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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研究的微观层面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 【内容提要】在总体的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作为基础的微观层面。微观政治学以政治个体的政治行为为研究对象。现实的政治行为具有客观普遍性与现实利益性两大品格,同时又具有不可或缺性与无可回避性两大属性。政治学微观层面研究的任务是要对政治行为进行认识

" 【内容提要】在总体的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作为基础的微观层面。微观政治学以政治个体的政治行为为研究对象。现实的政治行为具有客观普遍性与现实利益性两大品格,同时又具有不可或缺性与无可回避性两大属性。政治学微观层面研究的任务是要对政治行为进行认识、理解、评价和预测。

【关 键 词】微观政治学/政治行为/现实

【 正 文 】

政治生活的复合性与复杂性决定了人们对政治生活的认识、研究必须分层次进行,与宏观层次、中观层次的政治分析密切相关的微观层次的政治生活研究是政治科学发展的基础性环节。

在微观政治生活中,人们的政治行为具有客观普遍性和现实利益性两大品格。由此决定了政治行为是社会中人们既无法回避又不可缺少的一种现实行为。政治行为的不可或缺性与无可回避性决定了人们要能正常地生活,就有必要对它加以认识、理解、评价与预测。

一、研究与分析政治生活的层次性国内多数研究政治学的学者习惯于从全局的、宏观的层面来解释和预测政治生活的运行和发展变化。这是有道理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政治本身就是事关社会整体控制和宏观治理的一种管理方式和行动艺术。不站到整体的、宏观的层面上,就看不清政治生活的全貌,也就无法对其进行科学的谋划和管理。

从整个社会生活来看,它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不少思想家曾对社会生活的结构层次进行过研究。有的人将社会生活分为三个层次:由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由政治、法律构成的政治上层建筑,由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构成的思想上层建筑。也有人将社会生活分成四个层次: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与法律,思想意识。也有人认为应当加入社会心理这一单独的层次,将社会生活变成五个层次: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心理,政治法律,思想意识。

所有这些层次的划分,其实只有逻辑和方法论上的意义。因为现实社会生活并不是如此严格地、机械地划分成各个层次的。真正的社会生活与其说是成纵向的层级排列,还不如说是一个各种关系、各个方面相互渗透、交融的立体式的动态体系。从表面看,似乎一些政治组织高耸在一般经济、文化生活之上,其实即使象国家这样的巨型社会组织也只不过是从社会中产生出来,又“仿佛凌驾于社会之上”。

在人类的社会发展中,当经济关系、文化关系还不丰富时,政治关系就较为凸现。社会生活仿佛完全被政治关系统帅着,政治成了一切的轴心。但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活动还是经济活动,和由经济活动创造出来的文化活动。当人们真正认识到经济建设、经济关系是社会生活的中心时,政治关系就被融入到日常的经济关系与文化关系之中。即使在往常被看作是纯粹政治组织的机构和团体,现在也不得不首先去履行经济的与文化的职能。这时的政治关系也就真正的成为社会的宏观关系和具有全局意义的总体关系。

政治生活并不是社会诸多方面与诸多领域中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是对一切社会生活方面与领域的有机结合,它是全局性的,因而是总括的、整体的。因此,观察政治生活,不站在宏观的立场,没有全局的观点,没有统揽一切的方法,就看不清政治,也触摸不到政治。

但是,具有全局性、总体性的政治关系、政治生活又不是仅仅掌握在少数政治精英手中的、被人们随意摆弄的抽象物。它是由许许多多渗透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众多细微领域中的、充满活力的、活动着的细胞有机构成的。这些政治生活中的细胞所进行的不是物质分子的“布朗运动”,即无规则的、杂乱无章的活动。相反,它被贯穿在整体的、有机的政治生活之中的规则、制度所规定,所约束,从而是有目的性的、有序性的活动。从这一点来说,政治生活有其微观的现实基础,也有其中观的现实制度框架。

只有重视和承认微观层次的社会政治生活,并对约束和规范这种微观政治生活的现实政治规则和制度进行思考,人们才能去理解整体的、宏观的政治,也才能把握住整体政治生活跳动的脉搏。政治生活的客观性、现实性、多元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对政治生活的透视、认识与研究是多向度的、多层次的。要对政治生活进行全面的观察与思考,就需要有宏观、中观与微观多个视角、多重层面。

