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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扶贫济困的作用,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的要求,xx县总工会决定在2016年春节期间,在全县各级工会中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三级工会春节“送温暖”精神,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政策的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改制破产企业中的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对象
1、走访慰问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和困难劳动模范,重点开展对以下几类群体的走访慰问:一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困难职工;二是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特殊困难的职工。
2、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及困难农民工:(1)乡镇、挂帮村等一线困难职工。(2)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困难农民工。
三、慰问安排
此次慰问活动定于2016年春节期间进行。
1、领导上门慰问。一是县领导带队开展慰问县直部门困难职工活动;二是县总工会领导慰问企业一线职工活动。
2、其他由系统工会、基层工会、企业工会组织慰问。
四、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一是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成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地区,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深入企业、工地、班组(村组)、车站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采取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对涉及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群体政治权益、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知法懂法的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继续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确保农民工平安返乡过年。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可采取联合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加强帮扶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坚决杜绝挪用占用、滞留截留送温暖资金和物资等行为,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
3、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4、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请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2016年xx县困难职工调查统计汇总表》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分困难与特困两类,纸质与电子版);未在全国工会帮扶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须在本单位工会建立档案。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xx县总工会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