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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召开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中央第六巡回检查组组长傅克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巴特尔主持会议。
3月1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中央第六巡回检查组组长傅克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巴特尔主持会议。
中央第六巡回检查组副组长郭汝琢,自治区领导任亚平、邢云、张力、李佳、雷·额尔德尼、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刘新乐、郭子明、云峰、娜仁、郑福田、肖黎声、王维山、邢宝玉等出席会议。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8年9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7.16万个党组织、133万多名党员,分三批自上而下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积累了宝贵经验。总结大会上,包头市、阿荣旗、自治区林业厅、内蒙古电力集团作了经验介绍,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胡春华在讲话中指出,在历时一年半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全区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把握自治区提出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民强区”的活动主题,坚持把深化理论学习、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建、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贯穿活动始终,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内蒙古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是党中央正确领导和中央指导、巡回检查组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胡春华指出,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内蒙古作为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抓住改善民生这个核心,抓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抓住维护边疆稳定这个第一责任,抓住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保证。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更好地把自治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民强区的各项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胡春华指出,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抓好基层党建这个固本工程,加大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把基层党建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带领群众致富、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强化基层党组织职能这个切入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这个着力点、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这个创新点、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这个关键点,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要承担起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任务,激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在动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协调配合,建立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形成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傅克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内蒙古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他说,内蒙古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特点、最鲜明的特征是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性,把学习与实践融为一体,学习与全局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突出了实践特色,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内蒙古的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基础;形成了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内蒙古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傅克诚指出,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将要召开的全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宝贵经验,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全面实施,认真建立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内蒙古的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自治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盟市、自治区直属机关、中央驻呼有关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组长、指导检查组、指导小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