不同的政治关系、政治生活层面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对不同层面的政治生活的透视、认识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与任务:

对政治生活宏观透视的任务、特点。政治生活宏观分析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政治系统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政治系统中的主要政治力量,政治系统中政治权力的配置,政治系统的运行与政治系统的发展。

宏观政治与社会的经济关系、精神文化关系是密切相连的,宏观政治的根源深深地扎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与文化关系之中。但是,处于社会生活最上层的作为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综合的政治关系与社会基本生活却是相对分离的。从而宏观政治生活的变化与发展具有了相对独特性。

对政治生活中观透视的任务、特点。政治生活的中观层面,是政治生活系统中的制度、规则的层面。宏观的政治生活是通过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被多数人接受的、由一系列的原则、规范、规则、程序所构成的制度来支撑的。一旦制度发生动摇、出现裂缝,宏观政治系统就会无序、失控,乃至混乱、崩溃。一定的宏观政治系统要求某种政治制度,而一定的政治制度又会维护一定的政治系统正常运转。

一定的政治制度说到底是对一定的社会政治行为的承认与保护。政治制度的层面只是贯穿在政治生活的中间,它维护着、支撑着整个政治生活系统,政治制度不是无本之木,不是悬浮于半空的楼阁,它是从无数的、现实的政治行为中产生出来的。正是微观的政治层面铸造出相对稳定的政治制度。

对政治生活微观透视的任务、特点。微观的政治生活是由政治个体的政治行为组成的。政治个体包括政治个人、政治群体、政治组织,他们是由各自所处的外在客观环境和内在的主观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微观层面上的政治行为既受制于中观层面上的政治制度与法则,同时现实的制度与法则又是微观层面政治行为的结果与产物。政治生活微观分析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政治个体政治行为的外部与内部生态、政治行为的逻辑结构、政治行为的类型、政治行为的变化规律。


二、政治生活的微观层面是由政治行为构成的首先对政治生活微观层面上的政治行为作出研究的是西方的政治学家。他们将行为政治学作为规范政治学的对立面加以发展。现在,西方政治学界的行为主义政治学“热潮”已经消退下去,取代行为主义的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在很多方面是向规范政治学不自觉的“复归”。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虽然对微观层面上的政治行为作了研究,但这种研究由于缺乏与中观和宏观政治生活的衔接,从而并没有能达到辩证的水平。

政治生活的微观层面决不是与宏观层面相分离或相脱节的独立领域,虽然政治的宏观方面、整体方面并不是由无数的政治行为简单累加的结果,但在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和经常出现的是一个个可以观察的政治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团的,也可以是整个阶级的、整个民族的;可以是非常自觉的、有领导的、声势浩大的运动,也可以是自发的、零乱的、自生自灭的举动;可以是导致整个政治系统乃至国际政治关系重大变化的革新,也可能只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不会留下多深痕迹的扰乱。

政治行为是构成政治生活的基本因素,是政治生活微观分析的细胞和主要内容。正是由于连续不断的、形形式式的政治行为,才构成了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政治生活画面。政治行为对于整体的政治生活犹如商品对于整个市场经济一样。没有商品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商品这一细胞中蕴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一切矛盾,市场经济社会不过是商品内在矛盾充分展开的产" 物。

首先,政治行为是一种人类固有的行为。二千多年前,古希腊的哲人亚里士多德就说过: “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人类生来就有合群的性情,所以能不期而共趋于这样高级的(政治)组合,然而最先设想和缔造这类团体的人们正应该受到后世的敬仰,把他们的功德看作是人间莫大的恩惠。人类由于志趣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成为最恶劣的动物”。(注:转自西摩·马丁· 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中译本序,第3页。)从这一点来说,政治行为首先是一种动物式的行为,它与动物身上所发生的刺激反应性具有某种类似性。但是仅仅指出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斯宾塞早就讲过蜜蜂社会的故事。政治生活的本质在于它是人类特有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生活方式。

