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为不耽误生意 他居然弃车逃逸让朋友来顶包
时间: 2020-07-22 16:56:40 来源:撞人后为不耽误生 作者: 撞人后为不耽近日,南京六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骑电动车买菜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伤,肇事车主跑掉了,车留在现场。
接到报警过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报警人周女士称,下午17时30分,自己骑电动车是由北往南往瓜埠菜场方向行驶,而肇事车辆是由南向北驶来,在左拐过程中车速过快,自己避让不及摔倒在地,还没等她缓过神来,轿车驾驶员直接把车子丢在现场人走掉了,经检查,周女士身上几处擦伤。
民警发现现场停着一辆车牌号为苏A8A***的白色轿车,经查询该车车主为一名王姓男子,民警立即拨打其电话,却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待民警勘察完现场准备离开时,一名自称姓张的女士赶来,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车是我开的,我愿意负责。”张某说事故发生后因为自己太害怕就弃车逃跑,但是回去一想,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便又回到现场。
肇事逃逸被拘留
在调查询问时,办案民警让张某详细描述一下案发当时的情况,但是在张某的描述中,却未出现车辆当时左拐的情况,与案发现场不相符,这让民警立即意识到张某存在顶包的嫌疑。为此,办案民警再次提醒张某,如果车主非她本人,她不仅难以帮助朋友解决问题,自己还需要负法律责任,此时的张某沉默了,经过一番思考,张某告诉民警,自己是被朋友王某电话叫过来帮忙顶包的。后经过卡口调阅也确定了张某这一说法,民警立即通知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王某到案后对自己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也承认了自己电话通知朋友张某的违法行为。
王某交待,事发当日,自己从仪征开车过来做生意,在开车途经青卢线时,因观察不慎将一辆电动车撞倒。事故发生后,因自己是外地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有点害怕,更怕影响到第二天生意,所以一时鬼迷心窍就让朋友张某前来顶包。
目前,王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道路交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而张某因为他人顶包,对其罚款1000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Copyright © 2013-2020 www.tkpao.com 泡谜语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