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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期各种思想上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这就要求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一)
为加强xx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基层工商所、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与负责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领导和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落实;了解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针对问题开展约谈,进行提醒教育或诫勉谈话,促其及时改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群众信访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查办案件提供保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签订责任书;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党课;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构负责人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年中和年底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并书面报告市局党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系统内部政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管理,深化基层双述工作,深入开展搭车收费和乱收费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坚持开展明查暗访,坚决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坚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初任公务员、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教月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到具体岗位上,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领域。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完善行政败诉案件评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风险较大事项的监督和风险防控。
(五)不断推进具有工商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机制制度创新,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 -201 年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执法岗位和市场监管岗位为重点,将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上。强化廉政风险预警提示和迹象管理,及时制定和不断优化防范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的良性循环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度。
(六)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完成纪委分配给工商部门的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五、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年终将本责任书履行情况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起考核。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或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若工作变动,本责任书的责任由继任者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局一份,各基层工商所、局属各单位各一份)
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基层工商所所长: 局属各单位分局长、股长:
二O**年一月
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保廉体系。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连带机制。
各党支部书记、所长为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所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各工商所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组织支部理论学习,确定每月学习重点,做好学习记录。
2、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
3、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领导人重要讲话和重要报告,抓好当前思想道德教育热点学习。
4、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联系实际,不断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执行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杭州市和分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2、结合干部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科所长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主要内容。
3、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构建反腐保廉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工商局《加强对基建、财务、人事及执法办案等重点事项和部位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4、认真贯彻执行其它党纪政纪条规,经常听取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制度。
5、认真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落实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执行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主动查处或积极配合协职能部门查处。
3、支持所纪检监察员工作,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员的职能作用。
三、责任追究
(一)所班子在责任范围发生以下情况,责任人视情况承担一定连带责任:
1、责任范围内发生刑事案件,工商干部、职工被判处徒刑(含缓刑)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部门处罚的,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责任范围内发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违么效能建设有关政策,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现象,存在严重不正之风,损害工商形象的;
3、责任范围内对违法乱纪案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结,或对办案人、举报人、知情人报击报复、诬告陷害、威胁利诱、故意设置障碍干扰案件查处的;
4、责任范围内发生工商干部在执法办案、行政确权、市场监管中违法行政、以情代法、弄虚作假、进行钱权交易,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
5、责任范围内发生工商干部对配偶、子女、亲友涉嫌的经济案件进行庇护、纵容、干涉查处或在各类经济案件中参与作案的;
6、责任范围内发生集体违法违纪,或工商所领导、一般 干部因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
7、其他需要追究连带责任的问题。
所班子有责任的,分另给予责成检查、通报批评、教育整顿;构成案件的,按照案件管理的程序处理。第一责任人和其他所班子成员有责任的,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成检查、责令辞职;构成案件的,按照案件管理程序处理。
(二)能够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主动反映并积极配合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责任人可不承担责任或酌情减轻责任。发案时间不在任职期限内的案件,现任责任人能够积极配合查处的,不追究责任。
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三)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各分局(站)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进一步扎实推进具有东乡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完成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责任原则
1、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2、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融入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责任范围
1、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其他党组成员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局纪检组长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分局(站)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2、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对分管单位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3、各分局(站)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四、责任内容
1、加强廉政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努力建设一支党风正、政风清、作风优的工商团队。
2、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经常了解和定期分析、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3、带好队伍,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带头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
4、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若干规定,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节日廉情监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5、自觉接受组织、同事和群众监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规定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以优良党风局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6、积极支持纪委(纪检组)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
五、责任考核
县局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和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成检查、责令辞职等。对构成案件的,按照案件管理程序处理。对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查处和纠正的,可酌情减轻责任人责任。
局 党 组(盖 章) 责任部门(盖章)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部门负责人:
二O**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