其次,政治行为是一种人类的社会行为,政治生活注定只能是人的一种生活。虽然在动物世界里也会有等级分野,也会有以强凌弱的现象,但那只是一种野蛮的群居纷争。然而,人的生活又是丰富多彩的,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政治生活只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内容与类型。与人类的其它生活相比,政治生活只有在存在国家、阶级的社会里才具有真实的含义,并上升到显著的位置。正如列宁所说,在阶段社会中,政治与经济相比,不能不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三,政治行为又是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人的社会行为是交叉的。现实的人有家庭行为、经济行为、文化行为、道德行为、宗教行为,同样也有政治行为。但人的政治行为很少是纯粹的,它总是同其它的社会行为结合在一起的。

人的政治行为具有一些与其它的社会行为相区别的特性。

首先,政治行为是政治化了的行为。政治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强制管理。它涉及到的是社会中的众人之事。政治中存在着治者(governor)与被治者(the governed)的关系,存在着影响者与被影响者的关系。这些关系是围绕全局性的权力展开与演变的。政治行为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是与权力相关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可以产生经济行为,文化行为,只有当这些行为与全局性的权力相关即被政治化了,它才能转化为政治行为。

其次,政治行为是制度化了的行为。政治是一种对社会生活的宏观制度安排。政治制度是由政治机构、政治规范、政治运行构成的系统。政治规范包括法令、规章、原则、价值、惯例、传统、道德、信仰;它构成了政治行为的准则。政治机构是由政治机关的设置、编制、结构、职能构成的系统。政治机构既是政治规范的产物,又是政治规范的载体,从而成为政治行为的架构。政治机构的运作,既是政治机关职能的实现,又是政治规范贯彻。政治行为必须在政治机关运行中才能产生和发展。

第三,政治行为大都是法治化了的行为。在一个社会中,政治生活是统揽全社会的权力关系的系统。完整的、成熟的政治生活最终要凝结为依据一定的规范运行的政治机构。可以将整个政治系统比作是一架巨大的、复杂的机器,各种政治机关是机器上的齿轮,各种政治团体、组织则是螺丝钉。无论是齿轮还是螺丝钉,其运行都必须在由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制范围内进行。因此,政治行为是法律化了的行为。

有很多人将医生与政治家相比,将医学家与政治学家相比。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政治家关心的是社会的政治健康,医生关心的是社会中人的健康。两者都与社会打交道,而且都关心健康问题。在现代医学的发展中,人们把医生的医疗实践同对病状、病因与治疗的研究区分开来。将前者称作是“临床医学”,而将后者称为医学“科学”。毫无疑问,治病救人需要医生的实践技能。但是,医学的进步虽然离不开医生的实践与临床经验,但是,却主要不是依赖于医生们的经验。它基本上取决于医学家的工作。

同样,在政治生活中展开现实的政治行为,参与现实的政治活动,这是政治家的工作。研究政治行为,探索政治行为的规律,这是政治学家的事。社会政治生活是否有序,政治是否合法化,政治权力的配置是否合理,政治运行是否通畅得当,等等,所有这些都依赖于政治家的技能与艺术。但是,人类的政治进步仅仅靠政治家是不行的,它还需要政治学家的努力。



三、微观政治生活的客观普遍性与现实利益性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马克思,从列宁、毛泽东到邓小平,从托克维尔到罗尔斯、艾耶克,人类从来没有放弃过探索政治、研究政治生活、建立政治知识体系的努力。在人类历史的漫长途程中,人类的智慧固然会在探索自然界的规律、人本身生产的规律、物质生产发展的规律方面打下烙印。但另一个事实也是非常明显的,即每一个时代也都留下了伟大思想家们在政治科学领域中辛勤耕耘的足迹。

政治科学研究和政治积累的历史足以证明,作为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政治生活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的,甚至有人认为是永恒的。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政治生活不过是人类必须普遍生活于其中的政治生活的一个片断与环节,即一种存在阶段、国家现象的特殊的政治生活。在人类发展的早期阶段上,在公共领域中可能存在的是另一种政治生活,即阶级、国家还处在萌芽状态下的政治生活;而在人类发展的高级阶段上,在公共领域中则可能存在的是一种根本就没有阶段和国家内容的政治生活。

即使是在今天特殊的政治生活中,人们见到的政治也不仅仅存在于处在社会上层的、较为明显的立法机关的活动、行政机关的活动、司法机关的活动之中。它还存在于容易被人忘掉的街道中、俱乐部中、办公室中。人人生活于其中的、充满利益冲突的政治生活构成了人类生活中最为丰富多彩又最为激动人心的方面。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微观政治生活即政治行为具有某些特殊的性质:

