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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工程”是幌子 湖南一建筑公司被骗千万

时间: 2020-07-23 20:57:29 来源:“亿元工程”是幌 作者: “亿元工程”

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说,好几个月没见到这里有人办公了,也不清楚这个公司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最近很多人过来讨钱。记者随后拨打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但无法接通。

针对唐先生的遭遇,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认为,如果正信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特定对象的财物,则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如果正信公司是以虚假的合同或证明文件等虚构集资用途,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施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李晓龙律师认为,无论是上述中的哪种情况,当地警方应该立即进行立案侦查。该案进展情况,本栏目将予以密切关注。

警惕不法分子编造虚假工程项目实施诈骗

近来,我省多地发生了不法分子编造各种虚假基建工程项目,骗取工程款或保证金的合同诈骗案件。7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获悉,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其犯罪手法并不复杂,只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投资,类似的案件还是能够防范的。

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公安部门提出了几点防范建议:

一、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必须坚持“人熟理不熟”的原则,要对发包方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发包目的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注意和核实,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重点考察核对其资质和经济实力。发包方若是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其公司的注册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情况,从公司的登记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公司的办公场所、人员等情况去考察和判断该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若发包方是个人,根据其所提供的身份,从其工作单位同事、交往朋友、邻居等去了解发包方的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有能力开发或承包工程项目。

二、多方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在签订合同及缴纳工程保证金之前,投资者要尽可能地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该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的竞标、合作或承包情况;找项目的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了解该项目的承包、分包情况;找工地的相关人员了解该项目的权属及承包的情况,以免中了犯罪分子“瞒天过海”之计。

三、规范签约行为和支付行为。一是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格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真审核合同条款,不要敷衍行事,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签订合同弄虚作假,在合同条款上弄奸耍滑,既为便于将财物骗到手,还可用此混淆问题的性质,一旦诡计暴露,便以合同纠纷来逃避罪责。约定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合同(不管有利于哪一方),更要谨慎对待,对于对方给予的“优惠”更要慎之又慎,提防落入对方的陷阱。#湖南省#建筑#南岳区收藏

“我们已为目标项目实施单独开展了大量工作,领取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后投入资金约2200万元。”黄某还向唐先生出示了开发项目协议书,上面盖着湘潭市政府的印章,合同期50年,投资总额数亿元。唐先生很是高兴,综合开发项目有很多商机,如果共同开发,利润十分可观。

3月11日,唐先生所在的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与正信公司签订了一份《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的共同开发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唐先生就按约定向正信公司指定对公账户汇入了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

汇完款后,唐先生便等待着开工的日子,可是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每次我催他开工的时候,他就说资金还没凑齐。”刚开始几次,唐先生还信以为真,便继续等下去。可是时间一久,便感觉不对劲了。

有股东焦虑“是不是遇到了骗局?”虽然意识到不对劲,但唐先生还是安慰他们“不要紧,人家是大公司来着,不会因小失大的”。

“后来我来到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看了那块地,最终才确定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唐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当地政府的相关批复发现,该项目根本不属于正信公司,土地使用证也在别人名下。就连他汇入正信公司的1000万元的项目专款,也在三天之内被转到了项目无关的私人账户。

开发商人去楼空,项目批复为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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