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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严格守纪执纪,切实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员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使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务求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教育局纪工委、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委员会印发的活动方案,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活动方案。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2月27日至5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月27日至3月3日)。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广泛宣传发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行动要快,措施要实,迅速在本单位掀起学习高潮,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3月4日至4月30日)。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负责人,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部树立标杆,要抓好全员研读思考,认真学习原文,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本级重点推进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有针对性的系列培训活动。二是依托系统内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日常学习教育力度。三是集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分批组织参观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四是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交流展示活动。五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讨论交流,谈学习心得,谈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局纪工委书记讲“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党课。六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题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三)实践总结(5月1日至5月30日)。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抓好整改落实。在学习教育实践中,要注重调查研究,把握规律,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五、工作要求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力争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把握方法,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创新学习形式,运用有效的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要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促。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在带头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捍卫者。市教育局纪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四)建立机制,务求长效。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要将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固定下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在活动中开展的特色及创新工作,要及时上报,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