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新闻 > 列表

广发证券处罚迅速尘埃落定:暂停保荐资格半年, 债券承销业务一年暂不受理!8人免职

时间: 2020-07-21 18:35:22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广发证券处罚
认定朱保力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15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朱保力相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4、公司及肖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肖晋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肖晋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认定肖晋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肖晋相关职务 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5、公司及林焕荣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林焕荣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林焕荣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02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认定林焕荣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林焕荣相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6、公司及许戈文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许戈文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许戈文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03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认定许戈文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15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许戈文相关 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7

广发证券处罚迅速尘埃落定:暂停保荐资格半年, 债券承销业务一年暂不受理!8人免职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