一是政治行为的客观性。在表面上或在普通人的眼中,政治行为是最受人的主观性左右的领域。的确在政治活动中,到处充满着的是人的激情、欲望、计谋和艺术。但是,透过政治行为表面的主观随意性,政治关系、政治现象、政治过程的真正属性恰恰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人们总是抱着不同的主观目的、运用不同的计谋手段去参与政治生活,作出政治行为的。但是,这些主观的目标、欲望、计谋与行为的最终结果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复杂的。有些政治行为的目的与欲望一开始就实现不了;有些政治行为开始时似乎能实现预期目的,但最终还是实现不了;有些政治行为的目的虽然最后似乎是实现了,但与最初的目标相差甚远。真正能够实现的只能是那些与客观规律相符合的政治行为的主观目标。因此,在政治生活的微观领域中,无论人们是喜欢还是厌恶,是费尽心机还是听任自由,在政治行为中起作用的是其内在的规律。所谓政治家的伟大作用说到底不过是他们的行为正好顺应了历史潮流而已。

二是政治行为的普遍性。政治生活不是与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相并列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是社会生活中所有成份的综合。著名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 tt parsons)曾指出,政治学的研究不能“用特别专门的概念框架来处理……严格地说,社会系统的政治问题,重点是把该系统分析上区分的所有成份加以综合,而不是对这些成分的某种特别分出的类加以综合”。(注:转自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中译本序,第3页。)

政治行为无时不有。当政治生活秩序井然,政治关系协调和谐时,人们仿佛觉得此时没有政治,也没有政治行为;当个人远离政治团体的活动,不参与政治问题的争论时,人们也觉得此时没有政治行为。实际上,政治生活如同一片大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喧啸激荡。风平" 浪静时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大海,秩序井然与政治关系和谐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政治行为状态而已。

政治行为无处不在。在国会的辩论中、在政党的活动中、在政府的公共政策的执行中固然存在着政治;但在街道中、学校中、俱乐部中,在普通的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中也潜藏着政治关系、政治权利。政治不仅存在于人的外在的感性活动中,政治还存在人们的情感与思维中。

三是政治行为的利益性。政治行为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魅力,就在于政治行为总是与整个社会利益的调整与分配紧密相关的。人们生活的一切都是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地球上和人类目前能够活动的太空中可供配置的资源是有限的,即使人们寻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所能生产出来的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也还是有限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在物质与精神方面的需求和追逐却是不断增长的。对于一个以公平、民主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来说,政治行为首先就表现为运用权威的力量对全社会的利益加以综合、协调和分配。

四是政治行为的矛盾性。正因为政治生活与人们的利益有关,因此,政治行为中就必然存在矛盾与冲突,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一直处在冲突之下,这个社会也就毁灭了。社会要存活与发展,除了冲突以外,还有共识,是矛盾与共识即冲突与一致的辩证统一。人们为了追求一致,创造了组织,从表面上看,组织是共识与一致的表现,但是,组织又恰恰是冲突与矛盾的产物。迄今为止,人类所创立的、目的在于寻找使冲突与共识达到平衡的官僚制组织,并不能保证社会实现共识、公正与民主,因此,人们参与政治,从事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任务就在于要对官僚制实行监督,创造使民主得以实现的社会条件。


四、研究微观政治生活的必要性和困难性

政治行为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和充满利益和矛盾的,这些基本的属性又必然赋予政治行为另外两个特性即政治行为的不可或缺性与无法回避性。也正是这两个特性决定了人们研究微观政治生活的必要性。

其一是政治行为的不可或缺性。人们能不能不要政治行为呢?回答是否定的。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没有了政治机构、政治原则、政治舆论,在公共领域中也就失去了对全社会利益加以调节控制、规范监督的权威,人民的意志、普遍的公正就无法体现,在利益的矛盾与冲突面前,社会就会走向无序、混乱和分裂。

