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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村霸“海阎王”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记

时间: 2020-08-07 13:39:41 来源:扫黑除恶!村霸“ 作者: 扫黑除恶!村

为了笼络一帮人为自己卖力效命,王先海立下规矩:当地人优先,听指挥的人才能进矿山做业务。2011年底,王先海强行以320元/时的价格安排罗某的挖机到采石场作业,高于市场价40元/时,其本人从中赚取4万余元差价。2014年,王先海强行安排本人的一台挖机到采石场作业,至2015年左右,从汪某处结算劳务工资40余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2016年,王先海强行安排彭某的挖机到矿山作业,从中赚取约5万元差价……

汪老板多次请求王先海不要再安排挖机来了,打算自己购买挖机,并表示协调工资会照样支付。“你买了也进不去,”王先海直接回绝了,威胁只要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让挖机师傅关加工厂的门,让村民堵路,汪老板只好妥协。

“阎王”被抓,百姓称快

2019年3月28日,湘乡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将王先海等人一举抓获。

“他通过发展培养自己的势力,拉拢周边其他村的村干部‘拜把子’,在莲花桥一带形成一股大的恶势力。”办案民警介绍,“我们在调查他的案件时,当地群众害怕被打击报复,都不敢说真话,侦查工作一时陷入背动。”公安机关一方面通过网络发布王先海被抓的信息,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另一方面,专门到村上开通报会,让当地老百姓看到党委政府的决心,相信公安机关是真抓真办,逐渐打开了局面。随着案件的深挖,王先海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渐浮出水面。

王先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端掉后,当地及周边乡镇的村民拍手称快。村民陈某说:“原来不敢路过王先海的村上,现在拦路虎被抓了,路就畅通了。”

7月28日,雨湖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破坏选举罪、非法采矿罪、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先海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光彪等16人8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介绍,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涉恶案件。王先海利用担任村主任、村支书、人大代表等身份,行事霸道、猖獗,大肆实施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较大经济利益。王先海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如不及时打击,最终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可能性极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从严从快判决,贯彻了惩治黑恶“打准打实”的方针,维护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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