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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让我们白首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当下

时间: 2020-08-12 08:54:12 来源:时间让我们白首也 作者: 时间让我们白

□ 储槐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今年86岁,张文即将80岁,两个耄耋之年的老人,在北大法学院可能也算一道风景吧。让我为张文教授的新书写序,由此多了一份老哥对老弟絮叨般的亲切。我和张文教授共事三十余年,在这段并不算短的时间里,我得以从教育、学术、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见证张文教授的坚毅品质和点滴成绩。他平素爽快耿直、热情谦和、简朴低调。长期担任北大法学院党委书记的经历锻炼了他的领导力和大局观。在对学生的培养上,张文教授全情投入,甘为人梯,他指导了一批又一批有所建树的硕士和博士。几度寒来暑往,转眼间张文教授已从当年的青年教师迈入耄耋之年,是谁说过,时间是人生最后的赢家……时间让我们白首,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当下。令人惊喜的是,年龄的增长丝毫未消磨张文教授的意志,比如他一到冬天,仍然每天坚持冬泳,保持着康健的体魄和抖擞的风貌。这种挑战自我、老而弥坚的精神同样贯穿着他的法学研究之路。

张文教授在早期研究中主要关注刑法属性、犯罪客体、因果关系等刑法基本理论问题。《刑事责任要义》(199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的问世,标志着张文教授的学术研究步入成熟期,开始以大胆创新、小心求证的学术品格独当一面,也使此书具有了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美誉度。延续这一学术脉络,张文教授在花甲之年着手开拓了一方新的研究领域,在国内率先研究人格刑法。人格刑法成为他的学术标签,《人格刑法导论》(200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也作为他最具代表性和开创性的学术成果,弥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研究相对薄弱的缺憾。

张文教授基于对刑法导向观和刑法思潮演进的考察,提出刑事法人格化是21世纪的必然抉择。人格刑法学是在调和古典学派的行为责任论和刑事近代学派的性格责任论对立的社会背景下提出的刑法理论,是对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的扬弃。最早提出人格刑法理论的是日本的大冢仁教授,他在整合人格责任论、人格行为论和人格不法论的基础上,主张应当以“作为相对自由主体的行为人人格表现的行为”为核心来理解犯罪,从而构筑犯罪理论和刑罚理论。张文教授指出,大冢仁教授提出的人格刑法理论指明了现代刑法的发展方向,但是未明确说明犯罪人格的概念和类型,以及行为人的人格怎样测量,及其在定罪中如何发挥作用。正是在此意义上,张文教授对人格刑法学的学说发展和本土化改造作出了独创性贡献。

张文教授“人格刑法学”的基本点,我以为在于:(1)以犯罪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为基础,严格界定基本概念,如心理、人格、犯罪人、犯罪人格等。人格是可以测量的。否则,人格刑法不可能落实。(2)以批判“行为刑法”为出发点,提出“非犯罪人化”刑事政策。传统刑事政策都没有脱离行为刑法藩篱,国外认同人格刑法的学者一般都不直接批判行为刑法。(3)全面彻底的人格刑法学,实行“非犯罪人化”,就是将犯罪人格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立法人格化)和刑事司法(刑事司法人格化)的始终,把没有犯罪人格的违法行为人排除出刑法规制之外。(4)二元的认定犯罪人机制,指犯罪人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存在法定的犯罪行为类型,二是存在犯罪危险性人格。前者是认定犯罪人的前提和基础,包括行为、行为人主体资格、故意过失等;后者是认定犯罪人的内在根据。实行此种认定犯罪人机制,将大大缩小犯罪人圈。人格刑法符合刑法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使刑法更加人性化和人道化。(5)国家应当制定“犯罪危险性人格鉴定标准”,如没有它,人格刑法难以实行。

由此,张文教授“人格刑法学”知识体系基本成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夯实学说理论的实践根基,张文教授在2000年6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先后4次率领课题组到监狱进行人格调查。调查方法上主要运用自陈量表和结构性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对象包括在押犯人及检察院、监狱干警。通过研究方法的革新,极大丰富了中国人格刑法学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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