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他要追求的是在社会中自由自在地生活,要实现这种追求,他就必须争得自己应得的利益,维护自己应得的公正。但是,个人又必须生活在与他人相互合作、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关系之中,要争得利益与公正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具有权威性的关系、规范和机制来实行集中的、富有权威性的保护与调节。而这些机构、规范、原则也就构成了政治关系、政治生活,在与这些因素打交道时,也就产生了政治行为。

其二是政治行为的不可回避性。人们能不能回避政治生活呢?回答也是否定的。不少人认为,政治行为也许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未必人人一定都要和政治打交道,个人可以经商、可以去写作、可以去娱乐即去过其它的社会生活而与政治隔离开来。但这是一种天真的、实际上办不到的幻想。

你要去经商,当一个好商人,就必须遵守立法机构制定的各种市场法规,就必须按期向政府交纳,税款,这些就使你介入了政治,发生了政治行为;你要去写作,当一名好作家,就必须遵守社会制定的某些政治原则与法规,就必须如实地描述社会存在的政治现象,这些也使你加入了政治,也发生了政治行为;即使你去娱乐,你还是离不开政治。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态度可以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有直接与间接之别,但无人能回避它。

对于政治生活的不可回避性,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说过一段十分精彩的话:“ 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一位公民,在一个国家、市镇、学校、教会、商行、工会、俱乐部、政党、公民社团以及许多其它组织的治理部门中,到处都会碰到政治。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每个人都在某个时刻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注: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王沪宁、陈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第6页。)。

政治行为的不可或缺性与不可回避性要求人们必须对它加以认识、理解、评价和预测。政治行为既然是无法回避的,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人们对政治行为就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即认真地研究政治行为,认识它、理解它、并对其变化的趋势加以预测。

对政治是否了解,对一个人的政治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在政治生活中坚持行为廉洁的人来说,了解政治能使其行为明智,否则则会是幼稚的。即使是玩弄权术,不了解政治的人,玩弄起权术来就比较笨拙,了解政治的人则比较聪明。总之,只有对政治行为进行认真的了解与研究,才能适应实际的政治生活,并努力地改造现存政治生活,以创造出与人类的发展要求相一致的好的政治生活。
(注:S·泰森,T·杰克逊:《组织行为学》,高筱苏译,西蒙与舒斯特国际出版公司,中信出版社1997年版,第134页。)

研究政治行为既是容易的,同时又是不容易的。研究政治行为之所以是容易的,是因为政治行为是与人的日常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天天生活在社会生活之中,就这一点来说,人们对于政治并不是陌生的,“可以肯定,任何人都能懂点政治”(注: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王沪宁、陈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第6页。)。但是,政治生活又是处在社会生活综合的高度,它是异常复杂的,要真正把握身边的政治行为,不仅需要有足够兴趣与时间,而且需要有良好的政治科学知识的积累和研究方法方面的刻苦训练。因此,要真正认识、理解政治行为又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很多人自以为弄懂了政治,其实,他们是把政治行为简单化了。

要认识政治行为。政治行为可以从一般社会生活系统中抽取出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研究。政治行为研究的重要途径是在思维中将复合的、复杂的现象、过程加以分离与简化。政治研究的结果是将动态的多变的政治关系、政治现象概括为或浓缩为一个个范畴与作为范畴展开的某些活动规律。这是获取政治科学知识的过程。

要理解政治行为。将已经制定的政治范畴、政治规律加以编排,形成政治理论的逻辑分析框架。这是政治理论的“游览地图”。现实的政治行为是活生生的,它不仅要比“政治地图”上标出来的关系要复杂得多,琐碎得多,而且是变动不居的,依靠这张政治生活“游览地图”的引导,人们可以找到现实政治行为中的种种主要联系、结构、运行机制,进而去对政治生活的本质加以理解与把握。这是对政治科学知识第一层次的运用。

要对政治行为作出评价。理解政治行为是为了对它进行思考与评价。在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关于政治行为的理想模式,也存在着种种现实的政治结构、政治原则,究竟那一种是好的,人们必须加以对比。这是对政治科学知识第二层次的运用。

要对政治行为作出预测。以政治行为的结构、运行机制为指导,从政治行为的历史与现状出发,对其发展的趋势进行估计和预测;从而对个人及群体未来的行动进行事先的规划。

这是对政治生活自觉与积极的参与,它包含对现实政治生活的适应与改造。这是对政治科学知识的第三层次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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