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三城区公布2020年小升初方案
时间: 2020-07-16 21:44:49 来源:太原三城区公布2 作者: 太原三城区公2. 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 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小店区
7月14日,太原市小店区发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具体安排。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0〕5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本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 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 2020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 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4.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根据晋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结合太原市实际,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 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 “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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