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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刊处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方案
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局,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的通知》(x广出办函〔2017〕x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阅读成就精彩人生报刊陪伴书香童年”为重点,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少儿报刊阅读活动。
二、参加单位
全省少年儿童类报刊出版单位、奥秘画报社,应以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少儿报刊阅读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要充分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推广活动,营造有利于少儿阅读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具体活动
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
(一)开展“中国梦·少年说”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征文、征画、演讲、讲座、论坛等活动,帮助少年儿童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从小学习创造新生活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准备。
(二)开展“我的悦读童年”报刊阅读推广活动。深入贯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报刊”评审推荐工作;开展主题演讲、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论坛等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激发少年儿童的阅读兴趣,拓展他们的阅读视野。
(三)开展“我与报刊的童年故事”活动,寻找在报刊陪伴下成长的榜样人物,向少年儿童展示阅读的力量。各少儿报刊社、奥秘画报社要结合自身定位,组织作家、科学家、阅读推广人等开展报刊阅读推广活动,加强对少儿阅读规律的研究和运用,帮助广大少年儿童爱上阅读、学会阅读,在阅读中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
(四)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活动。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到少儿报刊编辑出版发行、阅读推广全过程中,通过编读互动、经典诵读、主题推广等活动,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用中华文化遗产、传统美德、人文精神滋养少年儿童的精神,浸润他们的心灵。
(五)组织报刊捐赠公益活动。认真落实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省少年儿童类报刊出版单位、奥秘画报社等要踊跃参加向老少边贫地区儿童、农村少年儿童、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乡村小学、中小城市图书馆、农家书屋等进行的捐赠。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捐赠,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阅读权益。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局、有关报刊主管主办及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推动建立少儿报刊阅读推广的常态机制。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局、有关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应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宣传,综合运用报刊、广电、网络各种媒体手段,不断扩大“阅读季”活动影响,通过阅读,使青少年树立“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的理念。
(三)带动各方力量参与。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局应加强与宣传、教育、文化、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和支持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工作。
(四)有关材料报送。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局、有关报刊出版单位须按时报送下列材料。
1.2017年4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实施方案。
2.在2017年5月-10月间,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活动进展情况。
3.在2017年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活动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