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列表

【警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业务,车管所民警慧眼识破

时间: 2020-08-21 00:50:40 来源:【警示】冒用他人 作者: 【警示】冒用

近日,正兴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来了一位办理新车登记的用户,该用户自称姓白,工作人员在跟白女士索要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时,白女士一直打电话,显得很匆忙,眼睛看来看去显得有点慌张,工作人员仔细查验材料,在查看白女士的身份证时,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差较大,工作人员反复比对身份证上照片,确定不是本人,立即将情况上报,经过进一步询问情况,白女士最终承认冒用了别人的身份证来注册登册车辆。

车管所民警提醒大家,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双方共同签名的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正兴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机动车管理所

机动车管理所

【警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业务,车管所民警慧眼识破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