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陈某某、龙某某非法持有**罪一案,获柳南区****判决支持。被告人陈某某、龙某某犯非法持有**罪,分别被柳南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