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必须按艺体专业相关要求进行测试,测试工作由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各普通高中报市、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再由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办统一印制,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招考办统一打印,并加盖市招考办录取专用章后方能有效。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填写后寄发给考生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工作于7月20日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招考办集中进行。
“五年制”师范专科和非师范专科录取工作预计于8月中旬在省上进行。“三年制”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含职业中学、技工校)录取工作预计于8月下旬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中职自主招生(含统一招生补录)录取工作时间待定,在省考试院录取场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