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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暴力控制的女人们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1-06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有太多女人,厌恶男人的拳头,但又要依赖男人生存,法律的介入会加速家暴家庭的终结――你难道还能指望一个家暴男挽救自己吗? “反家暴法要出台了,你知道吗?”朋友问我。 “这下子女人终于可以有法律来保护自己了

有太多女人,厌恶男人的拳头,但又要依赖男人生存,法律的介入会加速家暴家庭的终结――你难道还能指望一个家暴男挽救自己吗?

“反家暴法要出台了,你知道吗?”朋友问我。

“这下子女人终于可以有法律来保护自己了!”她如此感慨,是因为小时候曾经无数次亲眼看见过爸爸殴打妈妈,她和妈妈都是家暴受害者,在那担惊受怕、心惊肉跳的黑暗成长岁月中,她整天想的不是怎么杀死她爸爸,就是如何自杀。那时候,没人来帮助她们,虽然她和妈妈会被喝醉酒的爸爸追着满街打,但邻居只是象征性地拉一拉,街道大妈会出面劝一劝,然后,就没了。

“要是那个时候就有这种法律,我和妈妈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

是的,一切来得太晚了。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爸爸会打妈妈,妈妈会打小孩,爸爸妈妈一起打小孩,都是寻常事。有的家里打孩子打出了名,连别的小朋友都不敢去串门,只是路过都要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喘。孩子头一天被打了,第二天带着痕迹出来,还要被别的家长嘲笑,“叫你不听话!”孩子们互相之间的安慰方式很特别,大家都装着这事很司空见惯,很无所谓,表现得甚至有些混球,“你这不算什么,我上次都被打成脑震荡了,脑袋嗡嗡好几天,你看我不也好了吗?”

没人觉得这是家庭暴力,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生活方式的一种。小学,有个同学的妈妈来送饭,一只眼睛是瞎的,眼皮闭着,瘪下去,有点吓人。另外一个同学偷偷告诉我们:“他妈妈的眼睛就是被他爸爸打瞎的。”打瞎了得算重伤害了吧,但在那个时代,瞎就瞎了呗,打瞎了也带你看病了,你还想怎么样?治好病赶紧起床做饭去。

无人相助,人们只能自我救赎。我家邻居,女主人是个和蔼的中年女人,姓王,我叫她王娘。王娘的男人人不坏,但喝多了,也爱动手,一般王娘都会忍让,“喝几杯猫尿就不是人了”。有一次,王娘被打急了,去厨房操起菜刀,直奔男人而去,男人一见大事不好,撒腿就跑,王娘如《功夫》中的包租婆一般在后猛追。只此一役之后,男人再也不敢对王娘动手。有的女人敬佩王娘的勇气,也替她担心,“你万一真把他砍死怎么办,那是要偿命的。”王娘一脸淡漠:“当时我是真想砍死他,老过这样的日子,还不如死了呢。”

这种故事听着过瘾,但其实一点都不励志。王娘终究是和男人过了一辈子,儿子结婚的时候,一样双双笑眯眯地坐在那里接受儿媳妇敬茶、点烟。真要佩服那时候的中国人,以极其强大的韧性来牵扯住哪怕是千疮百孔的婚姻。他们不在乎尊严是否被践踏,只在乎婚姻形式上是否完整。

时代进步,什么都在飞速地改变,当年像一块砖头那么沉的大哥大已经变成超薄的苹果六,而唯有对于家暴这件事,似乎进展并不大。虽然我们已经有相关法律,但当家暴的妇女企图寻求帮助的时候,我们依旧会发现,还是那么难。

他打你,你报警,警察来了,开始扮演居委会大妈,先教训他一番:“怎么能动手打老婆呢?你还是男人不是?”然后又对着你和稀泥:“算了,我也批评他了,你看打得也不重,该看病看病,就别立案了,传出去你也不光彩。”

婆婆也会怪你:“有什么事不能家里解决吗,非得捅出去,你让他今后怎么做人?”连娘家人都不见得满意,“两口子过日子哪有舌头不碰牙的,你这么闹,多伤夫妻感情。”

什么单位什么组织,他们也不是不作为,而是都觉得家暴是家务事,外人不好干预过深,所以难免敷衍,浅尝辄止。

当然家庭暴力不仅仅只有男人对女人,女人对男人也有,只是所占的比例非常小。男人依靠体力优势和社会环境优势,对女人和孩子施暴,是中国很多光鲜家庭背后的黑暗,也是现代文明之殇。国外也有这样的事情,有关数据说明,我国有25%~40%的家庭遭受过家庭暴力,国外的数据是25%,但对家庭暴力的高度容忍和法律的滞后却是我国独有的。

现在相关法律来了,是不是家暴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了呢?

我这位朋友是很期待的,她觉得有了反家暴法,像她和妈妈那样的弱女子就拿到了防身的尚方宝剑。但我问她:“假设当时就有这个法律,警察把你爸爸抓走了,你妈会和你爸爸离婚吗?”

她想了一下:“大概不会,我妈直到现在也不肯离婚,说怕人笑话。”她又说:“估计我妈只是希望警察教育教育他,让他再也不敢对我们动手。”

不是这样的,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一旦施展出自己的强大力量,很容易带来不可预知的衍生伤害。以前家暴案件是“不诉不理”,当事人不提出诉讼就无法立案,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中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也都有权报案,如果家暴事件进行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即使被害人也无法撤诉,就算可以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和解”,但案底留下来了,如果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这样的单位,还能晋升吗?

得不到晋升,或者被关、被判,男人的前途因为家暴而毁掉,基本上也就等于婚姻毁掉了。这是男人的罪有应得,只是,女人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了吗?

以前遇到过当街打女人的,有人看不过去,打抱不平,反被两口子一起暴打,女人脸上带着男人巴掌的青紫,嘴角流着血,却还是那么忠心护夫:“这是我们两口子的事情,你瞎掺合什么?”男人还不领情呢,继续打她:“要不是你这个臭老娘们,怎么能惹出这么多事来!”外人能怎么说,只能叹息摇头离开。

家暴本身就在损害夫妻情感,法律的介入会加速破坏――难道还能指望一个家暴男感谢法律挽救了自己吗?那是电影电视,不是真实的生活。法律能保护女人不被男人伤害,只是这种保护也有代价。女人需要面对求助于法律之后,可能被男人怨恨,或者干脆丢掉婚姻的现实。而太多女人,就像我朋友的妈妈,她们厌恶男人的暴力,同时也依赖男人的存在,这种互相纠缠着伤害着的复杂共生关系,是法律所理解不了,也解决不了的。

恕我狭隘,遭受家暴的对象,可男可女,但我更关心女人的命运。她们生在一个封建文化阴魂不散的国度中,她们貌似已经被平等对待了很多年,但在很多生活的细节之处,她们和千百年前的女性并无区别,男人依然是她们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主宰。那些被男人暴力控制了的女人,是屈服于法律的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更是屈服于人格的不强大。

反家暴法即将诞生,这是所有弱者的福音,但女性需要更强大一些才能享受的到这份福利。家庭是方私密之地,人们在这里展现最真实的自我。如果你遇到困难,法律可以做那个来敲门相助你的人,但前提是,你要有勇气打开门,站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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