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单位职务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工作
单位职务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与效能,踏实细致,做到勤政、务实、为民。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坚持求真务实、稳中求进。树立正确的绩效观,不做表面文章,不急功近利,注重实干,力求实效,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和学习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取得的成绩,戒骄戒躁,奋发向上,敢于担当。
四、坚持组织原则,服从组织领导。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遇到问题,虚心听取大家意见 敢于坚持立场,避免出现失误。
五、勤政廉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政纪法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廉洁自律,不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反对铺张浪费,艰苦朴素,勤俭办事。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二)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及“四要十不准”、《廉政准则》、“十严禁和十不准”等规定精神,按政策法规和制度程序办事,不越雷池。
三、严格遵守黔东南州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良好形象。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会员卡、购物卡或各种有价证劵。严禁收受地方土特产,不得在公务活动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四、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九不准”及新农合政策等相关规定,
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原则,尊重社会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热情服务,工作中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五、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六、杜绝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回扣,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相应的党、政纪处理。
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存,一份备存***。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三)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塑造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文明育人、廉洁敬业的行业新风。我郑重承诺: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学透《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徐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徐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从严加强守纪律讲规矩、强师德正师风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决策上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
三、坚决杜绝接受监督不自觉,违反《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条禁令”的问题。
四、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事,不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话。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确保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
五、切实解决自身作风不实,做表面文章,服务意识不强、强制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辅资料行为。
六、坚决杜绝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招生、校外兼职、补课、搞有偿家教等索要或收受家长财物、礼金违规问题。
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在工作日中午禁酒、严禁在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玩乐等规定。
以上各项我将严格遵守执行,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及同事们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 师德强正师风正”的人民教师。
承诺人(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