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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处罚迅速尘埃落定:暂停保荐资格半年, 债券承销业务一年暂不受理!8人免职

时间: 2020-07-21 18:35:22 来源:大数据热点 作者: 广发证券处罚

三、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领取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力领取 2017 年度、2018 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 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全部退回公司。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1、公司及陈家茂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陈家茂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陈家茂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8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认定陈家茂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陈 家茂相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2、公司及林焕伟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林焕伟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林焕伟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9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认定林焕伟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15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10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职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林焕伟相 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3、公司及朱保力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朱保力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朱保力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00 号),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广发证券处罚迅速尘埃落定:暂停保荐资格半年, 债券承销业务一年暂不受理!8人免职来自于网络,由谜语网(脑筋急转弯)整理编排并为广大网友提阅读,如有您有其他需求及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