的好人好事,激发群众的抗震救灾热情。
(三)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1、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是镇政府处置我镇地震灾害的现场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由镇长,各村(居、场)主任和根据灾情由办公室主任指定的部分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2、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地震应急行动方案。
(2)指挥协调地震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
(3)了解和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上报信息。
(4)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
(5)确实是否需要扩大应急,决定地震应急工作是否结束转入正常工作。
(6)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预警与预防
在市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基础上,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镇政府可以决策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在上级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镇政府立即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立即召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震情的通报,研究、制定应急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密切注视社会动态,注意社会上的地震谣传,及时避谣。
(3)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4)各部门应加强震情值班,并按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5)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6)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五、灾情报告
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镇防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重要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到有无灾情均要速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或外籍人士,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镇防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等,事后应即时归还;造成损害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排除,由原机关宣布。
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紧急救助,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紧急救助。
3、调查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抢救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镇防震救灾指挥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1、应急工作检查保障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检查,组织现场演练,检验反应能力,即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消除隐患。
2、社会动员机制保障
针对地震突发性及灾害对社会影响的不确定性,依法对地震应急实行统一领导、管理、规划、协调、指导,有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遏制或减轻地震灾害影响,防止次生灾害。建立村级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救灾培训,提高民众自救互救能力,坚持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依托当地驻军、民兵等预备役部队组成地震应急队伍。
3、应急工程抢险准备保障
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和工程抢险专备等物资储备,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调用和征用等制度,取保随时调用。应急装备的物资有:通信设备、交通工具、防护设备、救助工具、工程机械、供电设备及器材、油料、帐篷、医疗机械、药品、衣事住用等生活必需品。
4、应急队伍保障
(1)人员抢救队伍:消防队伍、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村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2)工程抢险队伍:电力抢险、道路桥梁抢险、防洪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等队伍。
(3)次生灾害抢险队伍:次生火灾以消防队伍为主,其它次生灾害以石油化工、辐射保护和环保等部门专业救援队伍为主,消防队伍协助。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镇地震救灾指挥部、市地震办、漳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省、中国地震局和兄弟省市现场应急工作队伍。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开发区建设局、龙海市建设局、漳州市地震局、建设局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省地震局、建设厅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5、紧急避难所保障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城市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在公共场所配置必需的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村(居、场)及各有关部门应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和响应政府应急行为的积极性,增强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自觉性和能力。
2、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地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以及应急常识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3、各村(居、场)及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预案,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灾害处置方法。适时组织开展相关联动单位参加有相对性的综合演练,提高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九、附则
1、预案管理
各村(居、场)要参照《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内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镇防震减灾办公室备案。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