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时间: 2020-07-23 00:13:34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政策法规】
(四)实施范围。天水综合试验区线下地理范围为天水全域,按照“一城多园,多点布局”的思路,第一阶段以天水商贸城为核心,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区;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地。第二阶段以甘肃(天水)国际陆港为核心,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园。第三阶段在全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 天水综合试验区线上范围,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第一阶段为在天水综合试验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天水市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天水综合试验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甘肃省内注册的各类主体,并逐步扩大业务范围。 (五)发展目标。 大力实施“互联网+品牌”战略,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借力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全球品牌,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综合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海关、智慧金融等平台融合发展,打造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监管模式,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力争到2022年,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达到100家,建立1—2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亿元。到2025年,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超过300家,建立3—5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个国际邮件快件仓储配送中心,培育5—10个海外仓,引进培育1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现有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比例超过50%,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亿元,进一步提高外贸对天水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两平台六体系”建设。通过搭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线下产业园区,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搭建智慧物流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分类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多维度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监管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支付、物流、通关、税务等全产业链服务,打造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使跨境电子商务逐步成为传统外贸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创业的新平台。 (二)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引导、培育和引进,积极引导内贸企业向外贸拓展,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红利,组织跨境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接天水农产品经营主体,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对外贸易,拓展“天水果蔬”营销方式和范围。培育传统外贸企业利用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海外营销网络,推进分销模式创新,为“天水农特”“天水制造”走出去提供新渠道。引进境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引领效应,推动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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